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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某区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应急预案参考模板范本.doc

  • 上传人(卖家):林田
  • 文档编号:3422673
  • 上传时间: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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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某区 特种设备 一般 事故 应急 预案 参考 模板 范本
    资源描述:

    1、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和有效控制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5号)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陕人常发200914号)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省特种设备较大事故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适

    2、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过程中所发生一般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执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较大事故执行省特种设备较大事故应急预案。1.4 事故分级按照特种设备事故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将特种设备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二)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三)压力容器、压力

    3、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

    4、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四)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五)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三)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四)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五)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六)大型游乐设施高

    5、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注:本节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1.5 工作原则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2 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市区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组成。2.1 区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机构及职责区指挥部统一指挥指导协调全区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6、其组成如下:总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总指挥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印台电力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及黄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主要领导组成。区指挥部职责如下:(1)及时向区政府和市质监局汇报我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和事故情况。(2)组织起草有关具体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有关部门联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事故预防、救援措施。(3)组建区特种设备抢险救援专家队伍,为应急救援提供指导咨询。(4)负责在全区范围内发布特种设备

    7、一般事故预警,在出现一般事故时启动预案。(5)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指挥现场指挥部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6)核实现场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7)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该项工作的总结、表彰和处罚的建议工作。2.1.1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参与指挥部的工作,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针对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特点、研究建立有针对性的救援方案,参加联络员会议,发生事故启动应急预案时,各部门的职责如下:(1

    8、)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对一般以上特种设备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一般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协调新闻单位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2)区发改局参与特种设备一般安全事故救灾及治理方案的制定和协调实施。(3)区工信局参与协调工信系统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4)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事故区域内社会治安、交通管制等工作,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该区域内社会稳定、道路畅通。消防部门负责应急抢险救援工作。(5)区民政局协助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6)区财政局负责安排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灾害救灾应急资金预算,负责应急救灾款项的拨付

    9、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查。(7)区环保局应急响应时,参与协调环境监测工作,并对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提出处理意见。(8)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制定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9)区交通局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的运送。参与协调交通运输系统特种设备(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车用气瓶、公路和桥梁建设施工用起重机械等)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10)区卫计局负责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1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在启动本预案时通知有关部门统一行动,密切配合;

    10、配合做好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新闻发布。(12)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特种设备事故导致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13)印台电力局负责组织调度事故现场电力保障和应急电源的调度及使用处置。(14)黄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本地区所发生事故的事故控制、人员救助、人员疏散、秩序维护、救援保障、受灾群众安抚等各项工作。2.1.2 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其组成如下:主 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成 员:区市场监管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及特种设备科有关同志,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联

    11、络员。区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督查落实区指挥部的重大决定;(2)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及隐患信息的日常收集,分析处理工作。(3)代表指挥部向黄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布全区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安全预警、预报工作。(4)向指挥部负责同志报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或事故突发性情况,并及时与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络、协调。(5)代表指挥部负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2.2黄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黄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成立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业务上受区指挥部的指导。指挥

    12、长由主要领导担任。黄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职责如下:(1)在区指挥部的指导下,在黄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现场组织指挥使用单位、抢险专业队伍进行抢险救援。(2)负责本地区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收集整理,督促使用单位做好消除整治工作。2.3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及职责在出现特种设备一般事故需要启动区级救援预案时,区指挥部与事故发生地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成立现场指挥部,并设立若干工作组,开展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工作。指 挥 长:事故发生地镇政府

    13、、街道办的主要领导副指挥长:事故单位行业或者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成 员:相关部门分管领导2.3.1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1)执行区指挥部的决策和指令。(2)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3)及时向区指挥部汇报事件处置的动态进展情况。(4)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性措施。(5)迅速控制事故危害源,确定危害介质及危害程度,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检测。(6)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撤离、疏散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7)提出应急救援结束的建议。2.3.2指挥长主要职责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

    14、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2.3.3 工作组及其职责综合组:由事故发生地镇办事处负责,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协调现场救援组织、调度、宣传报道及信息发布等工作。警戒保卫组:由公安部门牵头,必要时武警部队配合,负责现场警戒保卫,维持治安与交通秩序,负责事故现场必要的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抢险救灾组:由公安消防、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包括应急救援专家和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工作。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及抢险救援的受伤人员进行救

    15、治。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镇办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和后勤保障工作。事故调查组:由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镇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和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2.4 应急救援专家及职责区指挥部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建专家库,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受区指挥部的统一调动。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主要职责: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直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 预警和预防机制3.

    16、1 预警范围(1)各镇、办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实行重点安全监控: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重要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2)各镇、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3.2 预警预防3.2.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设立专门机构或者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定期分析设备安全状况;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

    17、期进行应急演练;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按期申报定期检验,保证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100;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重点使用单位应成立事故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并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及救援器材物品;3.2.2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对重大违法行为或者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3.3 预警信息采集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及早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1)应当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市

    18、场监管局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基层政府(镇办事处和社区)、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2)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网络:依托金质工程,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安全评价体系、自动电话系统,保证预警服务系统的信息传递及反馈准确、高效、快捷。3.4 预警行动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作应急准备;根据事故情况必要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一般事故信息后,密切关注事态进展,

    19、及时给予指导协调,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事态严重时上报区政府、市质监局。4 应急响应4.1 事故报告程序(1)特种设备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最迟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报告上一级质监部门及有关部门。(2)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直至国家质检总局,每级上报时间最迟不超过2小时;同时报本级人民政府。(3)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区政府和市质监局。(4)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已造成或可能

    20、造成的伤亡(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措施和其它情况。(5)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续报。4.2 分级响应程序(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在立即报告事故的同时,应当首先按本单位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和有关证据。(2)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紧急启动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3)当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时,镇办、园区管委会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向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由区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当由于特种设备事故导致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区市场监管局

    21、应及时与区安监局联系,启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存在重大隐患尚未发生事故的,可根据隐患情况按照规定实施分级响应。4.3 扩大响应当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时,区指挥部应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建议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必要时,建议启动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包括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建筑施工等相关行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4.4 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4.4.1 先期处置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在及时上报的同时,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事故发生地镇办、园区管委会

    22、和公安、市场监管、消防部门要迅速调度力量,尽快判明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现场事态,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4.4.2 应急救援处置(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尽可能准确的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3)探测危险物资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技术、结构和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

    23、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特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4)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5)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6)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有关

    24、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7)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的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扩散和环境污染。4.5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4.6 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由当地镇办根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议,确定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的疏散范围,下达人员疏散的指令。4.7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根据需要,由当地镇办负责动员和调动有关人员、物资、设

    25、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4.8 应急救援结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应急救援结束:(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5)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由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处置的一般事故应急救援结束,由事故发生地镇办或市场监管局提出,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5 恢复与重建5.1 善后处理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经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

    26、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筑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事故救援结束后,当地镇办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5.2 事故调查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区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组,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安监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参加。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1)调查事故发生前设备的状况;(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及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

    27、时进行技术鉴定);(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7)写出事故调查报告。5.3 应急救援工作总结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区指挥部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对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现场处置能力等,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5.4 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中、省及本市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由区委宣传部具体负责。 6 保障措施 6.1 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信息保障(1)各镇办应当建立包括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28、应急救援职能部门、专家组、值班电话等内容在内的通信方案,并予公布。各级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使用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设备的显著位置公布抢险电话。(2)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建立全区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系统,及时反映各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3)区市场监管局与公安消防部门建立沟通联络机制,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抢险技术研讨,为消防部门和企业的抢险演练及紧急状态下的实战提供技术支撑。区财政应为应急救援工作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抢险救援装备提供经费保障。6.2 其他资源保障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治安、社会动员、紧急避难场所等保障的,各镇办应当

    29、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能,确保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鼓励对特种设备进行商业保险。6.3 技术储备与保障(1)区市场监管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专家库。(2)区市场监管局应当针对带有普遍性的事故,制订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规范。6.4 资金保障 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故发生地镇办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或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解决。7 监督管理7.1 预案演练区市场监管

    30、局、各镇办、园区管委会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和督促有关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7.2 宣传与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各镇办、园区管委会要做好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以提高在突发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撤离,有效消除危害等应急救援技术水平和协调指挥能力。7.3 责任与奖惩应急救援工作

    31、结束后,区指挥部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误报和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4 改进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特种设备事故处置经验,吸取教训,并针对事故处置暴露出的问题,查找失误,堵塞漏洞,防止再次发生。8 附则8.1 预案修订区市场监管局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8.2

    32、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联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传 真:8.3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8.4 名词术语 定义与说明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事故: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事

    33、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以诱发特种设备安全的各种因素为依据,以影响因素发展成各类事故的可能性为条件,以事故造成的综合损失为评估指标,对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程度做出评价。突发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特种设备安全事件。附件:市区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结构图23附件 市区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结构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区人民政府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专家库、抢险专业队伍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镇、办事处镇、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组事故综合组警戒保卫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事故单位说明:图中虚线箭头表示事故报告程序。-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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