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子女关系-课件(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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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 子女 关系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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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父母子女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一、父母子女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一)(一)亲子关系与亲子法亲子关系与亲子法父母子女关系亦称亲子关系,在法父母子女关系亦称亲子关系,在法律上是指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律上是指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亲即指父母双亲,子即指子女。系。亲即指父母双亲,子即指子女。亲子法是规定父母子女法律地位和亲子法是规定父母子女法律地位和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二)亲子关系的法律地位亲子关系的法律地位,取决于社会制亲子关系的法律地位,取决于社会制度的性质。度的性质。1、古代社会亲子关系的立法是以家族、古代社会亲子关系的立法是以家族为本位为本位2、近现代
2、社会亲子关系以个人为本位、近现代社会亲子关系以个人为本位3、新中国亲子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平、新中国亲子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平等。等。二、我国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二、我国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中国古代亲子关系的种类)中国古代亲子关系的种类 中国古代的父母子女分类上,为中国古代的父母子女分类上,为了确认纳妾制度和宗祧继承制度,了确认纳妾制度和宗祧继承制度,除基于出生而发生的自然血亲父母除基于出生而发生的自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外,还有拟制的、与名分子女关系外,还有拟制的、与名分恩义相关联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区恩义相关联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区别亲疏远近和不同的法律地位。别亲疏远近和不同的法律地位。亲有亲有“三父
3、八母三父八母”和和“五父十母五父十母”之说:之说:(1 1)“三父三父”:指:指“同居继父同居继父”、“不同居继父不同居继父”和和“从继母嫁继父从继母嫁继父”。除不同居继父外,都视为。除不同居继父外,都视为拟制的血亲;拟制的血亲;(2 2)“五父五父”:生父、养父、义父、继父、师父。:生父、养父、义父、继父、师父。(3 3)“八母八母”:指:指“嫡母嫡母”、“继母继母”、“慈母慈母”、“养母养母”、“出母出母”、“嫁母嫁母”、“乳母乳母”、“庶母庶母”。(4 4)“十母十母”是八母加上生母和诸母(伯叔母)是八母加上生母和诸母(伯叔母)1 1、中国古代、中国古代“亲亲”的范围的范围2、中国古代、
4、中国古代“子的范围子的范围在子女方面,有嫡子、庶子、婢生在子女方面,有嫡子、庶子、婢生子、奸生子、嗣子、养子。子、奸生子、嗣子、养子。子女的地位,由其生母的地位来决子女的地位,由其生母的地位来决定。定。(二)现代亲子关系的种类(二)现代亲子关系的种类1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1 1)生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生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2 2)生父母与非婚生子女关系)生父母与非婚生子女关系2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1 1)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2 2)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关系)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关系3 3、人
5、工生育的父母子女关系、人工生育的父母子女关系婚生子女:婚生子女:婚生子女,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生子女,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受胎或或出生出生的子女。婚生子女应当具备三个条件:的子女。婚生子女应当具备三个条件:该子女应为具有合法配偶身份的男女所生即由该子女应为具有合法配偶身份的男女所生即由生父之妻分娩;生父之妻分娩;该子女的血缘来自具有合法配偶身份的男女双该子女的血缘来自具有合法配偶身份的男女双方。方。该子女出生与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婚姻关该子女出生与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婚姻关系消灭后的法定期间。系消灭后的法定期间。婚生子女的推定婚生子女的推定对子女的婚生性和合法性的法律认定有三种推
6、定对子女的婚生性和合法性的法律认定有三种推定方法:方法:凡于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的子女,不问凡于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的子女,不问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均为婚生子女;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均为婚生子女;凡于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的子女,不问凡于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的子女,不问是否婚前受胎,亦为婚生子女;是否婚前受胎,亦为婚生子女;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在婚姻关系解除后300300天以内出生的,推定为天以内出生的,推定为婚生子女。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否认:婚生子女的否认:否认婚生子女的事实依据:各国采概括主义,凡提供的证据否认婚生子女的事实依据:各国采概括主义,凡提供的证据能够
7、推翻子女为婚生的即可。如妻受胎期间未与之同居,或证能够推翻子女为婚生的即可。如妻受胎期间未与之同居,或证明妻受胎与夫无关明妻受胎与夫无关否认权人和时效:各国规定不同,如丈夫有否认权;丈夫和否认权人和时效:各国规定不同,如丈夫有否认权;丈夫和子女有否认权;丈夫、妻子、子女和检察官有否认权。子女有否认权;丈夫、妻子、子女和检察官有否认权。否认权的行使期间一般自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开始,有的自丈否认权的行使期间一般自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开始,有的自丈夫知悉妻子在受胎期间有与第三人同居的事实之日起算夫知悉妻子在受胎期间有与第三人同居的事实之日起算2 2年、年、1 1年、年、6 6个月不等。个月不等。我国没
8、有婚生子女否认的规定。实践中否认子女为婚生子女,我国没有婚生子女否认的规定。实践中否认子女为婚生子女,可向法院提出确认之诉。可向法院提出确认之诉。非婚生子女俗称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女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包括:未婚男女所生的子女:已婚男女与第三人发包括:未婚男女所生的子女:已婚男女与第三人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经否认确定的非婚生子女: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经否认确定的非婚生子女:妇女被强奸所生的子女以及其他无合法婚姻关系妇女被强奸所生的子女以及其他无合法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所生的子女。的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自古以来
9、非婚生子女的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自古以来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低下。法律地位低下。在我国现阶段,在我国现阶段,非婚女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平等非婚女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的法律地位,法律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样适用于父母与非婚生子女之间,同样适用于父母与非婚生子女之间,任何人不得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的准正非婚生子女的准正: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是指已出生的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是指已出生的非婚生子女因生父母结婚或司法宣告而取得婚生子女资格的因生父母结婚或司法宣告而取得婚生子女资格的法律制度。
10、法律制度。非婚生子女的准正的要件:各国规定不一:非婚生子女的准正的要件:各国规定不一:非婚生父母子女有其身份赖以确定的血缘关系;非婚生父母子女有其身份赖以确定的血缘关系;生父母须有结婚的事实或司法宣告;准正的依据生父母须有结婚的事实或司法宣告;准正的依据是子女的出生或生育行为。是子女的出生或生育行为。非婚生子女的准正的效力非婚生子女的准正的效力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的法律资格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的法律资格非婚生子女的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认领 是以法律程序确认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包括自愿是以法律程序确认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包括自愿认领和强制认领。认领和强制认领。我国对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规定:我国
11、对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规定:我国我国婚姻法婚姻法第第2525条规定: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止。”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一般因子女的生父母一方再婚而形成。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一般因子女的生父母一方再婚而形成。继父母是指子女生父之后妻或生母之后夫。继子女是指夫与前继父母是
12、指子女生父之后妻或生母之后夫。继子女是指夫与前妻或妻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三种类型妻或妻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成年并独立生活。(姻亲)第一种,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成年并独立生活。(姻亲)第二种,生父或生母再婚时,未成年子女不与继父或者继母共第二种,生父或生母再婚时,未成年子女不与继父或者继母共同生活,未受继父或者继母的抚养教育。(姻亲)同生活,未受继父或者继母的抚养教育。(姻亲)第三种,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由继父或继母负担继第三种,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由继父或继母负担继子女生活费或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并受继
13、父或继母的教育;子女生活费或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并受继父或继母的教育;或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由生父或生母供给,但与继父或或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由生父或生母供给,但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进行了生活上的照料继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进行了生活上的照料和教育。和教育。(拟制血亲,有父母子女间的法定权利义务。)(拟制血亲,有父母子女间的法定权利义务。)继子女与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不和其继子女与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不和其共同生活的生父母间有双重权利义务关共同生活的生父母间有双重权利义务关系系继子女与继父母间形成抚养关系后,与不和继子女与继父母间形成抚养关系后,
14、与不和其共同生活的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其共同生活的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全部消灭。我国全部消灭。我国婚姻法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因此,继子女与其抚养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因此,继子女与其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间及与其生父母间具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间及与其生父母间具有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的权利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解除的问题和义务解除的问
15、题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继子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继子女尚未成年,为了维护子女的利益,对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女尚未成年,为了维护子女的利益,对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对于曾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未成年的继子女,在生父与继母对于曾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未成年的继子女,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双方已形成的拟制血亲关系也随之解除。生父母抚养。双方已形成的拟制血亲关系也随之解除。由继父母抚养成人并
16、已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应当承担对无劳由继父母抚养成人并已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应当承担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继父母的赡养扶助的义务。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继父母的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继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继子女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仍应尽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仍应尽赡养扶助的义务是指利用人工生殖技术受胎而出生的子女。是指利用人工生殖技术受胎而出生的子女。1、人工体内授精、人工体内授精:同质人工授精(同质人工授精(AIH)丈夫的精子)丈夫的精子 异质人工授精(异质人工授精(AID)(第三人的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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