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监督检查表参考模板范本.doc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化工企业监督检查表参考模板范本.doc》由用户(林田)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化工企业 监督 检查表 参考 模板 范本
- 资源描述:
-
1、化工企业监督检查表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序号主要内容检查方法法规要求处罚依据结果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依法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查阅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改。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查阅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企业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查阅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
3、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查阅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
4、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5从业人员对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不熟悉的。现场抽查两名以上岗位操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
5、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6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查阅档案;抽查2名从业人员的培训学时是否
6、符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十一、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
7、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7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查阅资料。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
8、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8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查阅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
9、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9特殊作业票据样式。查看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同上)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附录A10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有人员确
10、认。查看2016年9月至今的特殊作业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同上)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第4.1条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第4.6条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11动火作业前是否进行动火分析及动火时间是否依照标准执行。查看作业票“动火分析时间”栏、“分析人”栏、“分析点名称”栏、“分析数据”栏、“动火时间”栏。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同上)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第5.4
11、.1条 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分析,要求如下: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min,如现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 附录B3.1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应超过8h;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应超过72h。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
12、定作业的;12受限空间作业前是否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最长作业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查看作业票“分析”栏“分析人”项是否有人签字;“分析”栏“时间”项最大时间间隔不超过2小时;“作业时间”栏作业起止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同上)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第6.4条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如下:1.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2.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
13、恢复作业。第6.8条:最长作业时间不应超过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13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未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或者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未设置紧急停车系统的。查阅档案、询问或现场查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九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4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
14、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有门窗的。抽查现场。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第5.2.18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5未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查阅档案,抽查现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源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