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经济法第二章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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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 经济法 第二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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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节 经济仲裁 一、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一、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 经济纠纷指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因彼此权益矛盾而产生 争执。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有:协商解决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调解解决、仲 裁解决裁解决和诉讼解决诉讼解决。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采取法律手段予以 维护,基本上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进行:到仲裁委员会仲裁到仲裁委员会仲裁和 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俗称公断,是指民事、经济纠纷的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仲裁的程序比
2、法院的简单,一裁生效,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所以为了避免出现错误,又规定了一些补救措施。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 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而人民法院实行的是二审终审 制,就是说二审判决是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应自觉履行。一、协议仲裁制度 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将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但两者只能取其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提交仲裁,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双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提起诉讼,一方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协商选定将纠纷提交哪个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当事人可以约定提交仲裁的具体事项。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除当
3、事人协议仲裁外,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可以自主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代为指定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可以约定仲裁是否公开进行;可以约定仲裁是否书面审理;可以自行和解或者自愿调解;可以自主约定裁决书是否写明争议的事实和裁决的理由;等等。三、独立仲裁制度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庭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参考国际惯例,并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独立公正地作出裁决。四、专家仲裁 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都是来自经贸、法律、科技等社会各方面的专家、学者或者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实际工作者,具有很深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社会威望。五、便利迅捷的
4、特点 仲裁程序简便,气氛平和,审期短,费用低。六、保密原则 未经当事人双方同意,仲裁不公开审理,且参与仲裁的各方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有关案件审理的情况。七、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八、符合国际惯例的特点 根据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得到包括世界上主要贸易国家在内的一百三十多个国家的承认与执行,当事人能够非常便利地到外国申请承认与执行我国仲裁机构所作的涉外仲裁裁决。经济仲裁指我国对国内经济纠纷和涉外经济纠纷由仲裁机构进行判断和裁决的活动。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人大常委会
5、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5年9月l日起施行。在我国有这样一些仲裁机构:1、人事仲裁机构;2、劳动争议仲裁机构;3、根据仲裁法设立的仲裁委员会。他们受理的仲裁申请范围不尽相同:人事仲裁机构主要受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人事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等发生的人事争议,以及按照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应当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劳动争议仲裁主要受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三、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协会三、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协
6、会(一)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的。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二)仲裁协会中国仲裁协会是由全国的仲裁委员会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其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四、仲裁的申请和受理四、仲裁的申请和受理(一)仲裁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条件是:(l)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什么是仲裁协议?签订仲裁协议在内容上有什么要求什么是仲裁协议?签订仲裁协议在内容上有什么要求?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当合同所列事项的一部分或全部发生纠纷时,应将纠纷交由仲裁机
7、构仲裁的协议。其内容包括以下三个部分:第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即当事人协商同意在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后,以仲裁的方式解决;第二,仲裁事项,即当事人协商同意将什么纠纷提交仲裁;第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即当事人协商选定一个特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他们之间的纠纷。具备了上述三方面的内容才是一个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设定仲裁条款,也可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签订。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采用如下仲裁条款:“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某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后,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
8、除外。案情申请人:日本S株式会社被申请人:中国郑州G公司根据申请人日本S株式会社与被申请人中国郑州G公司于1995年4月13日签订的号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申请人提交的书面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双方当事人关于上述合同所产生争议的本仲裁案。在本案仲裁程序进行当中,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管辖权异议。被申请人称: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的依据是1995年4月13日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号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该条规定:“凡因执行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申请人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
9、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申请人国家根据被申请人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国家根据被申请人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除非仲裁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据此,被申请人认为,上述条款中所表述的被申请人国仲裁机构并未指明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亦不是中国惟一的仲裁机构。因此,该仲裁条款对于仲裁机构的约定是不明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10、,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双方在上述仲裁条款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将合同项下的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也未达成任何补充协议,因此,本案合同项下的仲裁条款是无效的。综上,被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驳回申请人的仲裁申请。对此,申请人反驳称:1.本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争议属于涉外的经济贸易争议,而在本合同订立时即1995年4月13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中国惟一能受理涉外经济贸易争议的仲裁委员会。故,申请人认为,依据合同规定,如被告是被申请人中国郑州G公司时,就应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2.早在1955年5月4日,中日两国就签订了中日贸易协议。协议第八条
11、规定: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目前绝大多数中日贸易合同中的仲裁条款都遵循这一原则。3.被申请人以仲裁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来否定仲裁委员会对本条的管辖,是没有根据的。仲裁法是于1995年9月1日起才开始实施,而合同是在1995年4月13日签订的仲裁法中关于仲裁协议的规定对本案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没有溯及既往力;其次,在合同签订之时,仲裁委员会是中国惟一有权受理涉外经济贸易争议的仲裁机构,故这时合同中仲裁条款规定的被申请人所在国仲裁机构即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据此,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对本案管辖提出的异议不成立。仲裁委员会决定:因本案合同签订时(1995年4月13日)仲裁法尚未生效,当时我国有权受理涉
12、外经济贸易争议的仲裁机构仅为本仲裁委员会,当被申请人国为中国时,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仲裁条款中的约定,有权受理本案的仲裁机构只能是本仲裁委员会。被申请人就仲裁委员会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抗辩,驳回。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买卖合同在内的所有纠纷都能申请仲裁吗?当然不是。仲裁主要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跟财产权益有关的纠纷。有些纠纷是不能通过仲裁解决的。一般认为,凡是当事人有处分权的民事、经济争议,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可以提交仲裁的纠纷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
13、以仲裁。”对该范围,具体包括:1、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各类合同纠纷。2、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非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主要指侵权纠纷,包括消费者权益侵权纠纷、海事侵权纠纷和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侵权纠纷等。另外,我国法律也明示规定了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确定的制度提交仲裁的纠纷内容:有关公民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具体指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有关特殊领域的经济
14、纠纷,国家目前安排了特殊的争议解决机制,具体指劳动争劳动争议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需要当事人双方的合意,通常应在签订合同时或在发生纠纷后以书面的方式约仲裁需要当事人双方的合意,通常应在签订合同时或在发生纠纷后以书面的方式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才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才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若一方当事人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裁定并实施。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
15、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从申请人提交仲裁到受理案件需多长时间?从申请人提交仲裁到受理案件需多长时间?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在5日内向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仲裁庭可以由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员与本案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近亲关系或有利害关系以及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当事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六、开庭和裁决六、开庭和裁决(一)开庭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如果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情况仲裁不公开进行。仲裁委员会应当按仲裁规则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也可自行收集有必要的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
16、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开庭中,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仲裁庭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当事人申请仲裁后,也可以自行和解,申请人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二)裁决仲裁庭开庭后,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做出裁决。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流程图仲裁流程图七、裁决的撤销七、裁决的撤销仲裁裁决可能被法院撤销吗?裁决的撤销是人民法院对仲裁的必要监督。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违反法定程序的
17、;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受贿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八、裁决的执行八、裁决的执行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若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裁决,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撤销裁决申请被驳回的,人民该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不能。仲裁和法院诉讼是相互排斥的。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之后,当事人再去法院 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同时,案子经仲裁审理以后作出的裁决是
18、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这就是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但要注意,仲裁是民间性质的,所以当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来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另外,仲裁中的财产保全也是由有关法院,即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裁定执行的。20012001年天宝计算机有限公司与年天宝计算机有限公司与S S市计算机研究所签订一份市计算机研究所签订一份技术合同,商定双方联合开发一种计算机防病毒卡。合技术合同,商定双方联合开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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