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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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前串讲讲义陈 印 2011 2011年年3 3月月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单选单选70*11、施工管理(、施工管理(120/6272)3小时小时 多选多选25*2 单选单选60*12、法规(、法规(100/4560)2小时小时 多选多选20*2 单选单选20*13、实务(、实务(120/5572)多选多选10*2 3小时小时 案例案例4*20考试政策:成绩两年内滚动有效考试政策:成绩两年内滚动有效为什么实务是最关键的一科?为什么实务是最关键的一科?实务是三合一的概念 全科通过率完全受限于实务通过率 实务现在就要开始自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开课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
2、关知识1、正确的判断(学习?研究?还是应试?)、正确的判断(学习?研究?还是应试?)考哪里考哪里学哪里(考点)学哪里(考点)2、方法:、方法:怎么考怎么考怎么学(题型)怎么学(题型)先看题后看书先看题后看书3、依据:历年真题、依据:历年真题 (听课)(听课)边做题边翻书边做题边翻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开课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4、真题研究的基本方法、真题研究的基本方法(1)过去几年真题情况)过去几年真题情况 题目质量极高,配套题目质量极高,配套复习题集复习题集作用有限;作用有限;绝大多数题目在重复往年绝大多数题目在重复往年的题型、考点;的题型、考点;09年年全新考点全新考点10来个,主要
3、是劳动合同法、物来个,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第三版教材新增内容。权法等第三版教材新增内容。10年超纲题较多。年超纲题较多。(2)翻书做题,反复操练真题四遍以上)翻书做题,反复操练真题四遍以上(3)模拟题为什么是毒药?)模拟题为什么是毒药?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开课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学习进度安排(、学习进度安排(2/8法则):法则):5月中旬以前真题做的烂熟,掌握全部被月中旬以前真题做的烂熟,掌握全部被历史证明的重点、熟悉题型的演进、变化;历史证明的重点、熟悉题型的演进、变化;真题只帮助信它的人。真题只帮助信它的人。5月月15-6月月15日将从未考过的点,熟悉配日将从未考过的点,
4、熟悉配套套复习题集复习题集上的题型,逐个掌握。上的题型,逐个掌握。最后两周要将自认为绝不可能考到的点最后两周要将自认为绝不可能考到的点逐个复习到逐个复习到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开课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实务如何着手?、实务如何着手?(1)案例占)案例占80/120,与案例有关的内容占,与案例有关的内容占教材篇幅不超过教材篇幅不超过100页。目标明确将节省大页。目标明确将节省大量时间量时间(2)5月底以前解决案例问题,选择题放月底以前解决案例问题,选择题放在在6月份解决。月份解决。(3)案例先看二级真题,后看一级真题;)案例先看二级真题,后看一级真题;先看本专业,后看外专业。先看本专业,
5、后看外专业。(4)案例务必要做一遍,让自己的答题有)案例务必要做一遍,让自己的答题有章法。做一遍顶的上看十遍章法。做一遍顶的上看十遍(5)不要迷信)不要迷信“踩点给分踩点给分”,“踩点给分踩点给分”只是个传说。只是个传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开课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题型分析:、题型分析:(1)单选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这告诉了)单选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这告诉了我们什么?我们什么?(2)考试的关键在于多选题)考试的关键在于多选题多选题的游戏规则:多选题的游戏规则:ABCDE(2分,分,0.5/0)0.5 0.51.5A AC 赔率:赔率:1:11:3 1 0.51AC ACD 赔率:赔
6、率:2:11:1 1.5 0.5ACD ACDE 赔率:赔率:3: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开课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8、其他事项:、其他事项:(1)上有关考试论坛了解、学习前人的一些)上有关考试论坛了解、学习前人的一些经验,摸清方法经验,摸清方法(2)课件资料)课件资料下载:下载:QQ 群群 1248585889、课后答疑、课后答疑电话答疑:电话答疑:139 0177 4996 博客答疑博客答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开课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分值分值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法律制度5060%合同法合同法2030%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2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建设工程法律责
7、任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Z2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2Z201010 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1.掌握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由六大标准支撑。2.掌握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的有效期规定。3.掌握全国统考取得二级资格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4.掌握继续教育要求。5.掌握建造师业绩应载入信用档案。6.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注意:“应当”是指令性规范,“必须”是强制性规范。违反强制性规范的,文件确定无效。二级建
8、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甲某在施工单位担任项目经理,2008年通过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某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初始注册。2009年甲某又办理了机电安装专业的增项注册。则以下关于甲某的注册和执业管理,说法正确的是()A其只能在本省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B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应由单位保管,由本人使用 C其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学时继续教育 D其信用档案信息不属于个人隐私,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E其所负责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不得办理变更注册DE2Z201020 2Z201020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2Z2
9、01021 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注意:劳动法是独立部门;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分属于不同部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宪法部门 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 民法部门 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 商法部门 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 经济法部门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 行政法部门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部门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诉讼法部门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2Z201022 2Z201022 法的形式法的形式1、法的制订机关:几个要点:
10、1)全国人大不负责法律解释;并注意法律解释与司法解释根本不同 2)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合称“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合称“行政规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律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司法解释: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省、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人大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规章省、较大市政府2、法的纵向效力: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3、法的横向效力(补充知识):(注意前提:同一机关制订的)新法优先于旧法 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 不溯及既往原则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11、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4、难点: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国务院决定。同一机关制订的同一机关制订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之间的冲突解决:本制订机关裁决。但要注意:不同机关制订的,按纵向规则处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以下不属于民法部门的是()。A物权法 B.担保法 C.知识产权法 D.劳动法 2.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下列法律属于经济法部门的是()。A.合同法
12、 B.建筑法 C.消防法 D.劳动法3、国务院制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A法律 B.行政法规 C.单行条例 D.政府规章4、以下规范性文件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A建筑法 B.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C.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D.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D;B;B;A5、光华建筑公司是甲省一家建筑施工企业。2005年,公司参与承建乙省的某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发现就某一事项的规定,甲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与乙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发生冲突,而乙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又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冲突,但甲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与建设工
13、程质量管理条例则规定一致。应如何适用?()。A.适用甲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B.适用乙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C.适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D.由国务院裁决适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C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Z201030 宪法1.某建筑公司通过最低报价中标承包了一栋写字楼的施工任务,为了保本赶工期,规定施工中节假日不休息,工人每天工作10个小时。施工期间,工地现场多次发生失窃事件,有人认为近来木工王某形迹可疑,极有可能是王某行窃。项目经理遂立即开除王某并安排人对王某居住的集体宿舍和王某身体进行了搜查,但一无所获。此后,王某向劳动部门投诉并要
14、求支付施工期间的加班工资,但施工单位认为建筑行业、建筑施工现场有其特殊性,断然拒绝。本案中,王某被侵犯的权益不包括()A、人身自由 B、财产权 C、劳动权 D、休息权 B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Z201040 民法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里,每一个人都是一整个国家。孟德斯鸠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胡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民法体系民法民法物权法物权法人格权法人格权法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 债权法债权法合同法合同法继承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5、2Z201041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本质是受到法律调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是指由于出现了某些法律事实,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发生、变化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掌握民法的基本原理、框架和范围 财产所有关系(如:所有权)财产关系 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民事法律关系 人格关系(如姓名、名称、名誉等)人身关系 身份关系(如收养、监护等)自然人 主体 法人 其他组织(非法人组织)二、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客体 民事权利 内容 民事义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
16、法规及相关知识民事权利能力一般权利能力出生死亡(如:继承)特殊权利能力如:婚姻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18周岁,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例外例外:16周岁18周岁自食其力的要点:(一)自然人要点:(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依法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民事行为能力则取决于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二级建造师执业
17、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法人(二)法人掌握法人的定义。掌握法人成立的四个条件,注意“能独立承担责任”是使得法人组织与非法人组织区分开来的核心特征。注意法人行为能力与何者相关?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有三个不同:(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同时始于成立终于消灭。(2)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况有关;法人的行为能力受到其成立宗旨、经营范围、资质等级限制。(3)自然人超越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法人超越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一般有效,但违反特许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无效),详见P164(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总复习 建设工程
18、法规及相关知识支配权支配权对权利标的直接进行支配而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请求权请求权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形成权形成权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撤消权、解除权、追认权抗辩权抗辩权依法对抗他人请求权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三)“客体客体”既不是权利也不是义务,而是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那个东西,是权利义务得以发生的基础、标的、纽带。(四)民事法律关系内容(四)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补充关于民事权利的分类的四个概念,以加深对民事权利的理解:二级建
19、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法律关系的变更(三)法律关系的变更 重点掌握客体变更客体变更 1)主体变更:掌握合同转让合同转让要求客体和内容不发生变化;2)客体变更:范围变更、性质变更。如何区别?范围变更是量变,性质变更是质变 例如:债转股、租赁转联营属于性质变更,因工程量增减的设计变更属于范围变更(四)(四)掌握法律关系的终止方式之间的区别掌握法律关系的终止方式之间的区别 自然终止(设立法律关系的目的得以实现);协议终止(目的未实现,双方共同解除或单方依合同约定解除);违约终止(目的未实现,单方依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无须取得对方同意)。1民事法律关系是由()等要素构成
20、的。A.主体、客体、内容 B.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富C.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D.民事权利、民事义务2.下列选项中()是法人应具备的条件。A.依法成立 B.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C.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D.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E.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A、ACDE3.经过招标投标,建设单位甲与施工单位乙签订某办公楼工程承包合同,由乙委派注册建造师丙担任项目经理。以下关于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是主体,丙是客体B甲、乙是主体,委派丙担任项目经理是内容 C甲、乙、丙是主体,委派丙担任项目经理是客体D甲
21、、乙、丙是主体,办公楼和工程款是内容4.甲建设单位与乙建设单位签订一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因乙单位破产导致该工程停工半年之久,后丙施工单位承揽该停建工程。则甲、乙单位签订的合同属于()。A、主体变更 B、内容变更C、自然终止 D、违约终止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B;D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Z201042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意图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意图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合法行为。如:张三委托李四加工毒品,每克加工费
22、20元。是民事行为,但不是民事法律行为。二、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主体资格(相应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相一致)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德(形式合法、内容合法、目的合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P13)为什么和有效合同的要件(P164)完全一致?因为合法有效的合同行为就是最主要最普遍的民事法律行为。四、注意建筑业法人挂靠、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项目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是因为其(1)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2)违反法律。五、准确掌握“意思表示一致”和“意思表示真实”的区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
23、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属于要式法律行为 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D.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2.以下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的是()。A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C行为内容合法,并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D行为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C;A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Z201043 代理代理一、代理的基本结构 被代理人被代理人 内部授权委托 或法律规定 代理人代理人 外部行为 第三人第三人二、本质特征
24、: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被代理人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关键区别是依据不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串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四、准确掌握无权代理的三种形式及其后果(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五、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行为有效有效(被代理人无拒绝权)。即:表见代理是一种无权代理,但发生类似于有权代理的效果。六、代理过错责任代理过错责任(是学习代理制度的核心目的,必考)(1)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
25、任。(3)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4)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七、千万记得:授权不明是有权代理,超越代理权是无权代理。八、本代理和复代理。注意:转托他人代理仅在两种情况下合法有效 (1)被代理人(事前/事后)同意的;(2)情况紧急,为被代理人利益而转托的。九、代理终止,其要点在于被代理人(自然人)死亡不必然导致委托代理的终止,但必定导致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终止。关键是弄清楚三者概念的区别。被代理人被代理人 代理人代理人 (复)代理人(复)代理人 相对人相对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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