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参考模板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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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市区路号幢A室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维修;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元器件、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及耗材、摄影器材、照明设备、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批发及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2、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万元货币 年 月 日前 万元货币 年 月 日前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3、划;(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四)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十二) 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
4、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第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第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一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
5、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十二条 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第十三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执行董事作出决定。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
6、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第十五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
7、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 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经理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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