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发生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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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债的发生 第1页,共66页。第一节 概 述 一、行为是债的主要发生原因 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发生的法律事实。也叫债的发生根据。债的发生原因,有三种行为:(一)法律行为第2页,共66页。单方法律行为和双方法律行为都能够发生债。前者如悬赏广告、后者即各种债权合同。(二)事实行为 事实行为能够发生债。其典型为无因管理行为。第3页,共66页。(三)不法行为 侵权、不当得利、缔约过失、债务违反等行为,均是违反法律而使特定人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不法行为人违反法律致人损害,对受损害人负担赔偿、返还等债务。请试解答下面事例后的问题。第4页,共66页。例1 玉器摔毁案 甲租用乙之展台展销玉器,并委托
2、乙派人守护,游客丙不慎碰倒展台摔毁玉器。无力赔偿。问题:何人间、因何发生何种法律关系?应如何寻找规范依据?设:丙为乞丐,当如何裁判?第5页,共66页。例2 偷来公鸡啄伤幼童案 史某偷得蔡某公鸡,回家途中公鸡挣脱,啄瞎幼童田宝右眼。问题:何人间、因何发生何种法律关系?第6页,共66页。第二节 合 同 一、合同的意义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7页,共66页。二、合同与债的关系 合同是法律行为,债是合同发生的法律关系;合同属于法律事实,债是法律关系;合同是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债是合同的结果。关于合同债的详细内容,后面有专门讲解,此不赘述。第8
3、页,共66页。第三节 悬赏广告 一、意义和性质 (一)意义 悬赏广告,是以广告方式对完成一定行为者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简要说明如下:第9页,共66页。1.悬赏广告是以广告形式进行的意思表示。以新闻媒体、普通海报等公开形式,向不特定人表示要求完成指定行为而支付报酬的意思,即构成悬赏广告。发布广告意思者成为广告人,第10页,共66页。按照广告要求完成行为者叫“行为人”。2.悬赏广告是单方法律行为。悬赏广告行为,自悬赏广告的意思表示成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学术观点。第11页,共66页。悬赏广告是一种普遍现象,大如技术方案的有奖征集、悬赏通缉犯罪嫌疑人,小如有报酬的寻物
4、启事等。二、构成要件 悬赏广告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第12页,共66页。(一)须有广告人以广告向不特定人为意思表示的事实 悬赏广告是对不特定人发出的意思表示,因此,广告人的悬赏意思必须以广而告之的方式为之,方能使不特定人得知。法律对广告方式无具体限制,第13页,共66页。以足使一定范围的不特定人知晓为准。(二)须指定需要完成的行为 指定的行为,可是法律行为或事实行为,不能是违法行为、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的行为。指定事实行为的,行为人即使无行第14页,共66页。无行为能力,完成指定行为即可对广告人享有广告所定债权。(三)须有给付报酬之意思 悬赏广告须有悬赏,即广告人对完成指定行为的人支付
5、报酬的内容。无悬赏者不能成立悬赏广告。悬赏之报酬,不限于金钱,物品、第15页,共66页。荣誉、某种有利的待遇等均可。三、效力 行为人完成指定行为,广告人的债务生效,行为人对广告人有报酬请求权。第16页,共66页。四、优等悬赏广告 优等悬赏广告,是指数人分别完成指定行为的,广告人只向被评定为优等者支付报酬的悬赏广告。如优秀论文选拔、技术方案选优等悬赏广告。第17页,共66页。第四节 无因管理 一、意义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三点说明:第18页,共66页。(一)无因管理是为他人利益而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 首先,无因管理是一种行为。即管理他人事
6、务的活动。在无因管理关系中,为管理行为的人叫作“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称为“本人”。第19页,共66页。同时,无因管理是为他人利益的行为。人的行为总有一定目的,例如合同,通常是为自己利益而设立、变更或消灭权利义务。而无因管理的目的,是为本人的利益。本人的利益有两种:(1)获得利益;(2)免受损失、保有利益。第20页,共66页。前者如管理人帮助本人作成交易,后者如拾得人为失主保管遗失物。民法通则第93条原则性规定了无因管理制度,物权法第111条、第112条第1款、第114条第一句,亦属无因管理的规范。(二)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第21页,共66页。管理人为管理行为,目的是为本人利益,不是为了同本人
7、发生、变更或消灭债权、债务,其行为没有意思表示,故不构成法律行为。(三)管理人为管理行为,既无法定也无约定义务 无因,是无法律上的原因之义。第22页,共66页。易言之,即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行为人对他人的事务有法定或约定管理义务的就不是无因管理。如,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事务,是有法定义务。再如,受托人管理委托人的事务是有约定义务。这些关系,都不是无因管理。第23页,共66页。二、构成要件 (一)有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 有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才可能构成无因管理,客观上没有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的,不能构成无因管理。管理自己的事务,或误认自己第24页,共66页。的事务为他人的事务而行管理,都不是无因管理
8、。1.判断是否他人事务的一般标准。一般以管理的权益的归属为准。凡管理的权益归属他人的,即属他人事务。第25页,共66页。2.虽属他人但不能成立无因管理的事务。(1)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德的。(2)不能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纯粹道义上、宗教上或其他一般的生活事务。(3)单纯的工作行为。如帮助第26页,共66页。失忆人回家未发生费用者。(4)须经本人授权的事务。如放弃继承、公司股东投票等事务。(二)须管理人有为本人利益而管理的意思 这是无因管理成立的主观要件。管理人是否为他人利益,应从第27页,共66页。动机和效果两个方面看,从动机上看,管理事务的动机是为本人利益而不是为自己利益;从效果上说,管理所取得的
9、利益归于本人,而不是归于管理人。动机是通过效果反映出来的,管理人若不将管理所得利益归于本人,即非为本人利益。第28页,共66页。(三)须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管理义务 管理人因法定或约定义务管理他人事务的,不构成无因管理。(四)须管理有利本人,且不违反本人的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 对此要件,须注意三个方面:第29页,共66页。1.须管理有利于本人。管理应当使本人获得利益,或免受损失、保有利益。不具有这一功能的,不发生无因管理之债。管理不利于本人反而致其损害的,管理人有赔偿责任。如崔某误认歇脚于其家阳台的一只信鸽为迷第30页,共66页。途普通家鸽,圈入笼中喂养致死,不但无权请求管理费用,反应赔偿信鸽
10、主人的损失。2.须管理不违反本人的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所谓本人明示的意思,是指本人事实上已表示的意思,如求助。第31页,共66页。所谓本人的可推知的意思,是指按照“被管理事务在客观上属于本人的利益”的标准,推断的本人的意思。它不是依据本人的主观,而是按照一般人的标准,客观推断。事实上,可能符合本人的意思,也可第32页,共66页。能不符合本人的主观愿望。符合本人意思者,如债务人甲公司资金暂时周转不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将会发生大额违约赔偿金,乙公司为使甲免受赔偿金损失,及时替甲清偿了债务。事实上不符合本人主观愿望者,如潘某上吊自杀,未及第33页,共66页。气绝被宋某发现,送至医院抢救,为其花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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