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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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8-11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一、机构要求 规范药房标准:1.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在显著位置悬挂。省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二、人员要求(一)规范药房验收标准:3.1.1应指定专人负责药械质量管理工作。省管理办法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其规模和管理需要,设置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组织或者配备管理人员,明确并落实职责。国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的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的日常管理工作;未设专门部门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医疗机
2、构药剂人员培训二、人员要求(二)规范药房验收标准:医疗机构从药人员应具有的资格:3.1.1从事处方审核和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药士(中药士)以上职称或药学(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合格。1、至少有一名经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事法规培训合格的药学技术人员或一名以上经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学知识、药事法规培训合格的医药卫生技术人员。(资质要求)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二、人员要求(二)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审核处方人员,应当具有药士、中药士以上药学技术职称;调配处方人员,应当具有药士
3、、中药士以上药学技术职称或者药学、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村卫生室(所)的从业人员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可以从事村卫生室(所)的处方审核和调配工作。国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与药品调配和使用相适应的、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处方的审核、调配工作。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二、人员要求(二)2、从药人员每年必须参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或者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下发的培训内容进行自学并通过考核。(培训要求)国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从事药品购进、保管、养护、验收、调配、使用的人员参加药事法规和药学专业知识的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4、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二、人员要求(三)规范药房验收标准:3.1.2直接接触药械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从药人员每年应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体检合格。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二、人员要求(四)规范药房验收标准:1.1从药人员执业资格证明应在显著位置悬挂药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药学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业技能培训证书 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三、场所要求(一)规范药房验收标准:2.1.1
5、按批准的诊疗范围,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械库)。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国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有专用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储存药品。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三、场所要求(二)规范药房验收标准:2.1.2药房(药械库)应当与生活、办公和医疗区域分开,环境整洁,应设置必要的避光、通风、防虫、防鼠条件以及温湿度调控、监测设备,有冷藏药械的应设置冷库(冰箱),应设置离地10厘米地架。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药房(药库)应当与生活、办公和医疗区域分开,并具备必要的避光、通风、防虫、防鼠条件以及温度、湿度控制设备。国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有专用的场所和
6、设施、设备储存药品。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并采取必要的控温、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三、场所要求(三)规范药房验收标准:2.1.3用于调配药品的工具、设施、包装用品以及调配药品的区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用于调配药品的工具、设施、包装用品以及调配药品、集中输液的区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配制输液的区域应当相对隔离,并符合相应洁净要求。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医疗机构用于调配药品的工具、设施、包装用品以及调配药品的区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及相应的调配要求。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三、场所
7、要求(四)规范药房验收标准:2.1.4应对储存药品、医疗器械实行色标管理,设置待验区(或待验标识牌)、合格品区、退货区、不合格品区。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医疗机构储存药品、医疗器械实行色标管理,分类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当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过期、变质、失效等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应当放置在不合格库(区)。国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储存药品,应当按照药品属性和类别分库、分区、分垛存放,并实行色标管理。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存放;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分别储存、分类存放;过期、变质、被污染等药品应当放置在不合格库(区)。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三、场所要求(四)(储存药品色标管理)
8、(指南性标识全部用绿色)绿色绿色 黄色黄色 红色红色合合格格品品库库(区)(区)待待验验药药品品库库(区)(区)退退回回药药品品库库(区)(区)不不合合格格品品库库(区)(区)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三、场所要求(四)(储存药品分类管理)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应当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外用药品和内服药品分开。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区)。注射剂集中存放,其他药品按用途分类。消毒液与药品分开存放。危险品(如浓度在3%以上的双氧水、浓度超过95%的酒精等)必须设置危险品库。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三、场所要求(五)(药品与非药品分类管理)规范药房验收标准:2.1.5药品与非药品分开摆放、储存,并有
9、明显的分类标识。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三、场所要求(六)规范药房验收标准:2.1.6公开药品质量、价格、广告举报投诉电话。药品质量投诉:96311药品价格投诉:12358药品广告投诉:12315 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四、制度要求(一)规范药房验收标准:2.2.1应制定能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职责,包括应制定能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职责,包括从药人员管理工作制度从药人员管理工作制度、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验收制度、药药品医疗器械陈列储存制度品医疗器械陈列储存制度、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制度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制度、药械有效药械有效期管理和不合格药械管理制
10、度期管理和不合格药械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报告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等,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省管理办法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其规模和管理需要,设置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组织或者配备管理人员,建立管理制度,明确并落实职责。国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量跟踪工作,并明确各环节中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四、制度要求(二)规范药房验收标准:2.2.1每年向药监部门提交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每年向药监部门提交药品质量管理年度
11、自查报告。国国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当包括理部门提交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以下内容:(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变化情况;(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变化情况;(三)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三)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四)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四)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自查报告应当在本年度自查报告应当在本年度12月月31日
12、前提交。日前提交。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五、管理要求(一)规范药房验收标准:2.3.1药械应从合法渠道购进,做好供货单位的资质审核,审核资料应建档留存备查。购进药械有合法票据。进口药品应有有效证明文件。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药械购进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和相关凭证应当保存至超过药械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省管理办法第 七条-第十条国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五、管理要求(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注册证药品生产批件统一换发批准文号的用文件形式 注:在有效期内发生变化,如包装、规格、说明书、标签、质量标准等发生变化,则用“补充申请批件”。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五、管理要求(一)(委托采
13、购)从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有困难的村卫生室(所)、社区卫生服从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有困难的村卫生室(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务站:省省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条:1、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代为采购,但必须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意。2、按第八条规定逐批验收,并做记录。3、与代为采购医疗机构签订保证药品质量的配送协议,并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受委托采购药品的医疗机构:受委托采购药品的医疗机构:1、有相适应的配送机构、办公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制度。2、有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药品储存场所。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培训五、管理要求(二)规范药房验收标准:2.3.2按照产品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存放药械,并监测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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