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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徇私舞弊型渎职罪滥用职权罪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 文档编号:3332697
  • 上传时间:2022-08-20
  • 格式:PPT
  • 页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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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徇私舞弊 渎职罪 滥用职权 课件
    资源描述:

    1、第九章第九章 渎渎 职职 罪罪 目目 录录 第九章第九章 渎渎 职职 罪罪 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与难点:1、滥用职权罪认定时应注意的问题;、滥用职权罪认定时应注意的问题;2、玩忽职守罪认定时应注意的问题。、玩忽职守罪认定时应注意的问题。第一节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渎职罪概述 一、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和特征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害国家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一)客体是国家机关

    2、的正常活动。(二)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滥用职权、玩(二)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在表现形式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在表现形式上,既可以是作为。多数犯罪都必须具上,既可以是作为。多数犯罪都必须具有严重情节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有严重情节或者造成严重后果。(三)本类犯罪的主体为(三)本类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有个别即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有个别犯罪的主体也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犯罪的主体也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泄露国家秘密罪。员,如泄露国家秘密罪。(四)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四)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既可以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是

    3、故意,也可以是过失。二、渎职罪的种类二、渎职罪的种类 (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 (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 (三)徇私舞弊型渎职罪(三)徇私舞弊型渎职罪 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 (一一)本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本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1.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2.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

    4、重大损失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的行为。所谓所谓滥用职权,滥用职权,是指不应行使其职是指不应行使其职权而行使。通常表现为两种情况:权而行使。通常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一是行为人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者处理其没有决定权或者超越处理权限者处理其没有决定权或者超越处理权限的事项;的事项;二是行为人违法地行使其职权范围二是行为人违法地行使其职权范围内的权力,或者表现为以不正当的目的,内的权力,或者表现为以不正当的目的,进行违反职务权限的事项。进行违反职务权限的事项。本罪的行为方式既可以是作为,也本罪的行为方式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可以是不作为。本罪为结果

    5、犯,本罪为结果犯,即行为人滥用职权即行为人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的行为必须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重大损失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必然因果联系。3 3主体是主体是特殊主体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人员。4.4.主观方面是主观方面是故意故意。(二二)本罪的认定本罪的认定 1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首先必须有

    6、滥用职权的行为;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2 2本罪与其他相近似犯罪的界限本罪与其他相近似犯罪的界限 (1 1)本罪与)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的界限的界限 (2 2)本罪与本章规定的)本罪与本章规定的特殊的特殊的滥用职滥用职权的犯罪的界限权的犯罪的界限 刑法分则有明确规定的,这些规定与本罪形成刑法分则有明确规定的,这些规定与本罪形成法规竞合法规竞合,适用该特别规定,而不再以本罪论处。,适用该特别规定,而不再以本罪论处。(3 3)行为人接受他人的贿赂后又滥)行为人接受他人的贿赂后又滥用职权给他人谋取利益并致使公共财产、用职权给他人谋取利益并

    7、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同同时触犯本罪与受贿罪时触犯本罪与受贿罪,属想象竞合,以,属想象竞合,以受贿罪从重论处。受贿罪从重论处。如果收受的贿赂不大,不构成受贿如果收受的贿赂不大,不构成受贿罪的,则以本罪定罪处罚。罪的,则以本罪定罪处罚。(4 4)行为人利用职权侵吞、骗取公)行为人利用职权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如果其贪污行为又致使其他公共财物,如果其贪污行为又致使其他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的,同时触犯本罪与贪污罪同时触犯本罪与贪污罪,属想象竞,属想象竞合,以贪污罪从重处罚。合,以贪污罪从重处罚

    8、。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 (一一)本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本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正常管理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2.2.客观方面表现行为人玩忽职守,客观方面表现行为人玩忽职守,因而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因而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重大损失

    9、的行为。(1 1)必须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必须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所谓所谓玩忽职守的作为玩忽职守的作为,是指国家工,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所谓所谓玩忽职守的不作为玩忽职守的不作为,是指国家,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不尽职责义务的行为。工作人员不尽职责义务的行为。(2 2)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的重大物质

    10、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3 3)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害结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的行为。3.3.主体是主体是特殊主体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4.4.主观方面只能出自主观方面只能出自过失过失。(二二)本罪的认定本罪的认定 1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1 1)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是区分本罪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是区分本罪与一般玩忽职守行为的界限。与一般玩忽职守行为的界限。(2 2)本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本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 第一、客观行

    11、为特征不同。第一、客观行为特征不同。第二、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第二、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不同。2 2本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本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1 1)主观方面不同主观方面不同。本罪在主观方。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而滥用职权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而滥用职权罪在主观方面则是出于故意。面则是出于故意。(2 2)客观方面表现形式不同客观方面表现形式不同。本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工作严重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2、而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大损失的行为;而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或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者超越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 3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1 1)客体不同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和。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和同类客体都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同类客体都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生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生产、作业安全,同类客体是公共安全。产、作业安全,同类客体是公共安全。(2 2)客观方面的表现

    13、形式不同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本罪发。本罪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活动过程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活动过程中;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发生在生产、作中;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之中。业过程之中。(3 3)主体不同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则是工作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则是单位的职工。单位的职工。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 (一一)本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本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的人而使

    14、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作枉法裁判的行为。1.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关的正常活动。2.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的行为。徇私枉法的行为。具体包括三种情形:具体包括三种情形:一是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一是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追诉;二是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二是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庇不使他受追诉;三是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三是在刑事审

    15、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3.3.主体为主体为特殊主体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司,即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法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是指具有侦讯、司法工作人员,是指具有侦讯、检察、审判、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检察、审判、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不能单独成为本非司法工作人员不能单独成为本罪的主体,但可以成为本罪的共犯。罪的主体,但可以成为本罪的共犯。4.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故意。(二二)本罪的认定本罪的认定 1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关键是把本罪同具体司法工作中的关键是把本罪同具体司法工作中的误捕、误诉、误判等工作失误区别

    16、开来。误捕、误诉、误判等工作失误区别开来。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徇私枉法的故意。具有徇私枉法的故意。2 2本罪与枉法裁判罪的界限本罪与枉法裁判罪的界限 (1 1)犯罪发生的领域不同犯罪发生的领域不同。前者发生在刑事诉讼的侦查、检察、前者发生在刑事诉讼的侦查、检察、审判领域之中;而后者则发生在民事、审判领域之中;而后者则发生在民事、行政审判领域之中。行政审判领域之中。(2 2)犯罪的成立对)犯罪的成立对犯罪情节的要求犯罪情节的要求不同不同。前者的成立不以情节严重作为必备前者的成立不以情节严重作为必备要件要件;而后者的成立,则要求必须而后者的成立,则要求必

    17、须“情情节严重节严重”。3 3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界限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界限 (1 1)客体不同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后者侵犯的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公民的民主权利。(2 2)客观行为不同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发生在。前者是发生在刑事案件的追诉、审判过程中的枉法行刑事案件的追诉、审判过程中的枉法行为;后者则是针对特定的对象采取各种为;后者则是针对特定的对象采取各种打击报复手段进行陷害。打击报复手段进行陷害。(3 3)主体不同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只能是。前者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而后者的主体包括司法司法工作人员;而后者的主

    18、体包括司法工作人员在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 4本罪与伪证罪的界限本罪与伪证罪的界限 (1 1)客体不同客体不同。前者只是侵犯了司法机。前者只是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属于渎职罪的范畴;而后者关的正常活动,属于渎职罪的范畴;而后者侵犯的则是复杂客体,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侵犯的则是复杂客体,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范畴。序罪的范畴。(2 2)客观表现不同客观表现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有。前者在客观方面有三种表现行为;而后者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三种表现行为;而后者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

    19、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3 3)犯罪主体不同犯罪主体不同。5 5本罪与包庇罪的界限本罪与包庇罪的界限 (1 1)行为发生的场合不同行为发生的场合不同。前者只。前者只能发生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过能发生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过程中;而后者则没有这种限制。程中;而后者则没有这种限制。(2 2)犯罪主体不同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而后者的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是国家机关工作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包庇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包庇犯罪分子行为人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犯罪分子行为人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包庇罪的犯罪主体包庇罪的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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