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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有机食品认证课件.pptx

  •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 文档编号:3319781
  • 上传时间:2022-08-19
  • 格式:PPTX
  • 页数: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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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有机食品 认证 课件
    资源描述:

    1、第七章第七章 食品产品认证食品产品认证第三节第三节 有机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第七章 食品产品认证第一节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第二节 绿色食品认证第三节第三节 有机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第四节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第三节 有机食品认证一、有机食品概述二、有机食品标准三、有机食品认证四、有机食品的管理一、有机食品概述(一)有机食品的概念有机生产是遵照特定的农业生产原则,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保持生产体系持续稳定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有机加工是主要使用有机配料,加工过程中不采用基因工

    2、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尽可能减少使用化学合成的添加剂、加工助剂、染料等投入品,最大程度地保持产品的营养成分和(或)原有属性的一种加工方式一、有机食品概述(一)有机食品的概念有机产品有机产品是有机生产、有机加工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纺织品、化妆品和饲料等有机“非食品”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及调料等有机食品(二)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形似地球象征和谐、安全圆形中的“中国有机产品”字样中英文结合既表示中国有机产品与世界同行也有利于国内外消费者识别标志中间类似种子图形:代表生命萌发之际的勃勃生机,象征了有机产品是从种子开始的全过程认证同时昭示出有机产品就如同刚刚萌生的种子

    3、,正在中国大地上茁壮成长一、有机食品概述一、有机食品概述(二)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种子图形周围圆润自如的线条象征环形的道路,与种子图形合并构成汉字“中”:体现出有机产品植根中国,有机之路越走越宽广处于平面的环形又是英文字母“C”的变体,种子形状是“O”的变形,意为“China Organic”转换产品认证标志的褐黄色代表肥沃的土地表示有机产品在肥沃的土壤上不断发展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绿色代表环保、健康表示有机产品给人类的生态环境带来完美与协调橘红色代表旺盛的生命力表示有机产品对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二、有机食品标准有机产品 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GB/T 19630-2019)2019年8月

    4、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代替2011年发布的有机产品(GB/T 19630.1-GB/T 19630.4),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明确规定有机认证要依据GB/T 19630,因此各认证机构需要统一按照该标准开展有机食品认证工作二、有机食品标准有机产品 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GB/T 19630-2019)内容: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生产加工标识和销售管理体系适用范围:有机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的生产有机食品、饲料和纺织品等的加工有机产品的包装、贮藏、运输、标识和销售三、有机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依照有机产品认证管理

    5、办法的规定,按照有机产品认证规则,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地方认证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三、有机食品认证国家推行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统一的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统一的认证标志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及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有机食品的认证程序包括认证委托人申请、申请材料的审查、现场检查、认证决定等步骤三、有机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

    6、是指认证机构依照相关规定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按照有机产品认证规则,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地方认证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国家推行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统一的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统一的认证标志只有通过认证才能证明该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点等环节均符合有机食品的标准三、有机食品认证(一)申请有机产品生产者、加工者(以

    7、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可以自愿委托认证机构进行有机产品认证,并提交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申请材料:(1)认证委托人的合法经营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使用权证明及合同等(2)认证委托人及其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基本情况(3)产地(基地)区域范围描述,包括地理位置、地块分布、缓冲带及产地周围临近地块的使用情况;加工场所周边环境(包括水、气和有无面源污染)描述、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三、有机食品认证(一)申请(4)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规划,包括对生产、加工环境适宜性的评价,对生产方式、加工工艺和流程的说明及证明材料,农药、肥料、食品添加剂等投入物质的管理制度,以及

    8、质量保证、标识与追溯体系建立、有机生产加工风险控制措施等(5)本年度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计划,上一年度销售量、销售额和主要销售市场等(6)承诺守法诚信,接受认证机构、认证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执行有机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及销售证管理的声明(7)有机生产、加工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8)有机转换计划(适用时)(9)其他相关材料三、有机食品认证(二)申请材料的审查认证机构应当自收到认证委托人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审查要求如下:(1)认证要求规定明确,并形成文件和得到理解(2)认证机构和

    9、认证委托人之间在理解上的差异得到解决(3)对于申请的认证范围,认证委托人的工作场所和任何特殊要求,认证机构均有能力开展认证服务三、有机食品认证(三)现场检查认证机构根据所申请产品对应的认证范围,认证机构应委派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检查员组成检查组。每个检查组应至少有一名相应认证范围注册资质的专职检查员,并担任检查组组长在现场检查前可向检查组下达检查任务书并制定检查计划应当在对认证委托人实施现场检查前5日内,将认证委托人、认证检查方案等基本信息报送至国家认监委确定的信息系统三、有机食品认证(三)现场检查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后,应当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由认证检查员对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场

    10、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样品的检验检测需要进行产地(基地)环境监(检)测的: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监(检)测机构出具监(检)测报告或者采信认证委托人提供的其他合法有效的环境监(检)测结论检查员:完成检查后按要求编写检查报告,对检查证据、检查发现和检查结论逐一进行描述认证机构应将检查报告提交给认证委托人,并保留签收或提交的证据三、有机食品认证(四)认证决定认证机构应基于对产地环境质量在现场检查和产品检测评估的基础上作出认证决定,同时考虑产品生产、加工特点,认证委托人或直接生产加工者的管理体系稳定性,当地农兽药使用、环境保护和区域性社会质量诚信状况等情况符

    11、合有机产品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及时向认证委托人出具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允许其使用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三、有机食品认证(四)认证决定认证委托人如对认证决定结果有异议,可在10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诉认证机构自收到申诉之日起,应在30日内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四、有机食品的管理(一)认证证书的管理国家认监委负责制定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基本格式、编号规则和认证标志的式样、编号规则认证证书有效期为1年认证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认证委托人的名称、地址(2)获证产品的生产者、加工者以及产地(基地)

    12、的名称、地址(3)获证产品的数量、产地(基地)面积和产品种类(4)认证类别(5)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6)认证机构名称及其负责人签字、发证日期、有效期四、有机食品的管理(一)认证证书的管理1变更 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15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认证机构应当自收到认证证书变更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认证证书进行变更:(1)认证委托人或者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名称或者法人性质发生变更的(2)产品种类和数量减少的(3)其他需要变更认证证书的情形四、有机食品的管理(一)认证证书的管理2注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在30日内注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

    13、1)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使用的(2)获证产品不再生产的(3)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申请注销的(4)其他需要注销认证证书的情形四、有机食品的管理(一)认证证书的管理3暂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在15日内暂停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暂停期为1至3个月,并对外公布:(1)未按照规定使用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的(2)获证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或者管理体系不符合认证要求,且经认证机构评估在暂停期限内能够采取有效纠正或者纠正措施的(3)其他需要暂停认证证书的情形四、有机食品的管理(一)认证证书的管理4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在7日内撤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1)获证产品质量不符

    14、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强制要求或者被检出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禁用物质的(2)获证产品生产、加工活动中使用了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禁用物质或者受到禁用物质污染的(3)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虚报、瞒报获证所需信息的(4)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的(5)获证产品的产地(基地)环境质量不符合认证要求的(6)获证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或者管理体系不符合认证要求,且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未采取有效纠正或者纠正措施的四、有机食品的管理(一)认证证书的管理4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在7日内撤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7)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8)

    15、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对相关方重大投诉且确有问题未能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9)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因违反国家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10)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拒不接受认证监管部门或者认证机构对其实施监督的(11)其他需要撤销认证证书的情形四、有机食品的管理(二)认证标志的管理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应当在认证证书限定的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内使用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和认证机构名称获证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等材料上可以印制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并可以按照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

    16、、变色四、有机食品的管理(二)认证标志的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1)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2)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四、有机食品的管理(二)认证标志的管理认证证书暂停期间,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应当暂停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认证证书注销、撤销后,认证委托人应当向认证机构交回认证证书和未使用的认证标志四、有机食品的管理(三)监督检查国家认监委对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的专项监督检查地方认证监管

    17、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的有机产品认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获证有机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外资认证机构、进口有机产品认证和销售,以及出口有机产品认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中资认证机构、在境内生产加工且在境内销售的有机产品认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四、有机食品的管理(三)监督检查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的方式包括:(1)对有机产品认证活动是否符合本办法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的监督检查(2)对获证产品的监督抽查(3)对获证产品认证、生产、加工、进口、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4)对有机产品认

    18、证证书、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5)对有机产品认证咨询活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6)对有机产品认证和认证咨询活动举报的调查处理(7)对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四、有机食品的管理(三)监督检查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以及有机产品销售单位和个人在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和销售等过程中,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生产、加工、销售记录档案制度有机产品销售单位和个人在采购、贮藏、运输、销售有机产品的活动中,应当符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规定,保证销售的有机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与销售证中的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一致,并能够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认证证书和有机产品销售证的复印件,以备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认证监管部门举报国家认监委、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Lorem ipsum dolor sit amet,consectetuer adipiscing elit.Aenean commodo ligula eget dolor;Lorem ipsum dolor sit amet,consectetuer adipiscing el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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