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机电设备管理制度1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机电设备 管理制度 课件
- 资源描述:
-
1、 XX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主讲:梁建宾主讲:梁建宾总体要求总体要求 一、凡属井下使用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煤矿防爆要求。一、凡属井下使用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煤矿防爆要求。购买时应认真核对其有无购买时应认真核对其有无 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和和“煤安证书煤安证书”,四者不齐者一律不得,四者不齐者一律不得购买和使用。购买和使用。二、所有机电设备应建立购置、使用、维修档案,设二、所有机电设备应建立购置、使用、维修档案,设备说明书、安全合格证等资料要妥善保存。备说明书、安全合格证等资料要妥善保存。三、所有机电设备容易碰到的
2、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三、所有机电设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保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保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四、煤矿用电必须设置过流保护、接地保护和漏电保四、煤矿用电必须设置过流保护、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护装置。五、机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重点检查绝缘、五、机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重点检查绝缘、接地电阻和防爆性能,禁止机电设备疲劳运行。接地电阻和防爆性能,禁止机电设备疲劳运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一、一般规定二、设备选型,保管和使用二、设备选型,保管和使用三、设备的安装与使用三、设备的安
3、装与使用 四、设备后期管理四、设备后期管理 五、设备目标管理五、设备目标管理 六、五小设备的管理六、五小设备的管理 七、机电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机电设备管理奖罚制度 一、一般规定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鲍店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第二条:我矿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坚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第三条:健全组织机构,矿设有分管机电工作
4、的矿长,机电总工程师,机电科有分管设备的部长,技术员和专职设备管理人员;采、掘、运等单位有分管机电的队长,兼职设备管理网员,在机电矿长和机电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矿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第四条:机电科是机电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矿的机电业务实行统一领导,建立正常的机电工作秩序。机电科必须健全机电设备、配件管路台帐卡片、图、牌、板、设备手册和特种设备的单列分帐和设备固定台帐。二、设备选型,保管和使用二、设备选型,保管和使用 第五条:机电科应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生产发展,编制年度设备维简更新改造计划和月度设备购置计划报机电矿长和总工审核,矿长批准。设备选型应坚持技术上先进、经济上
5、合理的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大型固定设备选型、设计应经公司审查、批准租入。第六条:新购设备到货后,供应部负责通知机电科、经营部共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防爆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机电科负责登帐、编号和图纸资料保管;财务部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供应部负责设备和随机部件的妥善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由供应部负责退贷或向对方提出索赔。第七条:设备必须入库保管,大型设备必须下有衬垫,上有遮盖,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库存设备应定期对库存设备进行检查保养,严禁拆卸配件使用。第八条:机电设备、电缆,配件等由机电科统一检查试验领发,设备的
6、领用必须由各单位维护员到机电科办理领用手续。重大机电设备、预防性紧急备用设备或配件须经机电矿长、机电副总签字同意,对于特殊情况下,矿值班签发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在两天内到设备组办理领用手续,交仓库保管人员。三、设备的安装与使用三、设备的安装与使用 第九条:设备安装前,必须检查,保养和试验,设备下井必须持有“设备下井合格证”否则井口把钩工不得准许下井。第十条:采掘运等流动设备的安装,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一日前提出设计和安装计划,安装单位必须按设计安装,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与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严禁未经检修的设备安装,及设备倒装。第十一条: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硐室等井巷工程,必须经过机电、安监、技术部
7、联合验收。符合安装要求,方能进行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技术部、机电科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合格后办理设备移交手续,交付使用。否则,不得移交生产,并限期整改。第十二条:如遇特殊情况或因生产急需,经矿领导同意,设备急需投入运行,但又有客观条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时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而又不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可先交付使用,办理临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推诿,由设备管理人员记好所存在的问题,由安装单位承担设备不完好的责任,并待条件具备后继续处理,直到合格办理正式手续移交为止。特殊情况下,由机电科进行裁决,设备投入运行后,使用
8、单位要加强管理,安装单位要催促供应部门落实材料、配件,不得无限期的拖延时间,造成不必要的扯皮和机电事故的发生。第十三条:在用中的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包机组可按单台设备、系统或机组为单位承包,并由各班司机、维护员组成,一般的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检查、维修和故障排除由使用单位负责,重要检修与故障排除由机电科配合解决,包机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承担。四、设备后期管理 第十四条: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更换。1、管理范围: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管理,谁保养、谁维修,包括检查排除故障,更换等。3、设备的更换由使用单位负责,特殊情况下由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提出报告,机电科汇同生产部门研究解决。新型设备使用后,机电
9、科必须及时对使用单位维护员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第十五条: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设备频繁起动、带病和超负荷运行。要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场所的清洁、整齐,搞好安全生产。第十六条:各单位对使用的设备不得损坏、埋没、丢失、否则按设备的价格及损坏程度折价赔偿。各单位不得擅自调换、拆套设备,确因生产需要需拆除和移交设备的,提前通知机电科,并到设备组办理拆除手续、移交手续,否则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第十七条:各工区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严格执行加油、换油制度,并有记录。确因设备润滑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者,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10、第十八条:设备发生事故,机电科应汇同安监部等有关部门和矿领导,认真追查、分析,按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转事故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对该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并提出处理的建议或意见,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加重处罚,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第十九条:设备的检修分为日常检修、中修及大修理三种。1.日常检修由使用单位维护员在生产间隙或尽量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随时进行,主要提升设备执行每天两小时强制性检修。如因设备日检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条例执行。2.设备的中修、大修要按计划进行,此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前两个月向机电科申请,经矿长鉴定意见后
11、报公司审批,计划审批后纳入矿年、季、月生产计划统一安排,并提前七天将计划下达到施工班组,确保设备修理顺利完成。第二十条:本矿设备的大,中修及停产检修,各修理部门必须按机电科及生产部门的计划安排进行。对回收上井能在地面,车间检修的设备,检修单位要与机电科联系,开票领取,不得擅自与使用单位联系修理。电器设备大中修由大修厂负责;运输设备由运输各队负责;其它机械设备由机电科负责。第二十一条:移动设备大、中修理应在地面进行,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必须交大修厂,由机电科签字同意后,大修厂方可检修。使用单位维护班长负责到设备组具体办理送修的验收手续。设备其零部件损坏,严格按设备奖罚条例执行。固定设备的大中修必须
12、有检修报告和开工报告。内容包括检修项目、施工时间地点、材料、备件需用情况,经批准后由检修单位技术员编制检修施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劳动组织,报机电科、安监、机电副总、机电矿长审批,施工前必须传达到每个施工人员,施工负责人严格按施工措施组织施工。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开、竣工报告制,坚持一工程两报告,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编送矿长、公司审批;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及时向机电科送交竣工报告,机电科再按一定的程序办理送交手续,否则不得开工。第二十三条:设备大修后的验收 (一)设备大修后,检修单位要及时通知机电科负责技术的工程师、技术员牵头,汇同设备管理人员、检修单位负责人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