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参考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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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侨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侨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主讲结构主讲结构侨资企业典型案例侨资企业典型案例 与开发区合作纠纷 中外合资纠纷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 厂房工程建设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 贸易代理纠纷 企业经营管理纠纷 123456 7一、国际贸易纠纷的类别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合同履行过程中 的重大变更1、变更应遵循的原则2、合同履行不明 可遵循的规则3、合同变更的后果4、合同的撤销、无效合同签订过程中 的风险防范1、合同的形式2、合同的内容3、主要条款分析进行过程中1.1 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内容主要条款分析1231.1.1 合同的形式 合同按形式可分
2、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两种,进出口业务中书面合同更为重要。实践中,进出口业务中的合同常常使用售货确认单、销售合同、订单、合作协议等名称。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条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1条注:我国加入公约时声明对第11条作了保留。1.1.2 合同的内容1如数量、结算等,需要业务员严格把关。2主要包含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商务性条款商务性条款法律性条款法律性条款 企业在签订合同或进行商务谈判中应当慎重承诺,不能因为现在经济环境不好,为了能得到业务而在合同做出不利于自己的承诺,如果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将使企业陷入危机。同时从风险防范角度出发,着重法律性条款的分析。1.1.3 主要
3、条款分析质量合同主体违约责任生效条款检验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其他:不可抗力、清洁文本等条款1.2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变更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履行不明可遵循的规则合同变更的后果合同的撤销、无效12342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外贸代理合同纠纷2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外贸代理合同纠纷2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外贸代理合同纠纷2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外贸代理合同纠纷风险防范风险防范2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外贸代理合同纠纷2 外贸代理合同纠纷外贸代理合同纠纷上述两种类型的生产企业还面临来自自身的风险为了达成交易,在价格较低或交货时间不能保证的情况下接受订单。:价格较低的可能结果-最直接的可能就是产品的质量得不到保证,从而引起客
4、人的索赔。交货时间较紧而不能按时交货的可能后果-国外客人取消订单-国外客人不同意取消订单并要求按时履行-国外客人不同意取消订单但同意延期分批交货案例分析:外贸代理合同纠纷处理案例分析:外贸代理合同纠纷处理【代理进口】1、名为代理进口,实为购销。2、委托人不履行付款义务导致作为代理人的外贸公司被进口开证银行追索。3、进口委托人未经外贸公司同意擅自与外商修改或终止进口合同。4、进口委托人越权报关提货,或外贸公司怠于履行义务,造成外贸公司陷于被动和发生损失。5、进口委托人与外商相互串通,骗取外贸公司代理进口,最终使委托人达到骗取货物或外商达到骗取信用证付款之目的。案例分析:外贸代理合同纠纷处理案例分
5、析:外贸代理合同纠纷处理【代理出口】1、外贸公司与国内供货企业未签订委托出口合同,导致很难分清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的责任。2、代理出口与信用证打包贷款相结合,使外贸公司承担双重合同义务和风险。3、由于外贸公司制单疏忽,造成单证不符导致开证行拒付退单的责任有委托人还是受托人承担。4、代理出口引起出口退税纠纷。货款支付纠纷的处理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处理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外商投资纠纷的处理外商投资纠纷的处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外商投资纠纷的处理外商投资纠纷的处理2.1 合同纠纷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6、(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后才生效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经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当事人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前款所述合同因未经批准而被认定未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当事人履行报批义务条款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条款的效力。解读:须报批合同的效力。2.1 合同纠纷的处理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该合同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当事人请求撤
7、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解读:已获批准的合同未必有效。2.2 出资纠纷的处理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就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事项达成的补充协议对已获批准的合同不构成重大或实质性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应以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认定该补充协议未生效。前款规定的重大或实质性变更包括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的变更以及公司合并、公司分立、股权转让等。解读:补充协议的效力。2.2 出资纠纷的处理规定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以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标的物出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标的物已交付外商投资企业实际使用,且负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
8、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了登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方当事人履行了出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义务。外商投资企业或其股东以该方当事人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主张该方当事人不享有股东权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2 出资纠纷的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或其股东举证证明该方当事人因迟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给外商投资企业造成损失并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解读:出资违约的处理。2.3 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规定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履行报批义务,经受让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并由转让方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赔偿因未履行报批义务而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9、2.3 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规定第六条: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履行报批义务,受让方以转让方为被告、以外商投资企业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转让方与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共同履行报批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方同时请求在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于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报批义务时自行报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3 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拒不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报批义务,受让方另行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赔偿损失的范围可以包括股权的差价损失、股权收益及其他合理损失。解读:未经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的处理
10、。2.3 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规定第七条:转让方、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受让方根据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就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报批,未获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受让方另行起诉,请求转让方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方请求转让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根据转让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大小认定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及具体赔偿数额。解读: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补办报批手续未获批准的处理。2.3 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规定第八条: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受让方支付转让款后转让方才办理报批手续,受让方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经转让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转让方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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