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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环境保护与建筑节能法规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 文档编号:3308441
  • 上传时间:2022-08-18
  • 格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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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环境保护 建筑节能 法规 课件
    资源描述:

    1、第十章第十章 环境保护与建筑节能法规环境保护与建筑节能法规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第二节第二节 建筑节能法规建筑节能法规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一、环境保护法规概述一、环境保护法规概述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下一页返回第一节第一

    2、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环境保护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环境保护法指的是环境保护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环境保护法指的是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体系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体系;狭义的环境保护法指的是狭义的环境保护法指的是1989年年12月月26日实施的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由于工程。由于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息息相关,所以,本部分将在建设与环境保护息息相关,所以,本部分将在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基础上,在广义的环境保护法的范畴进的基础上,在广义的环境保护法的范畴进行论述。其中主要涉及行论述。其中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

    3、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治法。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一一)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保护和改的立法目的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二二)

    4、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海域。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三三)环境监督管理环境监督管理 (1)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施统一监督管理。(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

    5、规 (3)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理。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四四)保护和改善环境保护和

    6、改善环境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2)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

    7、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还应当加强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还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痔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痔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素。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

    8、保护法规 (3)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4)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

    9、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建设保护。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建设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防止对海洋环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防止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境的污染损害。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5)制定城市规划,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城市规划,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标和任务。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

    10、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五五)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污染和危害。(1)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

    11、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2)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12、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3)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4)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

    13、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行。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5)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14、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6)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生产、储存、运输、

    15、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任何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力的单位使用。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7)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污染危害的单位和

    16、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加强防范。(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六六)违规处罚违

    17、规处罚 违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罚款: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1)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2)拒报或者谎

    18、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3)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4)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5)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单位使用的。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19、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植物等

    20、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询私舞弊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询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制度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制度 (一一)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

    21、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国务院在国务院在1998年年11月月29日发布的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建设

    22、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例的基础上,于的基础上,于2002年年10月月28日公布了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进一步,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建设单

    23、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价文件):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1)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2)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3)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

    24、价的,应当填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管理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

    25、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

    26、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项目环

    27、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二二)环境保护环境保护“三同时三同时”制度制度 所谓环境保护所谓环境保护“三同时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同时投产使用。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规定:“建设项目建设过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8、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告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保护对策措施。”环境保护环境保护“三同时三同时”制度是建设项目环境制度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例对环境保护对环境保护“三同时三同时”制度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制度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1.设计阶段设计阶段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环境

    29、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2.试生产阶段试生产阶段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30、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3.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阶段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阶段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施竣工验收。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

    31、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

    32、,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日内,完成验收。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三、大气污染防治法三、大气污染防治法 所谓所谓“大气污染大气污染”是指有害物质进入大气,对人类和生物是指有害物质进入大气,对人类和生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如果对它不加

    33、以控制和防治,将严重破坏造成危害的现象。如果对它不加以控制和防治,将严重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条件。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条件。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于2000年年9月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规定主要包括日开始实施,其中,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规定主要包括: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1)向大气排放粉尘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除尘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的

    34、排污单位,必须采取除尘措施。(2)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3)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4)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运输

    35、、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5)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当地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防治扬尘污动的单位,必须按照当地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染的措施。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四、水污染防治法四、水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理、生物或者放

    36、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我国规范水污染防是我国规范水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律。治的基本法律。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一一)防治地表水污染的规定防治地表水污染的规定 (1)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

    37、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对于染。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公布前已有的排公布前已有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治理污口,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治理;危害危害饮用水源的排污口,应当搬迁。饮用水源的排污口,应当搬迁。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2)排污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排放污染物超排污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排放污染物超过正常排放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必须立即过正常排放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必须立

    38、即采取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水污染危害和损害的单位,并采取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水污染危害和损害的单位,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3)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4)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器。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5)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

    39、直接埋入地下。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必须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必须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施。(6)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物。(7)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8)禁止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放射性固定废弃物或者含有高禁止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放射性固定废弃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

    40、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放射防护的规定和标准。的废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放射防护的规定和标准。(9)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防止热污染危害。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防止热污染危害。(10)排放含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排放含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准排放。关标准后,方准排放。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二二)防治地下水污染的规定防治地下水

    41、污染的规定 (1)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2)在无良好隔渗地层,禁止企业事业单位使用无防止渗漏在无良好隔渗地层,禁止企业事业单位使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3)在开采多层地下水的时候,如果各含水层的水质差异大,在开采多层地下水的时候,如果各含水层的水质差异大,应当分层开采应当分

    42、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4)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5)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噪声污染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法 (一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

    43、染环境是指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贮存、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是指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过程中产生的危害环境的现象。输、利用、处置的过程中产生的危害环境的现象。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具体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具体规定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固体废物污染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44、的具体规定包括环境防治的具体规定包括: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1)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I染。染。(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3)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

    45、市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4)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46、部门报告,并经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主管部门报告,并经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5)禁止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禁止中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6)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限制进口可以用限制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作原料的固体废物。(7)露天贮存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露天贮存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设置专用的贮存设施、场所。其他工业固体废物的

    47、,应当设置专用的贮存设施、场所。(8)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2.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与

    48、工程建设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规定有有关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规定有:(1)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2)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的,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管部门的规定的,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危险废物

    49、排污费用于危险费征收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危险废物排污费用于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3)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

    50、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下一页返回上一页第一节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 (4)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5)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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