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基本知识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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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 基本知识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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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法律法规二、企业环境管理三、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四、韶钢现状和问题五、解决的措施和努力方向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专业法、单行法(水、气、固废(含危废)、噪声、环评、清洁生产促进法等);3、环境保护行政法规;4、地方法规;5、集团环境保护管理办法;6、相关标准;7、其他部门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范;8、国际公约。1.六十年代后期开始,中国局部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开始出现;2.1973年,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3.197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4.1982年宪法修订时,正式将环境保护确定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5.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
2、式颁布;6.1997年3月刑法新修改时,在刑法分则中专门增加了一节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罪的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韶钢是工业区,生产区执行三级标准,生活区执行二级标准)地面水环境功能区(韶钢排污口执行类水质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生活区2类,生产区3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
3、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一类区执行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一类区禁止新、扩建污染源,现有污染源改建时执行现有污染源的一级标准。工厂废水生活废水含有磷、氮营养物质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二类区执行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三类区执行空气质量三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三级标准。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类:主要适用
4、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DB4426-2001)一类污染物:总镉:0.1mg/L;总铬1.5mg/L;总铅1.0mg/L;PH:6-9;COD(化学需氧量):130mg/L;SS:100mg/L;氨氮:20mg/L;石油:10mg/L;挥发酚:0.5mg/L;总氰0.5 mg/L。广东省大气污染排放限值二级标准(DB4427-2001)颗粒物:120 mg/Nm3 二氧化硫(工艺废气):一时段550mg/Nm3 二时段500mg/Nm3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三级标准 白天:65分贝 夜间:55分贝
5、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和依法行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其它行政机关给予犯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但又不够刑事惩罚的公民或法人的一种制裁。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责令停业或关闭等。应受处罚的行为:1.拒绝现场检查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2.拒报或谎报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3.不缴纳超标准排污费;4.引进不符合我国环保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5.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6.建设项目的防污设施没有建成或没有达到规定要求,投入生产或使用的;7.未经环保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闲置防污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8.限期治理
6、的单位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刑法第338条至第346条,列举了12个罪名1)环境污染事故罪;2)入境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罪;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事故罪;4)非法捕捞罪;5)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6)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7)非法狩猎罪;8)非法毁坏耕地罪;9)破坏矿产资源罪;10)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11)盗伐、滥伐林木罪;12)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和各种规划,预先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进行建设。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
7、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国家环境管理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排污者征收一定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限期治理制度对现已存在的危害环境的污染源,由法定机关作出决定,令其在一定期限内治理并达到规定要求的一整套措施。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由排污者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其污染物的排放和防治情况,并接受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构成的规则系统。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 从事有害或可能有害环境的活动前,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1)防止环境污染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防止环境破坏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采水证;3)整体环境保护许可证:
8、建设规划许可证。落后工艺和设备的淘汰制度 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施淘汰制度,从源头防止和削减工业污染。这一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推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水平,提高能源和资源的利用率,从根本上解决工业污染问题。环境监测制度 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定期(连续或间断)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性质、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的制度称为环境监测制度。排污现场检查制度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的部门,有权对管理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检查,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资料。总量控制制度 国家对一些危害比较大、需重点控制的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在选择总量控制污染物时
9、,同时考虑污染物的监测和统计的可能性,以及目前技术经济水平控制的可行性。韶钢的环境管理制度1、环境保护若干规定(集团制度1999第12号)2、环境保护责任制(集团制度1999第18号)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集团制度1999第19号)4、污染与事故防治管理办法(集团制度1999第20号)5、环保设施管理办法(集团制度1999第21号)6、内部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集团制度2001第8号)7、环保工作奖惩管理办法(集团制度2003第6号)8、防射性环境污染预防管理办法(集团制度2003第2号)9、水处理运行管理试行办法(韶钢安2006280号)1、建立健全设施运转档案,定期监测运转、使用效果
10、,并按照规定向环境监理机构报告运转情况;2、建立维护保养、检修、更新、零配件备用和检测等制度3、将污染防治设施纳入固定资产管理;4、建立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配备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操作管理人员;5、排放的污染物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防治设施,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或者部分拆除、闲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填写污染防治设施停用申请表,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一)产品、工艺、设备改变,原有污染防治设施不需要使用的;(二)污染防治设施更新、改造、更换、扩容的;(三)因易地改造或搬迁,需要停用污染防治设施的;(四)季节性生产或间歇性排污的;(五)污水经批准进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
11、设施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应在15日内批复;对申请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30日内批复。逾期不批复的,视为同意。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重点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件;突发船舶污染事件等。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主要是指生物物种受到不当采集、猎杀、走私、非法携带出入境或合作交换、工程建设危害以及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失和对生态环境造成威胁和危害事件;辐射环境污染事件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辐射装置、放射性
12、废物辐射污染事件。坚持统一领导坚持统一领导: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分类管理分类管理: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放射性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属地为主属地为主:充分发挥地方人民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分级响应:实行分级响应。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论的经济增长模式。所谓循环经济,就是把上一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料变为下一生产过程的原料(生产要素)
13、,使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生产过程实现环状式的有机组合,变成几乎无废料的生产。这是一种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最大限度地提升资源利用率的经济增长模式。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是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再循环(Recycle)。“3R”原则是循环经济最重要的实际操作原则,“减量化”原则属于输入端方法,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的排放;“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用品的污染;“再循环”原则属于输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能够重新变成再生资源。“3R”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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