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制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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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第1页,共42页。第一节、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第一节、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1 1、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国、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国务院和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第2页,共42页。l2 2、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国资委、财政部
2、)代表权其他部门、机构(国资委、财政部)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责。l3 3、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资委、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资委、财政部)代表出资人享有出资者权利,包政部)代表出资人享有出资者权利,包括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括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和出资人其他权利。权、选择管理者和出资人其他权利。第3页,共42页。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一)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制(一)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制度度1 1、管理者的选择、管理者的选择(1 1)国有独
3、资企业: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国有独资企业: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 2)国有独资公司: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国有独资公司: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3 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向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向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第4页,共42页。2 2、对管理者兼职的限制、对管理者兼职的限制(1 1)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独资企业、国
4、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2 2)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经营同类业务”的其的其他企业兼职。他企业兼职。(3 3)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4 4)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5、(5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5页,共42页。(二)重大事项的管理(二)重大事项的管理1 1、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1 1)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由董事会决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由董事会决定定(2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配利润: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3 3)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改制)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改制l一般的国有独资企业
6、、国有独资公司:由一般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l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报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6页,共42页。2 2、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l重要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重要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改制,报请本级人民政解散、申请破产、改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府批准。(三)企业改制(三)企业改制1 1、企业改制的形式、企业改制的形式(1 1)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2 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
7、独资公司改为国有)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3 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公司。第7页,共42页。2 2、企业改制的程序、企业改制的程序(1 1)企业改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履行出)企业改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国有独资企业、国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或者由公司股东(大)会决有独资公司)或者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国有资本控股公司)。重要的国有独定(国有资本控股公司)。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
8、股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司的改制,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政府批准。(2 2)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还)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还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大会审议通过。第8页,共42页。(四)与关联方的交易(四)与关联方的交易l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者实际控制的企业。1 1、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
9、企业、国有独资公司l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 1)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2 2)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为关联方提供担保;(3 3)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4 4)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第9页,共42页。2 2、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l国
10、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与关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联方的交易,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作出决议定。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作出决议时,该交易涉及的董事不得行使表决权,也时,该交易涉及的董事不得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第10页,共42页。(五)资产评估(五)资产评估l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以
11、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进行评估。第11页,共42页。(六)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制度(六)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制度1 1、应当依法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依法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或者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或者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2 2、关联方参与的应当依法回避,经批、关联方参与的应当依法回避,经批准方可平等竞买。准方可平等竞买。第12页,共42页。三、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三、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
12、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理人员的法律责任l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定:1 1、造成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自免职之日起“5 5年内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13页,共42页。2 2、造成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
13、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终身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第14页,共42页。第二节、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第二节、反垄断和反不正当 竞争法律制度竞争法律制度(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1 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1 1)垄断高价和垄断低价(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垄断高价和垄断低价(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
14、价购买商品);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2 2)掠夺性定价(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掠夺性定价(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价格销售商品);第15页,共42页。(3 3)拒绝交易(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拒绝交易(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对人进行交易);(4 4)独家交易(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独家交易(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营者进行交易);(5 5)搭售(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搭售(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
15、件);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6 6)差别待遇(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差别待遇(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实行差别待遇)。第16页,共42页。l注意注意1 1:第:第1 1条的关键词为条的关键词为“不公不公平平”,第,第2 26 6条的关键词为条的关键词为“没有没有正当理由正当理由”。l注意注意2 2:销售鲜活商品、季节性降价、:销售鲜活商品、季节性降价、处理积压商品、转产或歇业时,以低处理积压商品、转产或歇业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并不违反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法律
16、规定。第17页,共42页。2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责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责任l经营者违反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的规定,滥的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 1以上以上1010以以下的罚款。下的罚款。第18页,共42页。(二)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垄断协议)(二)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垄断协议)1 1、横向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横向联合限制竞争行为(1 1)固定价格(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经)固定价格(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经营者通过协议、决议
17、或其他协同一致的方营者通过协议、决议或其他协同一致的方式确定、维持或者改变价格)式确定、维持或者改变价格)(2 2)划分市场(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经营)划分市场(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经营者通过协议、决议或其他协同一致的方式者通过协议、决议或其他协同一致的方式限定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限定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第19页,共42页。(3 3)联合抵制(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经营者)联合抵制(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经营者通过协议、决议或其他协同一致的方式拒绝与通过协议、决议或其他协同一致的方式拒绝与特定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特定交
18、易相对人进行交易)(4 4)不当技术联合(经营者以排除或限制)不当技术联合(经营者以排除或限制竞争为目的,制定技术标准,限制购买新竞争为目的,制定技术标准,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产品)第20页,共42页。2 2、纵向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纵向联合限制竞争行为(1 1)固定转售价格(在同一产业链中上一环)固定转售价格(在同一产业链中上一环节的经营者,通过协议确定下一环节经营者节的经营者,通过协议确定下一环节经营者的销售价格)的销售价格)(2 2)限定转售最低价格(在同一产业链中上一)限定转售最低价格(在同一产业链中上一环节的经营者,利
19、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环节的经营者,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协议确定下一环节经营者的销售价格)协议确定下一环节经营者的销售价格)第21页,共42页。3 3、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豁免、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豁免l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处罚:一的,可以免于处罚:(1 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2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分工的;(3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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