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学院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处理规定(实用模板建议收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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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X学院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处理规定(修订)的通知各处(室)、教学教辅单位:为适应我校教学工作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教学事故的处理工作,特对X学院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处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x学院2021年7月5日X学院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处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并对已发生教学事故进行及时、准确地认定和严肃、妥善地处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学事故是指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在教学活动中由于人为过失,违反有关规定,对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等造成不良影响
2、,给学校、学生及有关人员带来一定损失的行为。第二章教学事故的分类和分级第三条教学事故根据所涉及教学工作的不同环节,分为三类:教学计划类、教学运行类和教学质量类;根据事故性质、情节和后果分为两级:一般教学事故和严重教学事故。教学事故的具体分类和级别情况,详见附件x学院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规定。第四条教学事故分类分级表中未列明,但对教学活动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行为,视不良后果或影响的程度按相应级别教学事故处理。第三章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第五条学校成立教学事故处理工作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人事处、实训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工作。教学事
3、故的处理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组织。第六条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程序1 .教学事故由责任人教学任务所属单位进行初步调查(课程开课单位为教学任务所属单位,含监考等考试相关工作),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填写X学院教学事故认定表,按流程依次办理,相关单位(部门)签署意见后,在事件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报教务处;2 .教务处核实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3 .教务处将初步处理意见报学校教学事故处理工作小组,教学事故处理工作小组对事故进行认定与处理;4 .教务处将认定结果反馈给责任人和相关单位,发放教学事故认定通知书。第七条一个学期内,同一人员出现2次一般教学事故,第2次教学事故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第四章教学事故的处
4、罚第八条校内人员发生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全校通报批评,扣除3个工作量,当年绩效考核总评扣10分,并取-3 -消事故责任人一年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评优评奖和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资格。外聘教师发生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全校通报批评,扣除3个工作量。第九条校内人员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全校通报批评,扣除6个工作量,当年绩效考核总评扣20分,并取消事故责任人两年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评优评奖和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解聘。外聘教师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全校通报批评,扣除6个工作量,同时予以解聘,且今后不再续聘。第十条教学单位(指教
5、学任务所属单位)发生教学事故,计入单位年度考核,取消单位年度评优资格。教学单位(指教学任务所属单位)每发生一次严重教学事故,教学单位负责人扣除3个工作量,当年绩效考核总评扣5分,全校通报批评。第五章教学事故的申诉第十一条如对教学事故的认定或处罚有异议,允许在接到教学事故认定结果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诉。教务处在接到申诉后,对申诉进行复查并提交教学事故处理工作小组复议,并在接到申诉的5个工作日内将申诉处理意见返回申诉人。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教务处和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X学院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处理规定同时废止。附件:1.X学院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规定2. X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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