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六章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PPT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第五章第六章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ppt课件PPT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五 第六 产品 质量法 消费者权益 护法 ppt 课件
- 资源描述:
-
1、第五章第五章 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 一、产品质量法概述一、产品质量法概述(一)产品的界定与产品质量的概念(一)产品的界定与产品质量的概念1、产品的界定、产品的界定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产品泛指自然物以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产品泛指自然物以外的一切劳动生产物;但从法律上讲,产品外的一切劳动生产物;但从法律上讲,产品具有特定的含义,其范围要窄得多,而且在具有特定的含义,其范围要窄得多,而且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时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或不同法律里,关于产品的界定都不尽相期或不同法律里,关于产品的界定都不尽相同。如:同。如:l欧共体欧共体1985年制定的年制定的关于对
2、有缺陷的产关于对有缺陷的产品的责任指令品的责任指令规定:规定:“产品是指初级农产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和狩猎物以外的所有动产。品和狩猎物以外的所有动产。”l我国的我国的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第第2条规定: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3、。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由此可见,初级农产品、未经加工的天然物、不动由此可见,初级农产品、未经加工的天然物、不动产、血液产品、人体器官、军工产品等不在产品质产、血液产品、人体器官、军工产品等不在产品质量法规制的范围之内。量法规制的范围之内。2、产品质量的概念、产品质量的概念一般认为,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包括服务)所具有的一般认为,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包括服务)所具有的满足社会需要的基本特性和特征的总和。具体包括满足社会需要的基本特性和特征的总和。具体包括有效性、适用性、安全性、可维修性、美观性、环有效性、适用性、安全性、可维修性、美观性、环保性等,其中最重要的是适用性和安全性。保
4、性等,其中最重要的是适用性和安全性。(二)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及其调整范围(二)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及其调整范围1、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产品质量法的概念 从广义上说,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产品质量关系的从广义上说,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产品质量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从狭义上说,产品质量法则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从狭义上说,产品质量法则是指是指1993年颁布、年颁布、2000年修订的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产品质量法。2 2、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 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至于调整范围可以从系
5、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至于调整范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l空间上:发生在中国境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空间上:发生在中国境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l客体上:主要是客体上:主要是动产动产,不包括初级农产品、未,不包括初级农产品、未经加工的天然物、不动产、血液产品、人体器经加工的天然物、不动产、血液产品、人体器官等。官等。l主体上:生产者、销售者、用户、消费者、质主体上:生产者、销售者、用户、消费者、质量监督管理机关。量监督管理机关。(三)产品质量立法的概况及其发展趋势(三)产品质量立法的概况及其发展趋势(四)(四)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与相
6、关法律的关系与相关法律的关系1 1、与、与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合同法合同法的关系的关系2 2、与、与标准化法标准化法、计量法计量法的关系的关系3 3、与、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的关系4 4、与、与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的关系等的关系二、产品质量的管理与监督二、产品质量的管理与监督(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l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设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制度的总称。置及其职责分工制度的总称。l根据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国务院设国家质量技术的规定,国务院设国家质量技
7、术监督局,负责全国范围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监督局,负责全国范围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设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级以上地方政府设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设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设相关机构,负责本行业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相关机构,负责本行业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8/17/2022 但是,但是,20012001年从年从4 4月,国务院决定将国家质月,国务院决定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组建了
8、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实际上,我国的产品质量一直实现多头管理。实际上,我国的产品质量一直实现多头管理。比如,比如,20032003年国家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国家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和审批工作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和审批工作(包括保健品的审批),但保健品的市场监管(包括保健品的审批),但保健品的市场监管权又是归卫生部行使。这种多条监督管理体制权又是归卫生部行使。这种多条监督管理体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很多。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很多。“巨能钙事件巨能钙事件”、“三鹿奶粉事件三鹿奶粉事件”进一步暴露了这一问
9、题的严进一步暴露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重性。(二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宏观上而言)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宏观上而言)1 1、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许可证制度 生产许可证制度是指国家对具备生产条件并对其产生产许可证制度是指国家对具备生产条件并对其产品检验合格的工业企业发给其生产许可证的一种制品检验合格的工业企业发给其生产许可证的一种制度。这也是市场准入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度。这也是市场准入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2 2、产品标准化制度、产品标准化制度 就内容而言,产品质量标准分为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就内容而言,产品质量标准分为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就效力等级而言,可以分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就效力等级而言,可以分
10、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其中,国家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国际标准、地区标准和行业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国际标准、地区标准和企业标准属于非强制性标准(即推荐性标准标准和企业标准属于非强制性标准(即推荐性标准或称选择性标准)或称选择性标准)l对于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必对于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国家未制定强制性标准的,可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国家未制定强制性标准的,可以选择实行其他标准,但应当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以选择实行其他标准,但应当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11、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8/17/20223 3、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是指按照特定标准,对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是指按照特定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以判明产品是否合格的一种制度。进行检验以判明产品是否合格的一种制度。4 4、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产品质量认证制度l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指依据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指依据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产品符合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产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一种制度。相应的质量
12、标准和技术要求的一种制度。l我国过去实行的是自愿认证制度,但从我国过去实行的是自愿认证制度,但从20022002年年5 5月月1 1日起国家实行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制度,规定除了日起国家实行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制度,规定除了部分免检产品以外,其他所有产品都必须实行标志部分免检产品以外,其他所有产品都必须实行标志为为“中国强制认证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为、英文名为“China Compulsory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Certification”、简称、简称“CCC”CCC”或或“3C”3C”的强制认证。的强制认证。并将逐渐取消原来的并将逐渐取消原来的“长城
13、标志长城标志”和和“CCIB”CCIB”标志。标志。8/17/2022l根据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根据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申请人应当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申请人应当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各种认证机构申请认证。各种认证机构申请认证。5 5、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由它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依据国家通或者由它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
14、依据国家通用的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即国际标系列标准(即国际标准化组织准化组织ISOISO于于19871987年发布的年发布的ISO9000ISO9000系列国际标系列国际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对合格者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以证明其质对合格者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以证明其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要求的一种制度。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要求的一种制度。三、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三、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8/17/2022(一)国家监督(一)国家监督1 1、监督检查的方式、监督检查的方式2 2、监督检查的
15、重点、监督检查的重点l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如建筑材料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如建筑材料等l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如食品、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如食品、药品等药品等l消费者、用户反应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如消费者、用户反应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如“黑心棉黑心棉”之类之类3 3、监督结果的处理、监督结果的处理(二)社会监督(二)社会监督主要是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用户等主要是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用户等l关于新闻媒体及记者对产品质量的合理怀疑权关于新闻媒体及记者对产品质量的合理怀疑权l关于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状况的知情权关于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状况的知情权8/17/2022三、经营者的产
16、品质量义务三、经营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1 1、产品质量担保义务、产品质量担保义务 根据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第第2626条条的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的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 1)不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不合理的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2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
17、)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3 3)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2 2、产品质量表示义务、产品质量表示义务8/17/2022(1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3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
18、、等级、所含成分的名称和数量等;等级、所含成分的名称和数量等;(4 4)限期使用的产品,必须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必须标明“三期三期”;(5 5)特殊产品要有警示标志。)特殊产品要有警示标志。3 3、不作为义务、不作为义务(1 1)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2 2)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3 3)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4 4)生产产品不得搀杂、搀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生产产品不得搀杂、搀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
19、得以不合格产品冒称合格产品。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称合格产品。8/17/2022(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1 1、执行进货检验制度,验明产品的合格证明和、执行进货检验制度,验明产品的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其他标识;2 2、采取措施,保持产品质量;、采取措施,保持产品质量;3 3、遵守产品质量表示制度;、遵守产品质量表示制度;4 4、不为法律禁止实施的行为、不为法律禁止实施的行为(1 1)()(2 2)()(3 3)(4 4)基本上与生产者相同。)基本上与生产者相同。四、产品质量责任四、产品质量责任(一)产品质量责任的概念(一)产品质量责任的概念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
20、销售者因其生产或销售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因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买主、用户、消费者或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买主、用户、消费者或其他人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而依法应该承担的责任,其他人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而依法应该承担的责任,具体包括产品损害赔偿责任和产品违约责任。具体包括产品损害赔偿责任和产品违约责任。8/17/2022(二)产品责任的具体形式(二)产品责任的具体形式1 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 (1 1)“三包三包”责任,也称瑕疵担保责任责任,也称瑕疵担保责任 承担承担“三包三包”责任的条件:责任的条件:l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做说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
21、性能而事先未做说明的;明的;l产品不符合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产品标准的;产品不符合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产品标准的;l产品不符合以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产品不符合以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质量状况的。如果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如果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17/2022(2 2)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经营者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提供产品,应按合同约经营者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提供产品,应按合同约定的责任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定的责任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诉讼的方
22、式明的,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诉讼的方式由法院裁定。由法院裁定。(3 3)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
23、术水平尚不能发(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现缺陷的存在的。8/17/2022n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任。l从上述规定可知,生产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从上述规定可知,生产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是条件是:第一、产品存在缺陷。第一、产品存在缺陷。
24、l所谓所谓“产品缺陷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存在危及人是指产品存在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 理的危险,理的危险,或者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者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的强制性标准(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体包括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包装缺陷等。体包括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包装缺陷等。8/17/2022 l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的区别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的区别第二、有损害事实。即造成了他人人身、财第二、有损害事实。即造成了他人人身、财 产产的实际损害。的实际损害。第三、损害事实与产品前线之间存在因
25、果关系。第三、损害事实与产品前线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生产者免除产品责任的条件:生产者免除产品责任的条件:l未将缺陷产品投入流通的;未将缺陷产品投入流通的;l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l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存在的损害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损害赔偿的范围与标准:8/17/2022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