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多方法律行为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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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赠与 合同 多方 法律行为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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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房屋登记官考核培训全国房屋登记官考核培训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主讲人:汪灏主讲人:汪灏培训内容培训内容(1)民法基本知识 P1-134(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 P135-161(3)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 P298-336 中国房地产产权网 http:/ 民法基本知识 1、在第一章“民法基本知识”中加入了第一节“导论”,要求掌握“法律渊源与法律适用规则”第一节 导论 一、法律渊源与法律适用规则(一)法律渊源:法律表现形式 要点:法律效力、制定主体、适用范围、举例(二)法律适用规则 1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虽然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但可以作为法律
2、渊源。()错 2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辖区内具体情况制定的有效力的规范性文件。()错 地方性法规主要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辖区内具体情况制定和发布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此外,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可在一定条件下制定本市需要的地方性法规。1.下列法的形式中,属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答案】C 2.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答案】B 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下列各项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的是()。A、宪法 B、同级政府规章 C、法律 D、行政法规 【答案】B二、民法概述二、民法概述 1、要求掌握的知识点加入了“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2、“代理”这一知识点从熟悉的要求上升为掌握。3、熟悉的知识点中加入了“诉讼时效”4、对“权利
4、客体”这一知识点不做要求 5、教材中删去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掌握: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监护制度、代理制度。熟悉:民法基本原则、诉讼时效。了解:民法的概念与特征一、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调整对象:民事法律关系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1、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A、意思自治 B、平等互利 C、诚实信用 D、公序良俗 B三、民事法律关系 1、概念: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平等主体平等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无隶属和管理关系。法律关系的本质法律关系的
5、本质是权利义务关系。2、要素:主体 客体 内容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_A.甲向税务机关纳税B.甲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所有权登记C.乙向某小学捐款D.违章司机丙被交警罚款 C 不动产登记属于一种公法上的行政行为,它体现了国家对不动产物权关系的干预,干预的目的旨在明晰各种不动产物权,依法保护物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房屋登记机构的房屋登记行为以及与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等事项相关的行政行为或者相应的不作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下列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A:聋哑人 B:合伙企业 C:机关法人 D:国家 1、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
6、承担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是()。A买卖法律关系 B抵押法律关系 C出租法律关系 D抚养赡养法律关系 B 2、民事法律关系中,买卖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A买卖的商品 B交付买卖标的物的行为 C买卖的标的物 D买入方 B民法的基本逻辑 法律事实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民事法律关系内容引引 起起五、民事法律行为 1、概念:民法通则A54: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强调意思自治 2、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单方法律行为:遗嘱单方法律行为:遗嘱双方法律行为:买卖合同、赠与合
7、同双方法律行为: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多方法律行为:董事会决议多方法律行为:董事会决议要式法律行为:房地产抵押合同要式法律行为:房地产抵押合同不要式法律行为:民间借贷合同不要式法律行为:民间借贷合同 以下民事法律行为中属处分行为的有()。A转让房屋所有权 B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C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D放弃房屋所有权 E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ABCD六、代理 第十五条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甲委托乙在单位附近帮自己租一套2居室的房子,房租在每月4000元以内。乙找到房东丙签
8、订房屋租赁合同。被代理人(本人)被代理人(本人)甲甲代理人代理人乙乙 第三人第三人 丙丙代理权代理权关系关系代理效果关系代理效果关系代理行为关系代理行为关系民法通则 第六十四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代理权限的来源 法定代理:基于一定身份或资格依法律规定取得代理权的代理。指定代理:有权机关制定代理人的代理。委托代理:基于本人授予代理权的法律行为而发生的代理。登记机构审查委托书时,应对受托人身份、委托事项、代理权限、委托期间等内容进行审查。委托他人办理处分
9、房地产登记的,委托书应当公证。委托他人代理登记时,受托人有两人,是否要两人共同代理?问题解答28 应注意委托书的内容,要认真分辨“共同”、“其中一人”,以及“和”及“或”等字样,根据委托书来判断能否由其中一人办理委托事项。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进行代理。()错甲是乙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乙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随时对外签约。后甲因收取回扣被乙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收回。甲以此合同书与丙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A、不成立 B、无效C、效力待定 D、有效【答案】D【详解】根据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
10、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因空白合同书未收回,而空白合同书的存在就可以认定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因此,购销协议有效。需要提醒的是,表见代理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它与狭义的无权代理存在区别,表见代理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能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七、民事主体 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1、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行为能力欠缺之弥补监护制度 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终于死亡,因此自然人死亡后,再申请将房产权利登记到其名下的,登记机构应不予受理,如某登记案例:王某生前办
11、理了某栋房产的建设手续,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都办理在王某名下,后王某死亡,继承人其子小王申请办理王某的房产初始登记,登记机构答复王某先将相关手续继承、变更至自己名下后,再以自己名义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精神正常(16以上未满18)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或不能完全辨认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下或完全不能辨认监护制度1、法定监护:法定监护:未成年人在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房屋登记时应当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代理。2、对被监护人财产的处分对被监护人财产的处分: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12、(结合房屋登记办法A14)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宣告死亡1、宣告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42)利害关系人申请(有顺序性)P29 法院公告(下落不明者住所地基层法院,13)2、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一般+特别)3、宣告死亡的撤销宣告失踪 1、条件:下落不明满2年 利害关系人申请(无顺序性)法院公告期3个月 2、法律后果:财产代管人 3、宣告失踪的撤销2、法人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
13、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六条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七条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是工商部门签发的公司注册登记的法定证书,公司自成立时起取得法人资格,而公司的成立则以取得营业执照为其标志。因此,公司营业执照是公司合法存在的身份证明,是诉讼活动中证明其
14、主体资格和当事人身份的主要证据。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的直接表现形式就是是否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十二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七十六条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还能否买卖房产?登记机关是否应为其办理相关登记?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
15、列原因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
16、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1、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的法人资格仍然存在。2、吊销公司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法违规公司处以的行政处罚,终止的是公司的营业资格,公司不得继续新的经营活动。应当进入清算程序。在清算期间,应当清理、处理以往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得建立新的民事法律关系,以免减少公司资产,影响到公司利害关系人的利益。3、营业执照被吊销之后,即或其法人资格尚未消灭,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已被限制,不能再进行房屋买卖等行为,登记机关对此不予办理房屋登记。2、法人 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
17、关规定处分的权利。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3.其他组织所谓的“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下面列举的一些非法人组织可以作为物权权利人,相应的这些非法人团体、分支机构当然也可以作为申请人提出房屋登记的申请:(参见问题解答P11)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
18、道、村办企业;6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如新华书店)7中国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等。八、权利客体 权利和义务作用的对象 物权的客体物 动产和不动产(注意不动产的范围)第二节 物权法掌握:物权的概念与特征,债权与物权的区分,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权、担保与反担保。熟悉:物权法的特征、地役、宅基地使用权权。大纲及教材的变动 对“物权特定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作要求
19、在掌握的知识点中新增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担保与反担保”一、物权概述 掌握:1、物权的概念与特征(P45)2、物权与债权的区分(P49)熟悉:物权法的特征(P50)物权的概念与特征一、物权的概念 特定的物 直接支配 排他 二、物权的特征 支配权:直接支配 无需借助 绝对权:绝对对抗任何人 三、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支配权请求权 对世权对人权 排他性平等性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一房二卖 前后两个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但由于其标的是同一的,房屋只能实际交付给一个买方,只有一个买卖合同能够被卖方所实际履行。该合同的买方,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20、而另一位买方,可以要求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卖方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同而产生出实际交付房屋并过户的义务,由于他没有履行该义务,因此理应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房屋已经归属他人,卖方失去了继续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因此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只能是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物权优先于债权 甲将房屋卖给乙,并且已经交房,但未登记;后来甲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丙,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则丙享有所有权且优先于乙享有的债权。例外:买卖不破租赁;特殊债权;预告登记 四、物权法的特征 1、私法 2、实体法 定分止争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2、公示公信原则 3、物权特定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 法:全国人大
21、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定(种类、内容)自物权(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用益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地役权 他物权 抵押权 担保物权 质权 留置权物权物权以下属于物权的有:()A 不动产留置权 B 典权 C 动产抵押权 D 不动产质权 C2、公示公信原则(1)公示:物权法A6、A9、A23 公示什么?权利性质与权利归属 怎么公示?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2)公信:善意取得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不动产登记(记载于登记簿)动产交付 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夫妻共有的房屋登记在丈夫一人名下,丈夫将该房屋出售给了第三人甲,甲支付了购房款200万,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010年 4 月张某买房,并于
22、2010年 10 月办理了产证,出租给王某。后王某将张某的产证调包,并自称房屋产权人,在报纸上发布售房信息。第三人在报纸上看到该房的售房广告,于11 月25日与王某达成购房协议,并于11 月29日持购房协议、房屋产权证及假冒的产权人身份证(伪造的身份证文字信息与产权人真身份证的信息一致,头像换成了王某)等手续,到该市房产管理局办理了过户手续。12月,原告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该房屋产权证被承租人调包卖给第三人,并向房管局要求将该房产权由第三人变更为自己,房管局拒绝办理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
23、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善意取得的要件 P59 1、善意取得的对象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2、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3、转让人必须是无权处分财产的人。4、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取得。5、受让人已经实际取得标的物所有权。3、物权特定原则 在登记簿上记载的不动产应当是特定的不动产,能够与
24、其他不动产相区分。登记单元(登记单位)P58三、物权变动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物权法A9、A23 原则: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 动产交付生效主义 例外: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准不动产登记对抗主义 甲卖给乙一套房子,3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4月1日交房,6月1日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乙何时取得该房的所有权?我国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
25、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3个月前,张三急等钱用,决定将新买的私家车以20万元卖给李四,当天两人签订合同,李四一次性付清车款,从张三处拿到钥匙将车开走。3个月后,张三发现李四把车开走后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于是,他隐瞒了曾将车卖给李四的事实,又把同一辆车卖给了王五。王五用张三所给的车钥匙,把车开走。李四发现该车“失窃”后当即报警,警察在王五处找到该车。李四、王五都认为自己是该车的合法所有者,争执不下,对簿公堂,结果李四败诉。虽然李四从张三处获得私家车及其所有权,但由于他没有登记,而王五事先对张三将车卖给李四的事实并不知情,又通过有偿合同向张三支付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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