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实务学习培训模板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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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一、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二)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 1经济性 2社会性 3政策性 4综合性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范围 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 2经济协调关系 3企业组织管理关系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经济法法律关系的特征(一)主体的特征(二)客体的特征(三)内容的特征(四)形式的特征三、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资格 3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四、法人制度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三)经济法律关系的终止二、经济法律事实的种类(一)事件(二)行为 1经济合法行为 2经济违法行为第四节 法律行为与代理一、法律行为(一)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二)法律行为的分类(三)法律行为有效要件(四)无效行为(五)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二、代理(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二)代理的适用范围(三)代理的种类(四)代理权的行使(五)无权代理第五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机构 1审计机关 2国家经济领导机关 3仲裁机
3、关 4司法机关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方法 1经济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第二章 公司法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法特征(一)公司的概念(二)公司的特征二、公司的种类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二)设立程序1制定公司章程。2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3设立登记。4签发出资证明书。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
4、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二)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至13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
5、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四)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
7、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
8、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1股东责任有限性。2股东人数的广泛性。3股份的等额性。4。股份转让的自由性。5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的复杂性。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必须表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6有公司住所。(二)设立程序1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2设立审批3出资和募集股份4建
9、立公司的组织机构三、公司发起人应承担的责任四、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二)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
10、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可
11、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四)监事会 监事会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
12、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五、股份转让的限制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七、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行为的规定。第四节 公司财务、会计一、财务会计报告二、利润分配第五节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一、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1公司合并 2公司分立 3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 4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二、公司
13、解散和清算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六节 法律责任一、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法律责任二、
14、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其出资法律责任第三章 合同法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概念和法律特征(一)合同的概念(二)合同的特征二、合同的分类 三、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及其资格二、合同订立的形式 合同订立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达成的协议的表现形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有3种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三、合同订立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的各项条款。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般包括以下主要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
15、法。四、合同订立的程序 订立合同的程序包括要约与承诺,是当事人对合同条款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一)要约 1要约的概念 2要约的构成要件3要约邀请 4要约生效时间5要约撤回与撤销6要约失效 (二)承诺 1承诺的概念 2承诺的方式 3承诺的期限 4承诺的生效 5承诺的撤回五、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一、有效合同二、无效合同三、可撤销合同四、效力待定合同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概念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2适当履行原则。3协作履行原则。三、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1基于同一双务合同。2是该合同需由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同时履行指双方当事人
16、在同一时间同时相互对待给付。3是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二)后履行抗辩权 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2该合同需由一方当事人先为履行。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三)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四、合同的保全措施(一)代位权 代位权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二)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有损
17、害债权的行为,债权人享有撤销该行为的权利。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一、合同担保的概念二、担保的主要方式(一)保证(二)抵押(三)质押(四)留置(五)定金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一、合同的变更 二、合同的转让1合同的转让的性质 2合同转让的种类第七节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八节 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一)继续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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