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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制15篇.docx

  • 上传人(卖家):淡然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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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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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游泳 场所 安全管理 15
    资源描述:

    1、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制15篇第一篇: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制1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一、 安全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二、 安全保障制度1、 明确岗位职责;2、 明确安全工作重点;3、 建立游泳池开放安全管理制度;4、 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日志;5、 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和保障重点岗位的安全。三、 安全保障体系1、 游泳池内各醒目位置摆放各种警示牌、游泳池制度标牌以及公共设施标牌,并向游泳者宣传游泳常识和有关安全知识及规定,提高游泳者自我安全保护意识。2、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规定,配备足量、合格的专职救护员,持证上岗。3、 现场救生器材齐备,放置符合要求。4、 设备安全运行管理配

    2、备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操作执行,建立相应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专业人员持证上岗。5、 应急措施:配备能够现场处置轻微受伤的药物和人员,遇紧急情况采取就地抢救和联系120相结合抢救。6、 如遇溺水事故,及时上报主管行政部门及相关领导。7、 保障游泳池水质卫生,池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消毒、净化,并取得卫生监督机构检验合格。四、 监督制度1、 游泳池负责人应对游泳池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整改并检查结果,需记录在案,对各岗位的工作记录应经常检查。2、 全体管理人员对所负责的岗位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有关负责人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并需记录

    3、在案。3、 严格执行相关岗位制度,实行领导、主管、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逐级负责制,切实做好安全责任工作。应急预案一、 应急负责人:二、 应急人员组:三、 应急程序1、 急救:2、 急救的同时报120、派出所、辖区体育和安监部门:3、 维持现场秩序:4、 收集现场证明材料:5、 配合事故调查:6、 接待家属:7、 陪同到医院:紧急报告电话: 派出所: 体育行政部门:卫生制度1、领导定时检查,加强督促,搞好卫生管理工作。2、泳池开放前,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卫生许可相关手续后才开放。3、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上岗。4、专职消毒员每

    4、天按规定进行池水消毒、净化,使池水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5、不销售含酒精和玻璃制品的饮料及食品。6、游泳池内外环境卫生做到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头,保持清洁卫生。7、不出租游泳衣裤。8、每天作好逐日记录,按月统计,以备检查。9、每天向游泳者公示气温、水温、PH值、余氯量情况。10、每周大扫除1次,对泳池每周应吸尘12次以上。游泳须知1 、 严禁患有心脏病、低血糖、皮肤癣疹、重症沙眼、皮肤结膜炎、癫病、妇科阴道滴虫、霉菌病、性病、肠道传染病的病人及孕妇、弱智者、精神病患者入游泳池。如有隐瞒病史者,责任自负!2、饮酒后禁止游泳!3、游泳者请根据自身条件合理掌握时间和活动量。空腹、饭后及剧烈运动后

    5、一小时内不得游泳!4、请勿在非开放时间进入游泳池游泳,违者后果自负!5、游泳者须自觉经喷淋和浸脚消毒后进入场内,禁止将食物、饮食、饮料带入场内;禁止在池内便溺、吐痰、搓洗污垢!6、未成年人须在监护人陪同下进入游泳池活动,不会游泳者请自觉带游泳圈下水,禁止入深池!7、池内水深米,严禁在池内跳水;严禁在池内潜水和嬉戏打闹!8、游泳时如遇雷雨,应及时上岸,避入室内!游泳安全制度为了您的安全,请游泳者遵守以下制度:1、凡患有心脏病、严重高血压、低血糖、皮肤病、结核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癫痫病等不宜游泳者及孕妇、弱智者,禁止游泳。2、饭后、空腹及剧烈运动后一小时内不宜游泳。3、饮酒后严禁游泳。4、我

    6、场水深米至米,禁止在池边跳水、在池内潜泳、在池内、池岸互相追逐、打闹。5、游泳时,不会游泳及游泳技术较差者,禁止无保护措施下水,请租、带游泳圈下水游泳。消毒制度1、每日开放前,专职消毒员对池水进行消毒,使池水余氯量达到0.30.5毫克/L。每天定时检测余氯至少四次,池水余氯达不到0.30.5毫克/L时,适量补充。2、消脚池余氯加到510毫克/L时,每四小时更换一次。3、每天收场后用含余氯量12%的消毒药物对池边、跳台、更衣室、沐浴室和厕所等进行消毒。4、若发现藻类生长,可适量增加硫酸铜含量,但不得超过1.0毫克/L。5、更衣用的凳在开放期间由专人负责消毒处理。溺水急救处理制度1、现场救生员及时

    7、发现溺水者,并救护其上岸。2、救生员立即进行心肺功能复苏处理(清理呼吸道、人工呼吸、心脏按压)同时通知120急救中心到现场。3、抢救工作应持续不断进行,直到溺水者生命体征恢复为止。4、溺水者经现场急救或120急救医生抢救后,视状况再做进一步处理。第二篇: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一、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 安全保障制度1、 明确职责:所有岗位制定职责。在岗人员必须以岗位职责为标准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要奖励,对违反安全职责的要处罚,建立健全奖罚制度。2、 安全工作的重点在泳池内。救护员以岗位职责为标准定岗,游泳池水面安全分片到岗,安全责任落实到

    8、各救护岗位的具体救护员,并签订安全责任书。3、 建立游泳池开放安全工作管理例会制度。夏季开放期间每天召集有关人员专门就当天安全工作的情况开会,时间不在长短,主要解决实际问题,并记录在专门的日记本上,此项工作由具体负责管理工作的领班人负责。4、 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日记录制,具体项目有:领班工作日记录、救护岗位日记录、寄存岗位日记录、池水卫生日记录、水处理日记录、电器操作日记录、冬泳开放日记录。5、 为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保障重点岗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救护人员、寄存人员、电工、水处理工、保洁员、守门员都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三、 安全保障体系1、 在游泳池各区域醒目位置安放各种游泳规定警示牌、安全警示

    9、牌、有关游泳制度标牌及公共设施标志牌,并向游泳者宣传游泳常识和有关游泳的安全知识及规定,提高游泳者自我安全保护意识。2、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规定,配备足量合格的专职救护员,并取得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救护证后,着装、持证上岗。3、 现场救生器材齐备、到位,放置符合要求。4、 设备安全运行管理配备专人负责,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标准操作执行,做到职责清楚。要求办证上岗的岗位,全部办理相关证件。建立相应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 应急措施:配置现场处理轻微受伤的药箱和人员,遇紧急情况,采取就地抢救和联系120相结合的抢救措施。6、 如有溺水事故发生,及时上报安办、文体局、

    10、派出所,同时上报主管行政部门及相关领导。7、 保障游泳池水卫生,清澈见底,给游泳安全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池水处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消毒、净化,并取得卫生监督机构检验合格。四、 监督制度:1、 场所负责人应经常巡视游泳池开放管理工作,发生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提出整改,并检查解决结果,要有记录在案。对各岗位有日记录的应经常检查。2、 全体管理人员在开放期间,对所负责的岗位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发现安全问题立即加以解决,解决不了的,应向有关负责人汇报,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场所领导,所有这些程序都要有记录。3、 严格按照有关岗位制度,实行领导、主管、区域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逐层负责制,切实做好各自的安全

    11、责任工作。制定单位:第三篇:游泳场所管理办法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管理,保障游泳者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游泳场所,包括下列经营性场所: (一)室内外人工游泳池、馆(含拆装式游泳池,以下统称人工游泳场所); (二)海滨浴场等天然游泳场; (三)其他提供游泳服务的经营性场所。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游泳场所的管理。第四条举办游泳场所,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事业单位法

    12、人登记;举办人工游泳场所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第五条省体育部门会同省卫生和计划生育、旅游等部门根据管理需要,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按照法定程序制订适用于游泳场所的地方标准或者规范,并指导、督促执行。第六条游泳场所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管理规定: (一)全面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保证场地、设施设备、水质、卫生环境、安全保障等符合规定要求。(二)向游泳者警示、提醒有关注意事项。(三)按规定对水质进行日常检测,并公示检测的结果及时间;属于人工游泳场所的,还应当采取循环净化消毒、及时补充新水等水质维持措施。(四)工作人员应当持有健康合格证明,水上救生员还应当持有上岗证。 (五)依

    13、法应当遵守的其他管理规定。第七条人工游泳场所实行游泳者健康承诺制度。游泳者应当如实填写健康承诺单,对有不适宜游泳禁忌症的游泳者,游泳场所工作人员应当劝阻、制止其入水游泳。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会同省体育部门制定游泳者健康承诺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八条游泳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应急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向游泳者提供卫生与安全保障,提高服务质量。 第九条通过承包、委托等方式经营游泳场所的,当事人双方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第十条海滨浴场等天然游泳场和室外人工游泳池在气象、水文等环境条件有可能出现危及游泳者安全情

    14、况时,应当采取预警措施,必要时应当临时关闭,确保游泳者安全。第十一条游泳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维护游泳现场正常秩序,劝阻、制止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治安事件和安全事故。禁止向游泳者出售含酒精饮料;禁止醉酒人员进入游泳场所。第十二条游泳场所经营者在游泳场所开办游泳培训的,应当配备取得资格证书的指导人员,并加强安全管理。游泳场所经营者与有关培训机构合作开办游泳培训的,双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游泳场所经营者依法应当承担的管理责任,不得通过协议减免。未经游泳场所经营者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游泳场所的管理范围内从事游泳培训活动。第十三条鼓励游泳场所经营者依法投保有关责任保险。鼓励游泳者依法投保意

    15、外伤害保险。第十四条游泳场所发生溺水死亡事故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以及调查处理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置。第十五条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游泳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有关针对游泳场所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体育部门对游泳场所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第四篇:游泳场所卫生规范1游泳场所卫生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游泳场所卫生管理,确保游泳场所符合卫生安全要求,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体健康

    1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现有的各类游泳场所(包括人工游泳场所和天然游泳场所)。本规范所称游泳场所是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游泳运动训练、健身、比赛等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第三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循环净化给水系统:将使用过的游泳池池水,按规定的流量和流速从池内抽出,经过滤净化使池水澄清并将经消毒杀菌处理后,再送回池子重复使用的系统。(二)直流式给水系统:将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流,按设计流量连续不断送入游泳池,然后将使用过的池水按相应体积的流量连续不断经排水口排出池子的系统。(三)直流净化给水系统:天然的地面或地下水源,经

    17、过滤净化和消毒杀菌处理达到游泳池水质量标准后,经给水口连续不断送入游泳池,然后将使用过的相应体积的池水经排水口不断排出的系统。(四)浸脚消毒池:为使每一游泳者在进入游泳池之前的通道上,强制接受脚部消毒而设置的含有一定浓度消毒液的池。(五)强制淋浴:为使每一游泳者在进入游泳池之前的通道上,强制对身体进行清洗以减少对池水的污染而设置的淋浴装置。 第二章场所卫生要求 第四条选址(一)必须结合城市规划,将现场选择在远离产生烟尘、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业区和企业,宜设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同时应避免游泳场所对周围环境造成干扰。(二)天然游泳场应设在污染原的上游,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以内不应有污水

    18、排放口,岸边100米以内不应堆有污物或渗透性的污染源。水底河岸边地址适宜,不应有树枝、树桩、礁石等障碍物和污染物,水流速度不大于0.5m/s,并应划定卫生防护区。严禁在有血吸虫病区或潜伏有钉螺地区涉及和开辟天然游泳场所。(三)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游泳场所工程选址、设计须经 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应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各类游泳场所应将本单位的总平面布置图、装修原材料、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装置及其工作规程、空调通风系统的设计安装情况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报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备查。 第五条环境卫生(一)人工建造游泳场所应设急救室、男女更衣室、男女沐浴室、男女厕所、游泳池、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设备控制室

    19、、库房等房间。各功能区的位置要按更衣、强制淋浴和浸脚、游泳池的顺序合理布局,相互间的比例适当,符合安全、卫生、使用要求。(二)按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GB19079要求设置急救室,并配有氧气袋、救护床、急救药品和器材,救护器材要摆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三)男女更衣室地面应用防滑、下渗水、抑郁清洗的材料建造,地面铺设应有不小于2%的坡度并设有排水沟槽。墙壁及顶用防水、防霉、无毒材料覆涂。配备与接待量相匹配的密闭更衣柜、鞋架等更衣设施,设置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更衣柜宜采用光滑、不透水材料并应和换气设备、池水温度调节设施。(四)淋浴室每3040人设一个淋浴喷头。地面应用防滑、下渗水、易于清洗

    20、的材料建造,地面铺设应有不小于2%的坡度并设有排水沟槽。墙壁及顶用防水、防霉、无毒材料覆涂,淋浴室设有给水排水设施。(五)游泳池应设深水区和浅水区,池面有明显的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浅水区水深不得超过1.35米。进水口应设在浅水一端,出水口应设在深水区池底最深处。出水口应安装搁栅,口径一般要大于进水口的4倍,全部池水应保证在4小时内排净。游泳池壁及池底应光洁下渗水,呈浅色,池角及底角呈圆角。室内游泳池的屋顶内壁宜切成拱形,以便使水蒸气凝结后从两侧流下。游泳池外四周应铺设防滑易于冲刷的走道,走道有一定的向外倾斜度,走道外缘设排水沟,排水沟面用栏栅覆盖,污水排入下水

    21、道。游泳池池壁或池边设溢水槽。(六)人工游泳池内设置儿童设水池时不应予成人游泳池连通,并应有连续供水系统。(七)淋浴室通往游泳池直道应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厂不小于2米,宽度应与走道相同,深度20厘米。(八)室内游泳池宜有符合建筑规范的人员出入口及疏散通道,设有机械通风设施。(九)游泳池必须具有循环净水和消毒设备,能够满足水质处理的要求。采用液氯消毒时应有防止泄露措施,包括水处理机房应相对封闭,房间内有紧急报警装置等,使用的液氯在安全方面应符合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十)人工游泳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游离性余氯、PH值、温度等水质监测设施设备。第七条天然游泳场所设施、布局(一)天然游泳场的四周应

    22、设明显的安全防护网与水深示意标志,尤其是海滨浴场应选择岸边事宜地点设置更衣室、淋浴室、指挥台、望远镜、通讯广播设备、急救室,设备救生圈(船)、救生人员及有关物品等。(二)天然游泳场所应有平坦的入水走道通向水域并经常保持走道卫生。在天然游泳场所水面应按一定水深范围分别设置不同颜色且颜色鲜艳的浮筒,并有告示说明其所代表的水深范围。(三)天然游泳池应配备必要的PH值、透明度等水质检测设施设备。 第八条公共卫生间(厕所)(一)在游泳场所淋浴室的同一区域内应配备相应的水冲式厕所。厕所地坪应低于淋浴室,并应选择耐水易洗刷材料,距地坪1.2米高的墙群宜采用瓷砖或磨石子。男厕所每60人设一个大便池和两个小便池

    23、,女厕所每40人设一个便池。(二)厕所内便池宜为蹲式,采用坐式便池的宜提供一次性卫生座垫,厕所内应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应有独立的排风设施,机械通风设施不得与空调管道相通。 第九条水质游泳池(包括天然游泳池)水质应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提供的饮水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 第十条通风室内游泳场所应保持良好通风,有宽敞通道,机械通风设施能正常运转,冬季室温、空气细菌数、相对湿度、风速、二氧化碳等空气主要监测指标应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使用集中通风空调系统的,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照明室内游泳池自然采光系数不低于1/4,夜间人工照明,水面照度不低于801%。开放夜

    24、场必须有足够的应急照明灯。开放天然游泳场所游泳区水面光照度能够满足救生安全需要。 第十二条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游泳场所应在合适位置设置废弃物盛放容器,该容器应密闭加盖,便于清理,并能有效防止害虫孳生。 第十三条防虫害设施 游泳场所应设有防止病媒害虫的设施和措施。 第三章操作卫生要求 第十四条操作规程的制定(一)制定池水循环、净化、补充、消毒操作规程。(二)制定浸脚消毒池水更换消毒操作规程。(三)制定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操作规程。(四)制定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程。 第二十四条个人卫生游泳场所工作人员上岗时应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佩戴标志。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得留长

    25、指甲和涂指甲油。第五章卫生管理第二十五条机构及人员职责(一)游泳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该场所的第一责任人,对场所的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游泳场所及从业人员应证照齐全,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场所醒目处。(二)游泳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或部门,明确卫生安全主管负责人,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卫生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或部门,明确督浴、强制通过浸脚消毒池、强制性淋浴、游泳者的健康查验和泳后滴眼、救生、巡视监护等个岗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应配备专职人员并明确人员分工及岗位责任。(三)游泳场所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

    26、生知识培训的组织安排和督促检查工作,并更具健康检查的结果,对患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疾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患者调离其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第二十六条 培训、管理制度(一)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应建立卫生及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及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并做好记录。建立自身检查制度,对场所卫生状况、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操作卫生、日常清洗消毒灯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及检查发现的卫生安全问题应当以公示。(二)人工游泳池应固定专人负责池水净化消毒,配备足量的净化、消毒剂。每场开放前、中均应进行池水余氯、PH值、温度、浊度等有一次以上

    27、当地卫生检查部门的游离性余氯、PH值、浑浊度、尿素、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检验结果报告,游泳池每年开放前和连续开放期间内至少每半年有卫生标准所定项目的全分析合格结果报告单。人工室内游泳场所开放时,水温不应低于22C.(三)天然游泳场所每年开放前应经卫生部门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对外开放,同时应更具游泳场所卫生标准表2中指定项目定期进行水质检验,每月不少于1次,监测结果应向公众公示。天然游泳场所开放时,水温不应低于16C。 第二十七条环境卫生管理(一)游泳场所应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舒适,空气主要卫生指标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二)配备充足干净的清扫工具,定期做好卫生清扫工作并做好记录,及时清运

    28、废弃物并统一定点处理。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事件报告(一)事故报告责任人是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其他人员也有义务报告。方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事故报告责任人要在发生事故2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当地公安、体育、卫生等部门。(二)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预防传染性疾病传播、溺水、氯泄漏等危害健康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当发生危害健康事故时,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时抢救受害者脱离现场,迅速送病人到附近医疗机构救治,保护现场,防止事故的继发,确保不扩大危害范围和不继续恶化环境。(三)当发生下列危害健康事故之一的,游泳场所事故报告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1

    29、、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4、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第二十九条档案管理游泳场所应建立完善本单位卫生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有关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以及岗位资质证明等:(五)制定池水循环净化设备、污水处理排放等实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公共用品采购要求游泳场所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药剂、净化剂、清洁杀虫剂、急救物品及设施、消毒设施、饮水设备、池水循环净化设

    30、备等各类用品用具应到证照齐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购买,采购时应建立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有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确保使用的消毒剂、净化剂、清洁剂、杀虫剂、急救药物等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使用的循环、净化、消毒、通风保暖等设施设备不得对人体安全造成损伤。 第十六条用品用具储存要求应配备存放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药剂、急救药品与设施等的库房,物品分类存放,表上明显标记。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库房应有防止病媒虫害的设施和措施,设有机械通风装置,保持良好通风。消毒药剂和急救药物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专间或专柜存放并密闭上锁,并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 第十七条游泳池水

    31、净化消毒(一)游泳池水质应经净化消毒后负荷游泳场所卫生标准要求。游泳池水宜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在有条件和需要的情况下,可采用臭氧、紫外线或其它消毒方法。采用臭氧或紫外线消毒时,还应辅以氯消毒。(二)游泳池水(包括儿童涉水池连续供给的新水)应保持游离余氯浓度为0.3-0.5mg/L。(三)浸脚消毒池池水余氯含量应保持5-10mg/L,必须每4小时更换一次。第十八条游泳场所消毒(一)每班开场和散场后均应对游泳池外、池边走道及卫生设施进行清扫、擦洗或冲洗一次。发现有污染时,用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后擦洗。(二)淋浴室应经常刷洗,地面要定期消毒。更衣柜应予每日开放结束后做好想、清洁消毒工作。公共卫生间(厕

    32、所)和垃圾箱(桶)应每天及时清洗消毒。急救室应定期清洁消毒。(三)其他饮水、消毒、抢救等设施设备应定期做好清洁消毒。 第十九条 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游泳场所供游泳者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包括拖鞋、茶具等)应一客一换一消毒。第二十条 设备设施维护(一)游泳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二)“健康合格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第二十二条游泳场所游泳者的健康管理(一)游泳者应经健康检查后合格进入

    33、游泳场所游泳,一切污染池水的物品不得带入池内。(二)场所入口处应有明显“严禁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症(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炎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的标志。 第二十三条卫生知识培训(一)游泳场所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和卫生知识的培训学习,必须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规、基本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二)对从事技术性较强工作的人员,如水质处理、消毒、监护和急救等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合格后上岗。(三)卫生管理制度:包

    34、括培训考核制度、自身检查制度、水质循环净化消毒制度、水质监测制度、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更换制度、督浴和强制性通过浸脚消毒池制度等;(四)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岗位职责;(五)预防控制传染性疾病传播的应急预案,我还健康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发生传染病或危害健康事故后的处理情况。(六)各种操作规程:包括游泳池水循环净化消毒操作规程、空调清洗消毒规程等;(七)有关记录:包括游泳池水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记录、水质监测记录、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更换记录、自身检查记录、培训考核记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等。(八)有关证明:包括预防性建筑设计审核、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有关消毒设施、消毒药物、饮水设备等的有效卫

    35、生许可批件的复印件等 第六章 附件第三十条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规范自2009年11月 17日起实施。第五篇: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游泳馆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游泳管理办法,履行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职责,维护游泳场所的治安秩序,保障游泳者的健康和安全,结合本游泳馆的实际,特制定游泳馆安全管理制度。1由游泳馆负责人、救生组长、场务组长组成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贯彻有关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法规,规定承担游泳馆的日常安全管理,维护游泳馆的日常秩序。2贯彻“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实施水上救护制度,定额配备合格的水上救护人员,准确地判断和发现情况,积极救护游泳人员。3本馆

    36、的救护人员兼管安全,上岗时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的职责,劝阻和制止游泳馆内不安全的行为,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4深、浅水区有明显的标志,游泳池周边设有宣传牌、警告牌和管理工作的告示牌,并设有广播设施及救护观察台,救护器材齐备,并有效使用。5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游泳馆。 6禁止向游泳人员出售含酒精的饮料,禁止酗酒、醉酒者进入游泳馆。7配有可正常便用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灯,经常检查电器设施,确保电器设施的安全正常和有效使用。游泳馆泳池水质管理制度1必须树立对市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2做到环境卫生、池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有关规定。 3每天对水质进行三次以上的检查。4每天对水质

    37、进行处理,确保细菌数、透明度和余氯含量符合国家卫生要求。5每天必须换洗脚池水,每天对池水进行消毒杀菌处理。 6池水深浅测检制度必须保持游泳池水间高度基本稳定。由于反冲排污而使水面下降,应及时补充新鲜水。 配备专门人员测量池水深浅游泳馆卫生管理制度1游泳馆对外开放需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2游泳馆工作人员每年开馆前须进行体检和接受卫生知识培训,持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才能上岗工作;3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高血压、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性病、精神病及酗酒者入场游泳;4游泳者更衣后须经保持余氯0.6毫克升的浸脚、消毒池洗脚、淋身后才可光脚上池面

    38、,不得穿任何鞋上池面,以免污染池水;5固定专人负责游泳池的池水消毒,于每场前测余氯一次,保持控制余氯在0.3-0.4毫克升之间;用PH试纸测水质PH值,保持控制PH值在6.5-8.5之间,保证池水的消毒;6浸脚消毒池池水每四小时更换一次,余氯含量应保持在510毫克/升; 7工作人员随时消除水中污物,每天停场后彻底清扫池边走道、出发台、厕所、淋浴室和更衣室,保持清洁无异味;8配备创可贴、消炎、防暑降温药物,为游泳者提供服务;9严禁出租游泳衣裤。游泳馆更衣室清洁消毒制度1更衣室内凳子保持干净卫生无污迹,必须随脏随打扫。并定期用84(1:250的比例)消毒的抹布擦拭,确保无灰尘及霉变。2垃圾桶内每隔

    39、1小时喷洒84消毒液消毒。更衣室内、衣柜每隔1小时喷洒84消毒液,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保持干燥。3客少时打开门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流通,保持清新无异味,更衣柜要定期打开晾晒,保证更衣柜里始终清爽干燥无异味,每天白班晚班用消毒水浸泡的抹布把更衣柜的内外擦拭两遍达到消毒效果。游泳馆泳池水清洁消毒制度1水池水通过过虑循环,把杂物过滤到了沙缸随水管排放,沙缸要每星期进行清洗从而确保正常的循环过滤。2在循环水消毒器中及时加消毒药,在水循环的同时把水中细菌杀死,起到消毒作用。3每月进行一次换水,在换水的同时用消毒水将池底及四周彻底地刷洗一遍,保证绝对干净,无杂物及沉淀物之后方可进行换水。4每天清洗

    40、两次循环泵过滤网,保证正常的水循环过滤。5水池边上的污渍每天用消毒水浸泡过的抹布统一擦拭一遍,保证卫生标准。游泳馆器材管理制度专用器材做到专人专用,并由使用者维护保养。暖气、灯光开启专人负责。主管随时对器材保养情况作检查。未经允许器材不得出借。各人做好保管工作。 节约能源,不得在馆内洗衣物,充电等。 水处理设备是游泳馆最重要的设备,维护管理要求较高。水处理员对药剂申购、领用、使用、记录等工作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并通过使用,不断提高使用率。热能消耗费用最大,加强日常管理是唯一可以降低成本的方式。水处理设备保养要求极高,定期保养沙滤缸、感应器、表具、阀门等,能够保证工作正常。游泳馆急救应急制度一、

    41、当溺水者所在区域内救生员、游泳池管理员发现情况后,立即发出紧急信号(长哨音)。二、另一侧救生员立即向120报警,并通知临场指挥后,协助实救或补位。三、当事救生员立即将溺水者施救上岸,并作肩背至救护室急救,待救护车到时送往医院。四、临场指挥接警后,立即手持无线话筒,疏导泳客、指挥抢救并同时通知门卫或其它岗位人员接救护车及医务人员到接护室。五、门卫人员或其他岗位人员,立即同在馆人员赶赴现场,并向领导报告。六、泳池管理人员作好临场记录。游泳馆出入场管理制度一、入退场时,要按先后顺序进行,馆内不得故意拥挤、起哄、堵塞通道及出入口。二、入场时游泳者必须持本人体检合格游泳证,本场次入场券,经工作人员检查后,方可入场。三、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皮肤病及各种传染病、孕妇谢绝入场,严禁酗酒者入场。四、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及其它危害安全的物品进入场内,不准将动物带入场内。五、入馆不准四处乱跑、喧哗、打闹,保持馆内肃静。六、馆内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七、游泳者必须着深色游泳衣裤,不合格者谢绝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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