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菌过滤器的重复使用-过滤超滤方面的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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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滤器 重复使用 过滤 超滤 方面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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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菌过滤器的重复使用DisclaimerThis presentation is the copyright of Pall Corporation and no portion of this presentation may be copied,published,performed,or redistributed without the express written authority of a Pall corporate officer.2012 Pall Corporation提纲 重复使用定义 考虑因素 法规指南 案例研究 完整性测试局限 清洗 验证 结论定义“重复使用”多批
2、次使用 无需移动、冲洗、清洗、消毒或者再次灭菌 仅在批次间进行冲洗 批次间冲洗和再次灭菌 批次间冲洗、清洁和再次灭菌 间歇使用并批次间烘干何种应用 细菌发酵培养基或补料 细胞培养生物反应器培养基或补料 细胞培养基用血清 工艺用水 层析或洗滤用缓冲液 溶剂 消毒剂 其他工艺流体何种应用?(续)中间产物 终产品大体积非无菌 API 终产品大体积无菌 API 无菌灌装验证用培养基 最终灭菌注射剂 无菌灌装的无菌注射剂 SVP,LVP 无菌灌装的无菌局部和眼科用药考虑因素 工艺要求和风险“除菌”过程还是微生物污染水平控制?工艺流体还是产品?工艺流程中的位置(包括双重过滤)?冲洗、清洗及再灭菌条件?溶出
3、物和析出物残留?批后/清洗后残留、内毒素 验证 工艺风险 VS 重复使用经济性法规性指南使用/重复使用除菌过滤器:非无菌 API或非无菌制剂 没有讨论 工艺流体和中间体 没有讨论 无菌API和无菌制剂 被无菌药 GMP所涵盖 无菌药 GMP可以指导未涵盖的使用/重复使用除菌过滤器应 用ICH ICH Harmonized Tripartite Guidance Q7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Guide for Active Pharmaceutical Ingredients(ICH Q7 API GMP)“该指南适用于生产用于人用药的API 产品。且仅适用于即
4、将 变成无菌之前的那些无菌API的生产。无菌API的灭菌和无菌 工艺不在此指南之列,但必须按当地药品GMP规范进行。”“设备应当建造得使其与原材料、中间体或API接触的表面不 得对中间体或API 的质量产生影响,以至于造成不符合官方 法规或其它已确定的规范要求的情形。”新版GMP附录2 原料药 第三章 设备 第十条设备的清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同一设备连续生产同一原料药或阶段性生产连续数个 批次时,宜间隔适当的时间对设备进行清洁,防止污染物(如降解产物、微生物)的累积。如有影响原料药质量的残留 物,更换批次时,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FDA Title 21 Code of Federa
5、l Regulations(CFR)Current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Finished Pharmaceuticals Part 211.65(a):“设备应当建造得使其与组分、中间体或药品接触的表面不得 因与药品反应、添加或吸附而对药品的安全性、特性、浓度、质量或纯度产生影响,以至于造成不符合官方法规或其它 已确定的规范要求的情形。”EMA EU GMP Part I Chapter 3 Premises and Equipment 厂房与设备 3.39 生产设备不得对药品产生任何危害。与药品直接接触的 生产设备表面不得因与药品发生化学反应、吸附
6、药品或向药 品中释放物质而影响药品的质量和造成任何危害。新版GMP 正文 第五章 设备 第二节 设计和安装 第七十四条 生产设备不得对药品质量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与药品直接接触的生产设备表面应当平整、光洁、易清洗或 消毒、耐腐蚀,不得与药品发生化学反应、吸附药品或向药 品中释放物质。FDA FDA Guidance for Industry Sterile Drug Products Produced by Aseptic Processing-Current GMP (September,2004)无菌药品工业指南 每批使用之后,除菌过滤器通常应当被丢弃。但是,如果可 以证明重复使用是有理由的
7、,那么需要进行可以体现最多处 理批次的验证。过滤后进行完整性检测是重要的,以发现可能在过滤过程中 发生的任何过滤器泄漏或穿孔。EMA EU GMP Annex 1 Manufacture of Sterile Medicinal Products(rev 2008)欧盟GMP 附录1 无菌药品 83.所有灭菌工艺均应被验证。84.任何灭菌工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采用物理检测手段和 生物指示剂,验证其对产品或物品的适用性及所有部位达到 了灭菌效果。114.同一个过滤器的使用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除非经过验 证。115.过滤器不得因去除组分或释放物质而影响产品。新版GMP 附录1 无菌药品 第四十一条
8、 过滤器不得因与产品发生反应、释放物质或 吸附作用而对产品质量造成不利影响。第六十二条 可采用湿热、干热、离子辐射、环氧乙烷或过 滤除菌的方式进行灭菌。每一种灭菌方式都有其特定的适用 范围,灭菌工艺必须与注册批准的要求相一致,且应当经过 验证。新版GMP 第六十三条 任何灭菌工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采用物理 检测手段和生物指示剂,验证其对产品或物品的适用性及 所有部位达到了灭菌效果。第七十五条 非最终灭菌产品的过滤除菌应当符合以下要 求:(四)过滤除菌工艺应当经过验证,(五)同一规格和型号的除菌过滤器使用时限应当经 过验证,一般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工业标准/推荐PDA TR26 Steril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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