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第四章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电子商务法第四章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电子商务 第四 课件
- 资源描述:
-
1、第4章电子合同法律问题电子合同法律问题 学习要点学习要点电子合同的概念与性质、分类电子合同的概念与性质、分类1电子合同订立的基本原理电子合同订立的基本原理2电子合同的订立的法律问题电子合同的订立的法律问题3电子合同的履行及违约救济电子合同的履行及违约救济4【现在开庭现在开庭】【基本案情】【你是法官】电子合同成立时间的确立电子合同成立时间的确立见课本请确定本案争议的焦点。此案中电子邮件就是电子合同,请你对本案 中双方的电子邮件往来进行分析,以确定 双方间是否已经确立了合同关系。如果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审理此案?法律讲堂法律讲堂4.44.4电子合同的履行及违约救济电子合同的履行及违约救济4.14.1
2、电子合同的概述电子合同的概述4.24.2电子合同的订立电子合同的订立4.34.3几种特殊形式的电子合同订立问题几种特殊形式的电子合同订立问题4.1电子合同概述电子合同概述p电子合同的概念、性质和特征电子合同的概念、性质和特征p电子合同的分类电子合同的分类p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p电子合同的书面形式问题电子合同的书面形式问题电子合同的概念电子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概念: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概念:就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通过电子形式和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3、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来说,电子合同是指用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传真等方式订立的关于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特征:电子合同的特征:电子合同的主体虚拟性、电子合同订立的快捷性、电子合同信息的标准化、电子合同效力确定的特殊性、电子合同内容的易篡改性、电子合同的易保存和易复制性电子合同的分类电子合同的分类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区别形式不同形式不同运作环境不同运作环境不同合同订立的各环节发生了合同订立的各环节发生了变化变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有所不同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有所不同电子合同的书面形式问题电子合同的书面形式问题书面形式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
4、是指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不用文字来表示合同的内容。口头形式简便易行,但缺乏凭证,发生纠纷时无据可查,因此这种形式的运用受到限制。其它形式其它形式 其他形式是指当事人除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外,还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用其他人证明的方式推定合同是否存在,如公证、鉴证、批准、登记等。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现行合同法对书面形式要求首先确立了合同形式自由的原则,又明确将电子数据交换等数据电文形式包括在内。书面形式在电子商务中的适用在我国已经有了法律保障。在2005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第二章
5、的第四条和第五条分别对数据电文符合书面形式和原件形式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请参考本教材的第2章的相关内容。4.2电子合同的订立电子合同的订立p合同订立的要约和承诺合同订立的要约和承诺p电子合同订立的要约和承诺电子合同订立的要约和承诺合同订立的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的要约与承诺 概念 符合的条件 不可撤消的情形要约 构成要件承诺电子合同的订立电子合同的订立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双方当事人经过要约和承诺并达成一致是合同依法成立的一般原则。电子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也必须遵守合同成立的一般原则。电子合同订立的要约和承诺电子合同订立的要约和承诺1
6、.网络环境下的要约 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很难确定 电子错误造成意思表示真实性的偏差网络环境下要约与要约邀请网络环境下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的区分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它不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依据传统的合同法的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标说明书、商品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商业广告符合要约规定,视为要约。网络环境下要约的撤回网络环境下要约的撤回 由于网络信息传输的迅捷性,要约人不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前撤回其要约。根据交易手段来区别,如果采用电子自动交易系统发出要约的,要约不能撤回,因为要约一经发出,即可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到达即可生效,要约人不能撤回已经生效的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