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六版)全册-课件-PPT.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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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 第六 课件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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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法物权法(第六版)第六版)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重点知识重点知识 1.物权法的调整对象 2.物的归属和利用 3.物权法定原则 4.公示公信原则 5.一物一权原则l引读案例引读案例l乔某家的一只母羊领着三只小羊跑进薛某的地里。薛某以乔某的羊损坏了自己的庄稼为由,将该母羊牵回自己家中扣留。发生争执后,经村干部调解,薛某愿意将该羊送回,但主张须乔某先赔偿其损失。乔某向法院起诉,请求薛某返还财产。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物权法物权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一、物权法的概念、物权法的概念(一)物权法概念的起源和发展 物
2、权法是大陆法系特有的概念,是大陆法系民法典的主要内容,也是大陆法系民法体系中的重要法律部门。大陆法系制定物权法,采用两种不同的模式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 1德国式的形式物权法模式德国式的形式物权法模式 德国式的物权法来源于罗马法的学说汇德国式的物权法来源于罗马法的学说汇纂纂,特点是民法典规,特点是民法典规定总则,其下分为物权编、债权编、亲属编和继承编,区分债权定总则,其下分为物权编、债权编、亲属编和继承编,区分债权与物权的区别,与物权的区别,以及财产法与身份法以及财产法与身份法。2法国式的实质物权法模式法国式的实质物权法模式 法国法式的物权法模式也称之为罗马式,来源于罗马法法学阶法
3、国法式的物权法模式也称之为罗马式,来源于罗马法法学阶梯。法学阶梯将民法分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法国民梯。法学阶梯将民法分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法国民法典继承了这一形式,将民法典分为人法、财产法和取得财产法典继承了这一形式,将民法典分为人法、财产法和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的各种方法,删除了删除了诉讼法的内容。诉讼法的内容。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二)物权法概念的比较(二)物权法概念的比较钱明星教授最早在物权法专题研究中提出物权法概念,对物权法做出了最初的界定。王利明教授将物权法分为广义的物权法和狭义的物权法。梁慧星教授对物权法所下的定义,也是区分广义的物权法和狭义的物权法,认为广义的物权
4、法,指财产归属法,即关于人对财产支配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三)物权法的基本概念(三)物权法的基本概念狭义的物权法指民法典关于物权的规定,在现实中,通常表现为民法典的物权编,以及没有明确称之为物权法编的有关物权关系的专门规定。广义的物权法指调整物权关系即人对于物的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二、物权法的调整对象二、物权法的调整对象l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学说: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学说:一是“支配关系说”二是“占有关系说”三是“占有和归属关系说”三是“占有、利用和归属关系说”五是“静态财产关系说”物权法的调整对象是人对于物的支配关系,具体
5、表现为人对于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首先,物权法所调整的对象,就是物权法律关系。其次,物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人对于物的支配关系,这种支配关系具体表现为人对于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物权法的性质和特征物权法的性质和特征一、物权法的性质物权法的私法性质是基于民法的性质产生的 物权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仍然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二、物权法的基本特征物权法是财产法物权法是强行法物权法是普通法 物权法是固有法 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第三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一、物权法基本原则概述l 基本原则的含义 l 基本原则的功能 l 与民法基本原则的关系 在制
6、定该部法律时贯穿始终的基本精神作为对法律条文理解和解释的基准 执行法律时的一般拘束力 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二、二、平等保护原则平等保护原则l概念和内容概念和内容物权法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1.所有物权一律平等2.适用规则平等3.保护的平等l平等保护原则的价值平等保护原则的价值 l平等保护原则的适用平等保护原则的适用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三、三、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l概念概念 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l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 物权类型强制 物权类型固定 l
7、物权法定原则的理由物权法定原则的理由确保物权的绝对性和支配性整理旧物权,防止封建物权的复活确认和巩固社会经济制度,维护社会秩序 便于物权的公示,确保交易的安全和迅速确保完全的契约自由 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l物权法定原则的缓和物权法定原则的缓和 l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效果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效果 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依照法律特别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当事人不得自由设立 部分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违反的部分无效 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行为效力不影响其他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l四、四、一物一权一物一权原则原则l概念概念指在一个物上仅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
8、物。l一物一权原则的内容一物一权原则的内容 一个物之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 一个物的部分不能成立独立的所有权 集合物原则上不能成立所有权 l一物一权原则的理由一物一权原则的理由 明确权利的范围避免物权关系复杂化 避免公示方法上的困难 l一一物一权的确认物一权的确认 物权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五、公示公信原则五、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公示原则物权公示原则 在物权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的安全。物权公信原则物权公信原则 公信原则的内容 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在法律上只能推定其为真正的权利人。即使他不是真正的
9、权利人,法律也认为他是权利人。任何人因为相信登记记载的权利而与权利人从事了移转该权利的交易,该项交易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即使公示有瑕疵,善意受让人也不负返还义务。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l问题与思考问题与思考案例思考案例思考 薛某以乔某的羊损坏了自己的庄稼为由,将乔某的母羊牵回自己家中扣留,主张先赔偿后送羊。请结合本章内容思考:(1)乔某和薛某之间关于庄稼和羊的争议是物权法的调整对象吗?(2)乔某对于羊、薛某对于庄稼,是人对于物的何种支配关系?(3)对这样的纠纷案件应当如何处理?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l在本案中,乔某是母羊的所有权人,薛某是地里庄稼的所有权人,当他们对母羊和
10、庄稼行使所有权的时候,就形成了他是权利人,而其他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义务人的这种法律关系:基于对母羊的所有权,乔某是权利人,乔某之外的其他任何人包括薛某都是乔某的义务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其所有权的义务,构成了所有权法律关系;同样,薛某是庄稼的所有权人,其他任何人包括乔某都是薛某的义务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从这两个所有权关系可以看出,物权关系不是人对物的关系,而是基于物而发生的人与人的权利义务关系。l在羊与庄稼的物权关系上,体现的是物的归属关系。物权法第2条规定,物权法律关系调整的是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那么,本案关于羊和庄稼的所有权关系属于支配关系,当然就是物权法的调整对象。l乔某的羊吃了薛某的
11、庄稼,显然不对,是侵害了薛某的所有权。对于一个侵害所有权的行为应当依法解决,对此,物权法第32条有明确规定。但薛某却采用了强行扣押乔某所有的羊的方法,这当然也是违法行为,侵害了乔某的所有权。乔某的羊吃了薛某的庄稼,是一个疏忽行为,是他违反了对他人的所有权不得侵害的义务,具有过失。而薛某的行为却属于恶意,是故意违反对他人的所有权不得侵害的义务。尽管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但性质有所不同。l处理本案纠纷,应当按照物权法第34条和第37条规定,薛某应当返还原物、赔偿损失,而乔某也应当对于薛某的损失予以赔偿。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重点问题重点问题(1)物权法的概念应当如何界定?(2)物权法
12、的性质是什么?具有哪些法律特征?(3)物权法定的内容是什么?物权法定的理由和缓和的理由是什么?(4)为什么要实行一物一权原则?(5)物权公示方法是什么?什么是物权公示的公信力?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l 3.法考题法考题l 物权法定原则l 4.考研题考研题l(1)物权法定原则的意义l(2)物权法定缓和的意义l(3)物权公示公信原则l(4)试论未经公示的物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l 重点知识重点知识l 1.物权:概念,特征l 2.物权的类型:自物权与他物权l 3.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动产与动产l
13、 4.物权与债权的主要区别l 5.物权保护方法l引读案例引读案例 沈某经政府批准,自筹资金购买了节能变压器、高压铝蕊线等价值29950.91元的电力器材,自请民工,自付占地补偿费,架通一条自乡政府至其居住村二组长2.6公里的高压线路,解决了二组100户村民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嗣后,县电力公司在进行农网改造中,对沈某购买的电力器材予以接收,并列了清单,直接用于该村的农网改造中,但没有给予补偿。沈某要求电力公司补偿被拒绝,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县电力公司补偿其所有的电力资产的损失。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念一、物权的概念l物权概念的发展物权概念的发展起源于罗马法 1811年奥地利
14、民法典在法律上正式使用物权概念 德国民法典 我国物权法 l对物权概念的界定对物权概念的界定以下几种主要观点 1对物关系说 2对人关系说 3权利归属说据此对物权概念的界定是:物权,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享受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是人与人之间对于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二、物权的法律二、物权的法律特征特征l物权是直接支配物的绝对权l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的独立之物的权利l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为内容的权利l物权是具有排他性的权利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l 第二节第二节 物权法律关系物权法律关系 物权物权法律关系法律关
15、系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l第三节第三节 物权的物权的效力效力l物权物权的排他的排他效力效力l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 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 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l物权的追及物权的追及效力效力l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l 第四节第四节 物权的物权的分类分类l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是财产的所有人,可以把物权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与他物权l根据设立的目的不同,他物权还可以进一步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l根据物权是否从属于其他物权而存在的不同,物权可以分为主物权与从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 l根据物权标的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可以把物权分为动产物权和不
16、动产物权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l 第四节第四节 物权的物权的分类分类l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是财产的所有人,可以把物权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与他物权l根据设立的目的不同,他物权还可以进一步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l根据物权是否从属于其他物权而存在的不同,物权可以分为主物权与从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 l根据物权标的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可以把物权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l第五节第五节 物权的物权的保护保护l物权保护的意义和形式 l物权请求权的保护方法p物权请求权的基本内容p物权请求权的种类确权请求权
17、返还原物请求权 恢复原状请求权 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损害赔偿请求权 l债权请求权的保护方法l物权保护方法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后果应当是产生抗辩权物权保护的诉讼时效适用 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l问题与思考案例思考案例思考l 1案例思考问题l 沈某自费架设高压线路为同村农户造福,县电力公司无偿接收用于农电网改造,沈某要求补偿。请结合本章内容思考:(1)沈某对其架设的高压线路享有何种民事权利?(2)该种权利属于何种类型物权?(3)县电力公司无偿接收其电力器材行为的性质是什么?(4)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l 参考分析参考分析意见意见l在本案中,沈某经批准后,
18、自筹资金购买设备和电力器材,自请民工,自付占地补偿费,架通自乡政府至其居住村二组2.6公里的高压线路,解决了二组100户村民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是一件好事。在法律上,他对自己架设的高压线路享有权利,体现的是物权人对物的支配关系,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种物权的权利人对其支配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属于所有权,是不受限制的自物权。其所有权主体是个人,因此是私人所有权。平等保护原则,是物权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平等保护,不同的所有权地位平等,依法受到平等保护,不得歧视私人所有权。因此,私人对自己所拥有的物,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
19、能。县电力公司在进行农电网改造中,对沈某购买的电力器材予以接收,直接用于该村的农电网改造中,使其成为国家农网的组成部分,但却没有给予任何补偿。依照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私人所有的动产,但须给予足额补偿。尽管县电力公司接受沈某的电力线路不是征收,但确实是将私人所有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也应当参照这样的规定,予以足额补偿。未予补偿而接收,是国有企业公然侵占私人所有权的行为,构成侵权责任,违反物权法关于保护私人所有权的规定。对此,沈某要求电力公司补偿损失,是完全有道理的。电力公司不满足其请求,沈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县电力公司补偿其所有的电力资产的损失,法院应当支持其正当诉求,
20、判决电力公司承担补偿其损失的民事责任。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2.重点题重点题(1)物权的概念是什么?具有哪些特征?(2)物权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什么?物权客体的范围和特征是什么?(3)物权具有哪些效力?(4)把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的标准是什么?(5)物权保护中的物权保护方法和债权保护方法的区别及其意义是什么?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l 3.法考题法考题l 物权的保护: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l 4.考研题考研题l(1)不动产的概念l(2)他物权的概念和体系l(3)物权和债权的区别l(4)谈谈对我国法上的不动产的认识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第三章第
21、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 重点知识重点知识l 1.物权变动与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l 2.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关系l 3.公示方法: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l 4.预告登记l 5.价值较大的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规则:登记对抗主义l引读引读案例案例 李某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一套卖给易某,房价为38万元,交易费用和办理登记手续由买方承担。李某收到房款后,将房子和房照一起交给易某,易某搬入居住,但一直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3年后,李某得知此情后,以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身份诉请法院判决该买卖房屋合同无效,退还房款,返还房屋。易某则以交付房款并占有房屋为由,要求驳回李某的请求。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物权变动概说
22、物权变动概说 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变动的基本形态 l物权变动的模式选择物权变动的模式选择 物权变动的不同模式对物权行为理论的评价l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区分原则的概念区分原则的基本含义 实行区分原则的公示效力债权意思主义 登记对抗主义 公示要件主义物权形式主义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 第二节第二节 不动产不动产登记登记l不动产登记的意义和性质不动产登记的意义和性质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和意义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和意义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的性质不动产登记的性质l契约登记制
23、度 l权利登记制度 l托仑斯登记制度 l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登记的类型登记的类型 实体权利登记和程序权利登记权利登记和表彰登记设权登记和宣示登记 本登记和预备登记 l本登记 l预备登记总登记变动登记 更正登记 回复登记涂销登记 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不动产登记程序不动产物权登记的范围不动产物权登记的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查验不动产物权登记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 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的效力效力不动产登记的一般效力不动产登记的一般效力 l物权公示效力l物权变动的根据效力l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 l善意保护效力l警示效力 我国物权法规定物权变动登记的具体效
24、力我国物权法规定物权变动登记的具体效力l物权变动登记的一般规则l作为生效要件的物权登记 l作为对抗要件的物权登记 l无须登记的物权变动登记错误的后果登记错误的后果 l当事人登记错误的责任l登记机构错误登记的责任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 第三节第三节 动产交付动产交付l动产交付的概念动产交付的概念 动产交付的概念 动产交付的发展 动产物权交付的形态体系 l动产交付的具体形态动产交付的具体形态 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 经由占有辅助人为交付 经由占有媒介关系为交付 经由被指令人为交付 认可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的区分须因某种法律关系的存在使让与人有暂时占有让与物的必要性须让与人对于物已
25、为直接或间接占有 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问题与思考案例思考案例思考 李某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一套卖给易某后,易某却不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因此,李某主张退钱、退房。请结合本章内容思考:(1)李某和易某之间的房屋所有权转移了吗?(2)如果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李某还有权请求退钱、退房吗?(3)如果你作为本案的法官,你会怎样处理这个纠纷案件呢?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变动物权变动l参考分析意见l在本案李某和易某的交易行为中,买卖房屋的合同是债权行为,也就是合同行为。而转移房屋的所有权才是物权行为。原因行为是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后果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本案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因而合同的效力没有问题。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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