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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课人:XX XX XX学院 XX 专业【全套课件全套课件】法律小故事法律小故事 小林因骂别人是猪而受到诉讼,结果法院判小林因骂别人是猪而受到诉讼,结果法院判决罚他人民币决罚他人民币200元。元。“这太不公平了!这太不公平了!”小林委屈得大叫起来小林委屈得大叫起来“我上次骂人家是猪,只罚了我上次骂人家是猪,只罚了100元啊!元啊!”法官振振有词地喝道:法官振振有词地喝道:“你不知道猪肉早涨你不知道猪肉早涨价了价了。第一编第一编 总论总论 第一章第一章 民法概述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民法的性质 第四节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 第五节 民法的法律渊源 第六
2、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第一节第一节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中国的“民法”一词来源于日本,其根源可以追溯于罗马私法,即市民法。对民法这一概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理解。一、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与实质意义上的民一、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与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法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以一定体例编纂的并以民法命名的成文法典(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是指作为部门法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二、广义的民法和狭义的民法二、广义的民法和狭义的民法 从调整内容来看,民法可以分为广义的民法和狭义的民法。广义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民事
3、关系的民事普通法和民事特别法的总和。凡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不论其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均属于民法的范畴。狭义的民法仅指调整特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不包括属于商法内容的法律、法规。第二节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调整对象的含义一、民法调整对象的含义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民法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二、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二、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根据财产关系的内容,财产关系可以分为财产归属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
4、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具有一系列特点(主体地位平等、意思表示自由、内容基本上具有等价有偿的特点)三、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三、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 所谓市民社会,是相对于政治国家而言的社会组织状态。随着社会利益分化为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两大相互对立的体系,整个社会就分裂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两个领域。市民社会的经济本质是商品生产和交换,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法必然要体现市民社会这一性质。所以说,民法是关于市民社会的法。四、民法是实体法四、民法是实体法 实体法规定的是法律主体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具体权利义务,民法主要规定的是民事主体间的实体权利和义务。五、民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五、民法
5、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民法作为实体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作为行为规范,民法是民事主体的行为准则,具有确立交易规则和确立生活规则两方面的功能。作为裁判规范,民法是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民事案件的准则。第三节第三节 民法的性质民法的性质全面了解民法的性质,需要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而不能只局限于某一方面。一、民法是私法一、民法是私法 关于公法和私法的分类标准极不统一。一般认为,私法即指民法或民商法,公法则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各种诉讼法等。私法是关于私权利与私人利益之法,私法所保护的法律秩序,主要是该关系当事人的个人利益。二、民法是权利法二、民法是权利法 民法以充分创设权利和保障权利为己任
6、,民事法律的制度设计与施行都以权利为线索和中心。民法为权利的实现提供有效的保护。第四节第四节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等部门法也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与民法之间有密切的关系,学习民法要了解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区别。一、民法与经济法一、民法与经济法 对于经济法的概念,学术界存在着很多争议,目前通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政府在干预、管理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与经济法的主要区别在于:调整对象不同、被调整主体的地位不同、调整方法不同。二、民法与行政法二、民法与行政法 行政法是国家通过各级行政机关管理国家政治、文化、教育、劳动人事、
7、卫生等事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着重调整行政权与其他国家权利和个人权利之间发生的关系。民法与行政法存在以下区别:调整对象不同、调整方法不同、性质不同。三、民法与商法三、民法与商法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的总称。民法与商法的关系,历来存在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两大对立观点。我国目前立法实际上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体例。民商合一的体例下,民法与商法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第五节第五节 民法的法律渊源民法的法律渊源 民法的法律渊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或表现形式。在不同的时期,或者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民法的渊源不尽相同。一、制定法一、制定法 制定
8、法是成文法的典型形式,是指经国家有权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等。制定法包括几种形式:宪法、民事基本法、民事单行法、法规、规章、有权解释。二、习惯法二、习惯法 习惯法又称不成文法,即“由习俗认可的法”,具体来说,是指一定地域范围的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为多数人认可并遵守的行为规范。习惯法是法律的最早的渊源形式。三、法理三、法理 法理是指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原则。虽然我国现行立法没有明确规定法理作为民法的渊源之一,但我们认为,法理作为民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的体现,无论法律是否明确规定,都应当是民法的法律渊源之一。四、国家政策四、国家政策 我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
9、守国家政策。”据此,国家政策也是我国民法的渊源之一。国家政策是国家对民事立场所表达的观点和态度,是国家处理其民事领域事务的一系列路线、方针、原则和指示的总和。五、判例在我国不是民法的渊源五、判例在我国不是民法的渊源 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并没有疑问。在大陆法系国家,判例法能否作为法律渊源存在很大争议,在理论上有很大的难题。法院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各高级人民法院的判例,也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许多审判人员以上级法院的判例为准进行裁判。但是,在我国,判例只应作为审判人员的参考,而不能作为民法的渊源存在。第六节第六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
10、在哪些范围内发生效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哪些范围内发生效力的问题,即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在什力的问题,即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内发生效力。么时间内发生效力。一、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一、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发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发生效力的地域范围。主要有两种情况:生效力的地域范围。主要有两种情况:1 适用于我国全部领域内的民事法律法规2 适用于局部地区的地方性民事法规二、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二、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在何种时间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包括生效、失效的时
11、间,以及生效后的民法规范对其生效之前所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有溯及力的问题。1民法的生效时间一般来说,民法的生效时间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的性质和实际需要而定,主要有几种方式:从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自公布后一段时间再生效;由民法规范规定具体的生效时间。2民法的失效时间民法的失效时间,指的是民事法律规范效力终止的时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新法直接废除旧法;新法通过规定与旧法相抵触的条款使旧法失效;也有少数的法律规范在公布之时即规定了失效日期。3民法的溯及力我国民事法律规范原则上并无溯及既往的效力。三、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三、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就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对于哪些人具有法律效力
12、。我国民法对人的效力采用了许多国家所采用的原则,即以属地主义为主,属人主义、保护主义为辅的原则。我国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主要表现:于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和设立在中国境内的中国法人,具有法律效力;对居留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法人,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协定的规定或经我国认可的国际惯例有不同规定的除外。我国民法中某些专门由中国公民、法人享有的权利,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法人不能享有。案例案例 某外国人甲,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2005年8月1日,甲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李某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房屋用于办公,租期为3年,每月租
13、金为20 000元,每三个月交纳一次房租。甲由于经营不善,欲停止办公,遂于2007年8月1日在没有通知李某的情况下停止营业,搬出该房屋。李某得知,协商未果后,于2007年12月1日起诉至人民法院。问:李某对外国人甲的起诉能否适用我国法律?解题思路:本案例主要考察民法的适用范围,即空间范围、时间范围以及对人的效力范围。民法通则第8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发生在中国领域内,且没有排除适用的情况,因此应当适用我国法律。第一章第一章 习题习题民法的私法性质有何表现?民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习惯成为法律应具备的条件?第二章第二章
14、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平等原则 第三节 意思自治原则 第四节 公平原则 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一节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民法基本原则概述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发展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发展(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的基本价值的体现,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和民事规范始终,是指导民事立法、司法、守法和民事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具有统率性、抽象性和非规范性。(二)民法基本原则的发展(二)民法基本原则的发展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明确确定了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即:所有权绝对原则、契约自
15、由原则和过失责任原则。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变化与发展,民法的基本原则也随之发展。二、民法基本原则的作用二、民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民法的基本原则作为民法的精神和灵魂,具有如下作用:体现民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精神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与司法的准则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填补法律漏洞的作用第二节第二节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一、平等原则的概念和意义一、平等原则的概念和意义我国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资格完全平等,法律地位相同,不存在任何差异,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平等原则是意思自治的前提和基础,
16、如果没有民事主体之间的平等,意思自治就无从谈起,以意思自治为核心的法律行为制度也就无法存在。同时,民法的产生与发展是以市民社会为基础的,平等是市民社会的根本存在,因此,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民法的所有规范都是建立在平等原则的基础之上的。二、二、平等原则的内容平等原则的内容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主体资格平等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主体资格平等任何自然人,不论其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等存在何种差别,他们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即使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也不丧失其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等社会组织只要符合成立的要件,自成立之日起,就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在具体民事法律关系
17、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民法的平等原则体现为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平等的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平等的法律保护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也包括当事人约定的。第三节第三节 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亦称私法自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在法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原则上国家不予干预。意思自治原则,最早由法国民法典确立,由于当时处于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个人主义盛行,意思自治原则曾一度被奉为民法的最高原则。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对意思自治原则加以适当的限制,
18、使意思自治从一种绝对的意思自治发展为需要顾及社会公益和公正的意思自治。意思自治原则在整个以意思为核心的法律行为支配的民法领域内普遍适用。体现在物权法上叫“所有权自由”,在合同法上,叫“契约自由”,继承法上的“遗嘱自由”、亲属法上的“婚姻自由”、商事法上的“营业自由”等都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意思自治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赋予民事主体广泛的行为自由;2民事行为的内容和形式由当事人协商;3意思自治不受法律任意性规范约束。第四节第四节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本着公平、正义的观念实施民事行为,司法机关亦应根据公平的观念处理民事纠纷,民事立法也应该充分体现公平的观念。我国民法通则第
19、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1立法机关在民事立法时,应当充分体现民事主体之间的公平性;2民事主体享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民事活动,与他人公平竞争,行使自己的权利,实现自己的利益;3法院在处理民事案件时,法律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而且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法院在作出裁判时不能违反公平原则。第五节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概述一、诚实信用原则概述 诚实信用原则简称为“诚信原则”,是一项古老的道德戒律和法律原则,起源于罗马法,后期的民法典中多有对诚信原则的规定。一般认为,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民事主体应讲信用
20、,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二、诚信原则的功能二、诚信原则的功能 指导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评价、补充法律行为制度 解释、弥补法律的漏洞和不足 第六节第六节 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一、公序良俗的含义一、公序良俗的含义公序良俗是现代民法的一项重要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有维护国家社会一般利益以及一般道德观念的重要功能。公序良俗,是由“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两个概念组成的。对于公共秩序的概念,学者之间没有达成统一的观点。对公共秩序的维护,在法律上大都有明确的规定。善
21、良风俗,也称为社会公共道德,它是指由社会成员普遍认可、遵循的道德准则。二、我国采纳公序良俗原则的意义二、我国采纳公序良俗原则的意义弥补强行法规定的不足,公序良俗具有一种调节性的功能,如果在法与现实之间,或者法与道德之间出现缺口,则公序良俗原则可以填补这一缺口。对私法自治进行必要的限制,公序良俗原则对于人们的民事活动提出了基本的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必须遵循公序良俗原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私法自治进行了必要的限制。有助于弘扬社会公共道德,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能够协调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三、公序良俗原则的功能三、公序良俗原则的功能公序良俗原则
22、在民法中的功能主要通过两方面表现:一是对于习惯的调控;二是判断法律行为的效力。案例2006年5月31日下午5时40分许,深圳南山区一名四年级的学生小宇在放学回家路上,当经过南山区一栋名为“好来居”的住宅楼前面时,恰好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玻璃砸中头部,直插入脑门,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南山警方对“好来居”大厦的每家每户进行了调查。为方便取证,警方调来了消防车,架起云梯检测“好来居”朝向道路人行道的玻璃窗户。专案组还提取了玻璃掉下来的“好来居”大厦北面73户住户指纹,并进行室内方位勘察,但案件一直没进展。时隔一年半了,由于肇事元凶始终没找到,小宇的父亲悲愤与无奈之余,一纸诉状将该栋楼宇的同一面的73户
23、业主集体告上了法庭并提出76万元的民事赔偿本案如何确定赔偿责任?解题思路:随着城市的发展,近年来,高空落物造成人身伤害的案件逐渐增多,但是处理此类问题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在无法查明过错人的情况下,受害人无法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获得救济。本案中,因无法查明责任人,众多住户认为由他们承担责任是不公平的。但是我们认为如果对受害人不予以赔偿,同样是不公平的,而且相比较来说是一种“更大”的不公平。因此,我们认为,基于公平原则,除非住户能证明其不可能造成损害的发生,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二章第二章 习题习题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公平原则的体现。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法律后果。民法基本原则适
24、用的前提。第三章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及其根据 第三节 民事权利 第四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 第五节 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民事法律关系概述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即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具体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形成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1 平等性 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在于其平等性。2 一定程度的任意性民事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起来的,必须体现国家的意志。但
25、是,由于民法贯彻私法自治原则,因而民事法律关系也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二、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简称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又称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或条件。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及其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及其根据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 民事法律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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