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学第十五章课件.pptx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民事诉讼法学第十五章课件.pptx》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法学 第十五 课件
- 资源描述:
-
1、第十五章第十五章执行过程执行过程执行程序的启动申请执行移送执行执行程序的进行委托执行代位执行执行和解执行担保执行承担执行异议执行回转执行中止执行程序的结束执行终结执行结案执行过程【案例导入】案例分析情形应用综合应用范某向法院起诉王某借款纠纷一案,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王某在2009年12月31日前向范某清偿欠款3万元。双方在上诉期间均未上诉。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王某仍未履行义务。于是,范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回答在执行过程中相应情形下的相应问题:第一种情形: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于2010年3月31日前向范某清偿欠款3万元。但履行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清偿了2万元,剩下
2、的1万元仍未支付。那么,范某可否申请恢复原判决的执行?第二种情形:若王某经范某同意,提供担保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执行,人民法院予以准许。但在暂缓执行期间,王某有转移担保财物的行为。此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第三种情形:若王某在执行过程中死亡,其无继承人。经查明王某留有价值3万元的遗产,则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第四种情形:若法院在强制执行王某价值3万元的货物时,李某向法院主张该货物是其寄放在王某处的,其享有货物的所有权,那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第五种情形:若法院对王某强制执行完毕后,王某申请再审,再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有误而撤销了原判决。此时,原执行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第六种情形:若在执行中发现,王某因
3、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了劳动能力。此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第一节第一节 执行程序的启动执行程序的启动第二节第二节 执行程序的进行执行程序的进行第三节第三节 执行程序的结束执行程序的结束一、申请执行一、申请执行(一)申请执行的概念和条件(一)申请执行的概念和条件申请执行,是指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内容时,另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条件:第一,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第二,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第三,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第四,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第五,义务
4、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第六,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申请执行的情形和不予执行的情形(二)申请执行的情形和不予执行的情形申请执行的情形:第一,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第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第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第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第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六,仲裁员在仲
5、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移送执行二、移送执行(一)移送执行的概念(一)移送执行的概念移送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依职权将具有给付内容且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移交给执行机构强制执行的行为。移送执行是法院的职权行为,体现了国家在民事诉讼过程中的必要干预。移送执行的,由审判员填写移交执行书。(二)移送执行的适用范围(二)移送执行的适用范围移送执行的适用以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执行根据所确定的义务内容为前提。适用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以下几种:第一,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第二,民事制裁决定书,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所作出的罚款决定。第三,刑事附
6、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第四,审判人员认为应当移送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如采取财产保全的裁定书等。一、委托执行一、委托执行(一)委托执行的概念(一)委托执行的概念委托执行,是指被执行人或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时,受理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将本院执行的案件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二)委托执行的条件(二)委托执行的条件第一,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即不在受理执行人民法院的辖区之内,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第二,受托法院是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第三,委托执行一般应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第四,委托法院应在立案后1个月内办妥委托执行手续。第五,委托法院应当向受托法院
7、出具书面委托函,并附送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原件、立案审批表复印件及有关情况说明,包括财产保全情况、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的情况,并注明委托法院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三)不得委托执行的情形(三)不得委托执行的情形第一,无确切住所,长期下落不明,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第二,有关法院已经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案件或者已经宣告其破产的。(四)受托法院的权限与职责(四)受托法院的权限与职责第一,受托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第二,受托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法院可以请求受托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托法院执行。第三,受托法院接
8、到委托函后,无权对委托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实体审查;执行中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有错误的,受托法院应及时向委托法院反映。第四,受托法院应当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和委托法院的要求执行。第五,受托法院在执行中,认为需要变更被执行人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函告委托法院,由委托法院依法决定是否作出变更被执行人的裁定。第六,受托法院遇有需要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的情形,应当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及时函告委托法院,由委托法院作出裁定,在此期间,可以暂缓执行。受托法院不得自行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第七,委托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受托法院应当函告委托法院,由委托法院通知驳回或者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在此期间
9、,暂缓执行。二、代位执行二、代位执行(一)代位执行的概念及其执行根据(一)代位执行的概念及其执行根据代位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的执行方法。执行规定第65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履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定对其强制执行。此裁定同时送达第三人和被执行人。”(二)代位执行的条件(二)代位执行的条件1 1发生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在执行过程中2 2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不能清偿债务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不能清偿债务3 3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被执
10、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4 4被执行人怠于行使权利或虽行使债权但未达到目被执行人怠于行使权利或虽行使债权但未达到目的的5 5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提出申请6 6履行通知书已送达给第三人,且第三人对债务没履行通知书已送达给第三人,且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又不履行有异议又不履行(三)代位执行的程序(三)代位执行的程序1 1提出申请提出申请2 2审查申请审查申请3 3发出履行通知发出履行通知4 4第三人提出异议及对异议的处理第三人提出异议及对异议的处理5 5对第三人部分承认债务或既不异议又不履行的处对第三人部分承认债务或既不异议又不履行的处理理(四)适用代位执行的注意事
11、项(四)适用代位执行的注意事项第一,被执行人收到人民法院履行通知后,放弃其对第三人的债权或延缓第三人履行期限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仍可在第三人无异议又不履行的情况下予以强制执行。第二,第三人收到人民法院要求其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造成已向被执行人履行的财产不能追回的,除在已履行的财产范围内与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外,可以追究其妨害执行的责任。第三,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第四,第三人按照人民法院履行通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债务或已被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应当出具有关证明。三、执行和解三、执行和解(一)执行
12、和解的概念(一)执行和解的概念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就如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行为。(二)执行和解的条件(二)执行和解的条件1 1执行和解应在执行程序中进行执行和解应在执行程序中进行2 2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3 3和解的内容必须合法和解的内容必须合法4 4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三)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三)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第一,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如将履行主体变更第三人,由第三人代为履行被执行人的义务。第二,变更标的物及其数
13、额,如申请执行人接受变更执行标的物或放弃部分债权。第三,变更履行期限,如双方对延长履行期限或缩短履行期限达成一致。第四,变更履行方式,如双方对将分期履行变更为一次性履行,或者将以物抵债变更为以劳务抵债等达成一致。(四)执行和解的效力(四)执行和解的效力1 1重新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重新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2 2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具有恢复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具有恢复强制执行的效力制执行的效力3 3履行完毕的执行和解协议能产生终结执行程序的履行完毕的执行和解协议能产生终结执行程序的效力效力4 4产生中断申请执行期限的效力产生中断申请执行期限的效力四、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