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署注意事项指引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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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署注意事项指引合同签署注意事项指引培训培训主讲人:法律事务部主讲人:法律事务部 曹占妮曹占妮(律师、法律硕士)(律师、法律硕士)合同签署注意事项指引合同签署注意事项指引培训培训n第一篇第一篇 合同基础知识培训合同基础知识培训n第一部分 合同概述n第二部分 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和终止n第三部分 合同基本法律概念的区分n第二篇第二篇 合同签署指引培训合同签署指引培训n第一部分 合同主要风险点n第二部分 合同审批制度的优化第一部分 合同概述n一、合同的定义一、合同的定义n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协议。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协议。但
2、属婚姻、收养、监护、劳动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它法律的规定。n合同合同=协议、契约、合约协议、契约、合约二、合同基本原则二、合同基本原则l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l自愿自愿l公平公平l诚实信用诚实信用l公序良俗公序良俗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合同的订立、效力、变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和终止更和终止n一、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订立n二、合同的效力二、合同的效力n三、合同的变更三、合同的变更n四、合同的终止四、合同的终止一、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订立n1、订立合同的能力订立合同的能力: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n民事权利能力民事
3、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n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简称“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n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表行使。无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法人的机关或代表行使。n2、合同形式合同形式: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
4、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订立n(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就是以谈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如在市场买菜、商店买衣服等,口头形式没有凭证,发生争议难于取证,不易分清责任。n(2)书面形式 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n(3)其他形式(一般指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n推定形式推定形式是指当事人不直接用书面方式或者口头方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某种行为来进行意思表示。n默示形式默示形式是指当事人用沉默不语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一、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订立n3、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n法条链接:法条链接: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5、:(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订立n4、订立合同的方式n法条链接:法条链接:合同法合同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一)概念区分1、要约: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3、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订立【举例】:n“本店有大量手提包出售,价格实惠,本店有大量手提包出售,价格实
6、惠,欢迎前来选购。欢迎前来选购。【要约邀请】n顾问顾问A来到店里,问老板:来到店里,问老板:“这个黑色手这个黑色手提包提包150元卖不卖?元卖不卖?”【要约】n老板回答:老板回答:“最低最低120元元”。【新要约】n 顾客A:“那好吧,我买下了”【承诺】二、合同的效力n1、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n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n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生效。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n2、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3、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n(1)附条件的合同)附条件的合同n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作为合同的效力的发生或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作为合同的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根据。消灭的根据。如:如:“合同自双
8、方盖章且甲方支付预付款合同自双方盖章且甲方支付预付款后生效后生效”。n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5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n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62条规定: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件”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贯彻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试行)第第75条规定: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为该民事行为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为该民事行为无效无效”。(2)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nA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6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nB 所谓附期限合同,是指附
10、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所谓附期限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如个时间。如“甲、乙之间约定,在甲、乙之间约定,在12月月1日的时候甲日的时候甲方出国,届时甲方就将房子卖给乙方。这里确定了发方出国,届时甲方就将房子卖给乙方。这里确定了发生的时间,因此在期限届满的时候,这个买卖行为就生的时间,因此在期限届满的时候,这个买卖行为就生效了,该合同属于附期限的合同。生效了,该合同属于附期限的合同。”。4、可撤销
11、合同、可撤销合同(1 1)合同法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当事人一方一方可申请变更或撤销:可申请变更或撤销:1)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合同存在重大误解.2)合同订立显失公平)合同订立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机构变更或者撤销。A、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指误解者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大事:指误解者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
12、合同法律效果的重大事项存在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收到较大的损失或达不到误解项存在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收到较大的损失或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者订立合同的目的。【举例】甲方误把大豆当成黄豆购买。【举例】甲方误把大豆当成黄豆购买。B、显示公平:指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显示公平:指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的不对等的合同。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的不对等的合同。【举例】甲方把家里古董以【举例】甲方把家里古董以2万买给收藏家万买给收藏家B,B转手卖了转手卖了 50万万元。元。4、可撤销合
13、同(2)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撤销须由人民法院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撤销须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或仲裁机构作出。(3)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但被撤销后,自但被撤销后,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合同成立之日起”无效。无效。(4 4)撤销权的时效撤销权的时效A A、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知道”撤销事由撤销事由之日起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B B、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
14、,撤销权消灭。权消灭。5、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n(1)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n(2)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分为三类: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效力待定合同分为三类: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力人订立的合同;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
15、财产而订立的合同;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订立的合同。5、无效合同无效合同合同法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特例:特例: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一方
1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损害国家利益的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撤销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三、合同的变更三、合同的变更n合同法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续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未变更。三、合同的变更三、合同的变更n广义
17、上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主体和合同内容的变更。主要体现在:n1、债权的转让n2、债务的转让n3、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1、债权的转让、债权的转让n(1)定义:债权转让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定义:债权转让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方容,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债权移转于第三人。式将债权移转于第三人。n(2)债权转让的限制债权转让的限制n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等;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等;n 双方约定权利不能转让;双方约定权利不能转让;n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1、债权的转让、债权的转让n(3)债权转让的效力债权转让的效力n合同法合同法
18、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力的前提。2、债务转让债务转让n1、定义:合同债务转让是指债务人经债、定义:合同债务转让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合同的义务全
19、部或者部分权人同意,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地转让给第三人。n2、法条链接:、法条链接:合同法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n3、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债、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不得对抗债权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不得对抗债权人。3、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n1、定义: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又称为合同权利义务、定义: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又称为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它是指由原合同当事人将其债权债务一的一并转让,它
20、是指由原合同当事人将其债权债务一并移转与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继受这些债权债务。并移转与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继受这些债权债务。n2、合同承受的生效要件:、合同承受的生效要件:n第一、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第一、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n第二、承受的合同须为双务合同。第二、承受的合同须为双务合同。n第三、须原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合意。第三、须原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合意。但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有关机关批准的合同,其合同但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有关机关批准的合同,其合同承受也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的批准。承受也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的批准。n第四、须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第四、须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21、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合同承受不发生效力。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合同承受不发生效力。四、合同的终止四、合同的终止n1、定义: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定义: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义务关系消灭。n 2、合同终止的原因:、合同终止的原因:n合同法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利义务终止:n(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n(二)合同解除;(二)合同解除;n(三)债务相互抵销;(三)
22、债务相互抵销;n(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n(五)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人免除债务;n(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n(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3、合同法定解除的事由n合同法合同法第第94条规定: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n(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
23、务;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n(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n(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合同基本法律概念的区分合同基本法律概念的区分n一、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一、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含义和区分表的含义和区分n二、定金、预付款、订金的含义二、定金、预付款、订金的含义区别区别一、法人、法
24、定代表人和法一、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含义和区分人代表的含义和区分n“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具有如下特征:(1)法人是集合性主体,法人是人的集合体与财产的集合体的有机统一;(2)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3)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一、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含义和区分人代表的含义和区分n“法定代表
25、人”是依据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有如下特征:(1)法定代表人的资格是法定的或章程确定的;(2)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3)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业务活动的自然人;(4)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法人都必须承担民事责任。n法定代表人是确定的法律概念,是特定的某个自然人。一、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一、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的含义和区分人代表的含义和区分n“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法人代表”应理解为“法人的代表”,依授权而产生,实质上它是依照代理关系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法人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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