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58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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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 常用 法律文书 制作 58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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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1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精品课程建设组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法院法律文书法院法律文书法院法律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 第一节 法院诉讼文书规范第二节 刑事裁定书第三节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四节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五节 二审刑事判决书第七节 一审民事判决书第六节 民事裁定书第八节 二审民事判决书法院诉讼文书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4第一节 法院诉讼文书规范v一、技术规范(一)文书字体。法院名称用字,一般应用2号老宋体字;文书名称,一般应用1号老宋体字;案号和正文一般应用3号仿宋体字。(二)标点符号。一律用国家语言文
2、字工作委员会1990年3月修订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5v(三)数字 1用汉字表示的为:(1)法院诉讼文书引用的法律条款项和判处的刑罚;(2)判决、裁定书的签发日期或者当庭宣判的日期;(3)不是一组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数字中的一位数。如:一律、一起、一笔帐、三个单位等(4)数字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语。如:三角形、七上八下、一分为二、第一书记、某部二连三排四班等(5)邻近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词语。如二三米、三四天等,数字间不用顿号隔开。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6v2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为:(1)公历年代、年、月、日。(2)记数与计量v案号
3、。如(1998)刑初字第21号v 4位以上的数字,采用三位分节法。如 4321,写为 4 321 v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可以改写为以万、亿元作单位的数。如 345000000元可以改写为 345亿元v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不能移行。v(四)两页以上判决书、裁定书等文本一律不盖骑缝章。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7二、印制时应当注意的问题v(一)诉讼文书用纸一般应用16开(即260mm185mm)70克书写纸印刷:有条件的法院可采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210mm)纸。布告、公告用纸大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案卷、封面、封底,使用150克牛皮纸;送达
4、回证、提押票、传票等票证用80克胶版纸。v(二)法院诉讼文书版式,一般应为每页2526行,每行2527字;文书天头大于地角,左空(装订线一侧)大于右空(翻页一侧)。v(三)文书正本有两页以上的,应当用粘贴方法,不用订书机装订。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8第二节 刑事裁定书v 一、刑事裁定书的概念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照法律,对有关诉讼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出的书面决定。刑事裁定,从内容上可分为程序问题裁定和实体问题裁定(如维持原状、核准死刑、减刑、减免罚金);从程序上分,可分为第一审裁定、第二审裁定、死刑裁定、再审裁定和在执行程序中的减刑、假释裁定、减免罚金裁
5、定等。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9二、法律依据v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0v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
6、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1v三、文书内容(发回重审)(一)首部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书编号:()刑终字第号、公诉机关和诉讼参与人情况、案由。(二)正文1事实与理由2裁定结果(三)尾部1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署名2日期3书记员署名4核对章v四、文书格式(二审发回重审用)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2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7、()刑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犯罪一案,于 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判决结果)。被告人不服,以(概述上诉的理由)为由,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3 本院认为,(具体写明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的法律依据)
8、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二、发回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院印)年月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4 山西省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1999)运中刑二终第20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杨水清,女,1948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万荣县王显乡青谷村人,农民。原审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牛改样,女,1949年3月28日出生,汉族,万荣县王显乡青谷村人,农民。万荣县人民法院审理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牛改样控诉原审被告人杨水清犯故意伤害罪并提
9、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一案,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作出(1998)万刑初字第6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杨水清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二个月,赔偿给自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5907元。被告人杨水情不服,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实,法医鉴定程序违法,结论错误为由,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5 本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牛改样于1998年7月2日在运城专家万荣青谷诊疗所住院时的病历并未记载有帽状腱膜下血肿,而三个多月后运城地区法医检验中心技术鉴定书所依据的“专科检查”,被害人头顶部有一35cm大小
10、囊性包块,系帽状腱膜下血肿,其依据来源不清。被害人牛改样经CT检查,系右额叶脑梗塞,右颞顶下段蛛网膜疑肿物。被告人的伤害行为能否造成此结果,其住院期间治疗所花医疗费与被告人的行为有无因果关系。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万荣县人民法院(1998)万刑初字第6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二、发回万荣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6 审判长 王金梁 审判员 崔运太 审判员 薛克昌 (院印)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旭生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7第三节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三
11、节第一审刑事判决书v一、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概念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审理终结的刑事案件,依照法律,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是否科以刑罚而作出的书面决定。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8二、法律依据v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第1
12、64条规定:“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9三、文书内容v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由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和尾部五个部分组成。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是判决书的正文和核心部分。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一)首部v依次写明下列事项:v1制作文书的机关名称v2文书名称v3文书编号由立案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判程序的代字和案件顺序组成。如“(2004)杭刑初字第1号”。文书编号写在文书名称下一行右端,其最末一字与下面正文右端各行看齐。案号上下各空一行。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1v4公诉机
13、关的称谓或者自诉人的身份事项。公诉机关,直接写“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公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之间不用标点,也不用空格。刑事自诉案件,写自诉人的身份事项。v5被告人的身份事项。写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何时因何被拘留、逮捕,是否在押,现在何处。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各项之间一般用逗号隔开。也可视情况采用分号或句号。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写明法定代理人的情况。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2v6辩护人身份事项辩护人是律师的,写“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非律师的,应写明其工作单位和职务;辩护人是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还应当写明其与被告人之间的关系。如:“辩护人,机械厂工程师,被告人之父
14、。”各被告人的辩护人,应另起一行,依次分别写在各被告人的下一行。指定的律师,应称为“指定辩护人”。v7刑事自诉人或者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应写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3v8案件的由来、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和审判经过。应写明:(1)案件的来源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还是自诉人提起自诉的,何时起诉的;(2)起诉的案由(3)是合议庭审判还是独任审判;(4)是否依法公开审理;(5)人民检察院是否派员和派何人出庭支持公诉;(6)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参加
15、诉讼。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4v案由部分,公诉案件表述为:“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姓名)犯罪(起诉的罪名),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或者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没有派员支持公诉的,此项不写),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5v 自诉案件表述为:“自诉人(姓名)以被告人(姓名)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控诉。本院受理后,依法实行独任审判(或者
16、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6(二)事实v事实是判决的基础,是判决理由和判决结果的根据。v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证据;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庭审调查查明的犯罪事实;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v以上内容一般应当分段书写,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7v叙述事实和证据时要注意:v1叙述事实的方法要因案而异。叙述事实总的要求是:简明扼要,事实具体,突出主罪(或者主犯)。一般可以采取按时间先后顺序叙述(一人犯
17、一罪)、综合归纳叙述(一人多次犯一罪)、按罪行主次顺序叙述(一人犯数罪)、按人物主从顺序叙述(一般共同犯罪)和先总后分”叙述(犯罪集团)等方法。v2在叙述控辩双方的意见和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时,要“繁简适当”。控辩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可以扼要概括。控辩双方有争议的事实应当详细叙述,并对有争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具体的分析、认证,写明采信证据的理由。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8v3对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或者累犯等情节的,在裁判文书中应当正确加以表述。v4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不能省略事实部分。v5要对有争议的证据进行具体的分析、论证,并阐明采信的理由,不要公式化。
18、如“上述事实,证据确凿,足以认定,被告也供认不讳。”或“有人证、物证和现场勘验笔录、法医鉴定、技术鉴定在案佐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9(三)理由v判决理由应当着重阐明以下内容:v1定罪量刑的理由。v2阐明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从重处罚的理由。v3对控辩双方意见的采纳情况。v 4判决的法律依据。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0(四)判决结果v应当写明以下内容:v1确认是否构成犯罪,并定罪量刑。(1)有罪、科刑的判决。如写:“被告人杨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对于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刑罚的,还要用括号注明刑期的起止日期和刑期如何
19、折抵。(2)有罪免刑的判决。如写:“被告人李犯盗窃罪,免于刑事处罚。”v2无罪判决应当确认并宣告被告人无罪。表述为:“被告人 无罪”。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1v3有无附加刑。v4是否缓刑。宣告缓刑必须以判处刑罚为前提。如“被告人吕 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v5追缴、责令退赔或者没收的,应当写明具体的名称、种类和数额。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2(五)尾部v应当依次写明以下事项:1交待上诉权、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2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3作出判决的日期。4书记员署名。v判决书正本制成,由书记员将判决书正本与原本
20、校对无异后,应在正本末页的年月日的左下方,书记员署名的左上方,盖上“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的截记。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3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人民检察院以检诉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
21、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4 人民检事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庭审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经举证、质证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
22、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5 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被告人.(写明决定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名称、种类和数额)。”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罚(如有追缴、退赔或者没收财物的,续写第二项)。”第三,宣告无罪的,无论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项还是第(三)项,均
23、应表述为:“被告人无罪。”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6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院印)年月日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记员 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7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8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39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40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41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42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43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44根据以
24、下案情,制作一份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肖本友。2002年9月23日晚,被告人肖本友至被害人罗某某住地嫖娼。次日早晨,罗向肖索取卖淫款时,两人发生争执,被告人强行将罗按在床上,用手猛卡罗的颈部并将一双袜子塞入罗嘴中,随后用电线猛勒罗颈部,致罗失去知觉后,将电线扔掉。随后,被告人肖本友窃得罗某某的TCL8988型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190元)、现金人民币200余元后逃逸。经上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损伤鉴定,罗某某属轻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以暴力手段致被害人失去知觉、无法反抗,夺取被害人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辩称,手机与钱是其顺手牵羊拿走的,不是抢。
25、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去罗住处不是为了财物,而是为了嫖娼,后虽为嫖资发生争执采用暴力,但目的是为了不让被害人叫喊,以便能脱身回家,后发现手机顺手牵羊,此行为是盗窃行为,由于手机与人民币相加价值仅为1300余元,不到2000元,故不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在第一次开庭认为,被告人行为属间接故意杀人。第二次开庭时,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应属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告人肖本友辩称,其见被害人昏厥后,不仅松开了电线,还用手摸了罗的鼻子有呼吸,用耳朵听罗心脏有心跳,猜测罗没事才溜走的,因此其并不具有杀人的故意。首页返回上一页下一页浙江警官职业学院45第四节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v一、文书概念指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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