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宣贯讲义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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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 法宣贯 讲义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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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版XXXXXXX单位授课人:XXXX本法变迁史020220022002年年20092009年年20142014年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实施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12021年年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21年9月1日起施行0303新安全生产法的10大重点内容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 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第
3、三条)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第九条、第六十二条)0404新安全生产
4、法的10大重点内容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八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新法一是明确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
5、、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的从业人员下限由300人调整为100人。二是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7项职责,主要包括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等。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0505新安全生产法的10大重点内容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
6、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一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是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八条)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
7、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第三十八条、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0606新安全生产法的10大重点内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第四条)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推进安全
8、生产责任保险。根据2006年以来在河南省、湖北省、山西省、北京市、重庆市等省(市)的试点经验,重点是为了增加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的赔偿补偿资金来源,新法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四十八条)目录 0707新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法共共七七章章 一百一一百一九九条条01总则0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0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0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05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06法律责任07附则第一章 总则0808第一章 0909第一章 第一条0101020203030404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
9、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第一章 第二条1010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1111第一章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
10、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1212第一章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1313第一章 第五条 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1414第一章 第
11、六条 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从业人员1515第一章 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工会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1616第一章 第八条 国务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生产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和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
12、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1717第一章 第九条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1818第一章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一章 第九条 1919第一章
13、第十条 综合监管综合监管行业行业监管监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国务院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民航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
14、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负负有有安安全全生生产产监监督督管管理理职职责责的的部部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020第一章 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制定修订执行2121第一章 第十二条
15、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管部门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依管部门、有关部门依统筹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计统筹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计划。划。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依据法定职责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16、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进行监督检查。2222第一章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全增强全社社会的会的 安全生安全生产产意识意识多种形势多种形势2323第一章 第十四条 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组织生产经营单位2424第一章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提供技术、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管理服务的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技术、管理服务委托(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2525第一章 第十六条 国
17、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2626第一章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2727第一章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2828第一章 第十九条 国家对以下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2929第二章 3030第二章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
18、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二章 第二十一条313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0 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0 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0 0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0 0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0 0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主要负责人负责人职责职责070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3232第二章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
19、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 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责任范围 考核标准等内容 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3333第二章 第二十三条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成本安全生产费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0、。3434第二章 第二十四条 需要配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或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 金属冶炼 建筑施工 运输单位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 人员超过一百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3535第二章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 三 四 五 六 七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组织或者参与
21、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和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生
22、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3636第二章 第二十六条 生生 产产 经经 营营 单单 位位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恪尽职
23、守,依法履行职责。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管理职责的部门。3737第二章 第二十七条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应当由主
24、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炼单位 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管理工作。注: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注: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应急
25、管理部门会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3838第二章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从从业业人人员员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培训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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