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168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 文档编号:3195361
  • 上传时间:2022-08-01
  • 格式:PPT
  • 页数:168
  • 大小:831.02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安全生产法律体系-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法律体系 课件
    资源描述:

    1、一、安全生产法一、安全生产法1、立法背景与必要性、立法背景与必要性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3、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1、安全生产单行法律、安全生产单行法律2、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3、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4、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安全生产部门规章5、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及主要标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及主要标准l1)立法的简要经过l2)立法的必要性l(1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亟待依法规范安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亟待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生产l(2 2)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要求必须加强安全生)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

    2、要求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产监督管理l(3 3)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呼唤)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呼唤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出台的出台l(4 4)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立法难以完全适应当前加强安)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立法难以完全适应当前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需要,亟待制定一部综合性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需要,亟待制定一部综合性的安全生产法律。的安全生产法律。l(5 5)履行国际公约,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履行国际公约,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l3 3)意义)意义l(1)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l(2)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l(

    3、3)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贯彻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在赋予各种法律贯彻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在赋予各种法律主体必要权利的同时设定了应尽的义务,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主体必要权利的同时设定了应尽的义务,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安全。安全。l(4)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l(5)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l(6)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l(7)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l(8)增强全体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增强全体公

    4、民的安全法律意识。l(9)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l4)安全生产法的特点及其基本框架l(1 1)内容特点)内容特点l重在治理重在治理l突出核心突出核心l强化监督强化监督l责任追究责任追究l(2 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l安全生产法适用的广义范围安全生产法适用的广义范围l安全生产法适用的特别范围安全生产法适用的特别范围l安全生产的对象范围安全生产的对象范围 1 1、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及必要性、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及必要性(3 3)基本框架)基本框架安全生产法共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七章,九十七条总则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

    5、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法律责任附则附则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5、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6、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7、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2.1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l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

    6、故;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l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l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l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2.2.1 2.2.1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是指生产、效益、安全等之间安全第一是指生产、效益、安全等之间的关系,当它们发生矛盾或冲突时,要将的关系,当它们发生矛盾或冲突时,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即安全放在第一位。即“安全优先安全优先”原则。原则。预防为主是指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事故前预防为主是指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事故前的预防为主。即的预防为主。即“预防为主预防为

    7、主”原则。原则。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1 1、主体地位;、主体地位;2 2、行为准则;、行为准则;3 3、必要措施;、必要措施;4 4、根本目的。、根本目的。2.2.3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 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

    8、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2.4 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1、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2、工会对、工会对“三同时三同时”的监督的监督3、工会参加安全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工会参加安全管理和监督的权利2.2.5 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1 1、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2 2、领导地位、领导地位3 3、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必须重视安全生

    9、产工作,加强领导4 4、具体职责、具体职责2.2.6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门的职责分工1、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职责、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职责2、有关部门及其职责、有关部门及其职责2.2.7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1、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性质及特征中介服务机构的性质及特征2 2、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业务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业务范围范围3 3、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专业人员的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专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权利、义务和责任2.2.8 生产安全

    10、事故责任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1、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自然灾害和人为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自然灾害和人为责任事故任事故2、事故责任主体:单位或者个人、事故责任主体:单位或者个人3、法律责任追究、法律责任追究2.2.9 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1 1、国家标准、国家标准2 2、行业标准、行业标准2.2.10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2.2.11 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安全生产科技进步2.2.12 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奖励2.3.1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等规定;机构等规定;1、安全生产条件规定:、安全生产条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11、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 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

    12、安全事故应急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l安全投入的标准安全投入的标准l安全投入的决策和保障安全投入的决策和保障l安全投入不足的法律责任安全投入不足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生产经营单位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生产经营单位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其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根据生产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单位的危险性、规模危险性、规模等因素来确定。等因素来确定。详见安全

    13、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详见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专职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见安全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产法第二十条规定。l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教育和培训l安全培训的要求安全培训的要求l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7 7、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资格、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资格特殊作业的人员特殊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8 8、建设项目

    14、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三同时”的规定的规定9 9、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规定的规定101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论证和安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论证和安全条件论证的规定条件论证的规定11、安全设施的施工、竣工验收的规定、安全设施的施工、竣工验收的规定1212、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1313、安全设备达标和管理的规定、安全设备达标和管理的规定1414、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规定、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规定1515、生产安全工艺、设备管理的规定、生产安全工艺、设备管理的规定1616、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1717、重大危险源

    15、管理的规定、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规定1818、安全距离和紧急疏散的规定、安全距离和紧急疏散的规定1919、爆破、吊装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爆破、吊装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2020、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2121、交叉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的规定2222、发包、出租的规定、发包、出租的规定2323、发生重大事故时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发生重大事故时主要负责人的职责2424、参加工伤保险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规定2.4.1 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1.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2.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危

    16、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3.安全管理的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安全管理的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4.拒绝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拒绝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2.4.2 从业人员的义务从业人员的义务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2.正确佩带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正确佩带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3.接受培训,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接受培训,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4.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告的义务。2.5.1负有安全生产监

    17、督管理职责的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行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许可职责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时行使的职权监督检查时行使的职权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要求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员进行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检查的规定5、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责、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责6、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7、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的

    18、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的规定8、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规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规定9、对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功人员的奖、对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功人员的奖励励2.6.1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救援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救援的职责 1、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定预案,、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定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体系。2、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组织事故抢救。1、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各生产、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主体。危险物经营单位是建立应

    19、急救援组织的主体。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2、应急抢救:安监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上、应急抢救:安监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上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任何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支持、配合。单位和个人要支持、配合。1、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人2、

    2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事故报告事故1、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2、事故责任的追究、事故责任的追究3、事故统计和公布、事故统计和公布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事实求是、尊重科事故调查处理应当事实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学,按照“四不放过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年3月月28日国务

    21、院第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次常务会议通过,温家宝总理于过,温家宝总理于2007年年4月月9日签署第日签署第493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自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自2007年年6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2.7.1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 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1、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

    22、导人、负责人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人员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服务人员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理职责的部门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3、公安机关、公安机关4、法定的其他行政机关、法定的其他行政机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27种种2.7.5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从业人员的安全

    23、生产违法行为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7种种主要是出具虚假证明主要是出具虚假证明2.7.7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1、民事赔偿的含义、民事赔偿的含义2、连带赔偿、连带赔偿3、事故损害赔偿、事故损害赔偿1.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43条、第条、第48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工伤社会保险以及之外的赔偿。工伤社会保险以及之外的赔偿。2.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79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安全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民事责任安全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民事责任3.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86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发包和出租方面的民事责任发包和出

    24、租方面的民事责任4.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95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赔偿。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赔偿。1.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77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依法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依法办事的行政责任事的行政责任2.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78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依法办事的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依法办事的行政责任政责任3.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79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安全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行政责任安全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行政责任4.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80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

    25、条件的行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政责任政责任5.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81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职责的行政责任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职责的行政责任6.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82条的规定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设安全管理机构的行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未设安全管理机构的行政责任7.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83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保障的行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保障的行政责任8.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84条的规定条的规定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品的行政责任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品的行政责任9.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85条的规定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危

    26、险品管理的行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危险品管理的行政责任10.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86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发包规定的行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发包规定的行政责任11.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87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两个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违反有关两个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违反有关规定的行政责任规定的行政责任12.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88条的规定条的规定车间、宿舍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政责任车间、宿舍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政责任13.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89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签定生产安全事故非法协议的行政责任签定生产安全事故非法协议的行政责任14.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90条

    27、的规定条的规定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的行政责任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的行政责任15.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91条、条、92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违反事故抢救、调查、处理有关规定的行违反事故抢救、调查、处理有关规定的行政责任政责任16.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93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生产经营单位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政责任。产条件的行政责任。1.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80条的规定条的规定2.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81条的规定条的规定3.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83条的规定条的规定4.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84条的规定条的规定5.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8

    28、5条的规定条的规定6.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88条的规定条的规定7.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90条的规定条的规定8.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91条的规定条的规定9.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77条的规定条的规定10.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79条的规定条的规定11.安全生产法第安全生产法第92条的规定条的规定l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及有关行业协会等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生产单位的财产安全,针对生产、经营行为,而制定的法律、法规、规则、标准等一系列规范的总称。l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宪法、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宪法、安全生产

    29、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生产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及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等。标准及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等。l法律体系,是指一国范围内现行法律规范,按法律体系,是指一国范围内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规则分类组合为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法律照一定规则分类组合为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法律规范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我国法律体系一般规范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我国法律体系一般认为是由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诉讼法认为是由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婚姻法、劳动法、经济法等法律部门构成。、婚姻法、劳动法、经济法等法律部门构成。

    30、其中劳动法体系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其中劳动法体系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一些社会关系的诸多法律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一些社会关系的诸多法律规范,按照其内在的联系,组成相互协调统一规范,按照其内在的联系,组成相互协调统一的有机整体。的有机整体。l 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国家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行的有关安全生

    31、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铁路法、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煤炭法、电力法等。、煤炭法、电力法等。l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l (1)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

    32、法律,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等下位法。法规、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等下位法。l (2)地方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与地族自治地方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相同。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相同。l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l

    33、(1)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律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发布的安全生产规章的法、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发布的安全生产规章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方政府规章。l(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是最低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是最低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其他上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于其他上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l 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两者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法定安全生产标

    34、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两者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法定安全生产标准主要是指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生产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法定安全生产标准主要是指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l (1)国家标准。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标准国家标准。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化法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l (2)行业标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依照标行业标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安全生产领域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行业安全生产准

    35、化法制定的在安全生产领域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对同一安全生产事项的技术要求,可以高于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但不得与标准对同一安全生产事项的技术要求,可以高于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但不得与其相抵触。其相抵触。l (3)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是指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是指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和修订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统一的技术、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和修订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统一的技术、管理、方法等要求。安全生产标准的范围包括矿山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方法等要求。安全生产标准的范围包括矿山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3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其他工矿商贸安全生产规程等。安全生产品安全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其他工矿商贸安全生产规程等。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内容涉及需要强制执行的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内容涉及需要强制执行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等的,为强制性标准;其他为推荐性标准。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等的,为强制性标准;其他为推荐性标准。l1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l2矿山类安全法律法规矿山类安全法律法规l3危险物品类安全法律法规危险物品类安全法律法规l4建筑业安全法律法规建筑业安全法律法规l5交通运输安

    37、全法律法规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l6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l7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l8国际劳工安全卫生国际劳工安全卫生公约公约l1 1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生产法律l2 2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法规l3 3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标准标准3.1 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3.2 消防法消防法 3.3 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1 1、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2 2、矿山建设安全保障的规定;、矿山建设安全保障的规定;3 3、矿山开采安全保障的规定;、矿山开采安全保障的规定;4 4、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规定。、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规定。中华人

    38、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于1992年年11月月7日第日第7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次会议通过,1993年年5月月1日实施,相日实施,相关的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于关的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于1996年年10月月30日由原劳动部发布施行。日由原劳动部发布施行。矿山安全法是保障矿山生产安全,矿山安全法是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的重要专业安全生产促进采矿业的发展的重要专业安全生产法律。矿山安全法也是我国在矿业法律。矿山安全法也是我国在矿业生产领域最高层次的安全生产专业法律。生产领

    39、域最高层次的安全生产专业法律。一一.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1、主体和行为的适用、主体和行为的适用2、空间的适用、空间的适用二二 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的规定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的规定 1、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三同时”2、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和竣工验、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和竣工验收收3、矿山安全出口和通讯设施、矿山安全出口和通讯设施三、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的规定三、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的规定1、矿山开采的基本要求、矿山开采的基本要求2、矿用特殊设备、器材、护品、仪器的安、矿用特殊设备、器材、护品、仪器的安全保障全保障3、开采作业的安全保障、开采作

    40、业的安全保障四四.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2、矿山安全的内部监督、矿山安全的内部监督3、安全培训、安全培训4、未成年人和女工的保护、未成年人和女工的保护5、矿山事故防范和救护、矿山事故防范和救护6、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五五.矿山安全的监督与管理的规定矿山安全的监督与管理的规定1、矿山安全的监督、矿山安全的监督2、矿山安全的管理、矿山安全的管理六、矿山安全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六、矿山安全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1、矿山企业的法律责任、矿山企业的法律责任2、矿山事故的法律责任、矿山事故的法律责任3、矿山安全监管人员

    41、的法律责任、矿山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责任七、矿山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七、矿山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关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2、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1 1、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的法律、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的法律规定;规定;2 2、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2008年年10月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9年年5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

    42、和国消防法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要内容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火灾预防;第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火灾预防;第三章消防组织;第四章灭火救援;第五三章消防组织;第四章灭火救援;第五章章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附则。一、消防工作监督管理体制(第一、消防工作监督管理体制(第1章)火灾章)火灾预防预防(第第2章章)、消防组织消防组织(第第3章章)、灭灭火救援火救援(第第4章章)1 消防工作监督管理体制:消防工作监督管理体制:2 火灾预防:火灾预防:8个方面个方面3 消防组织:消防组织:2个方面个方面l城市人民政府消防组织建设的要求城市人民政府消防组织建

    43、设的要求l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3 灭火救援:灭火救援:3个方面个方面 单位和个人在灭火救援时的义务;单位和个人在灭火救援时的义务;公安消防机构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公安消防机构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时的职权;救时的职权;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调查的职权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调查的职权1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2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2003年年10月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

    44、年年12月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的决定修正,根据修正,根据2011年年4月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通安全法的决定修正。)的决定修正。)其主要内容有:第一章其主要内容有:第一章 总则;第二总则;第二章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车辆和驾驶人;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五章交通

    45、事故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六章执法监督;第七章法律责处理;第六章执法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任;第八章附则。共共124条。条。一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 4个方面个方面 二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共共32条条)三三.道路通行的规定道路通行的规定 3个方面个方面 4.1 刑法(变动较大)刑法(变动较大)4.2 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 4.3 劳动法劳动法4.4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 1997年年3月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公布,自号公布,自1997年年10

    46、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2006年年6月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刑法法修正案(六)修正案(六),对有关安全生产犯罪,对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条文作出了重要修改和补充。的条文作出了重要修改和补充。1 1、刑法刑法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罪名和刑罚的规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罪名和刑罚的规定;定;2 2、刑法刑法司法解释对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主体司法解释对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主体范围的规定;范围的规定;3 3、刑法刑法司法解释对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定罪司法解释对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定罪标准的规定;标准的规定;4 4、安全生产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安全生产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5 5、负

    47、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6 6、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有关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责的部门的有关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刑事责任;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刑事责任;7 7、刑法刑法司法解释对国家各种人员在矿山安全司法解释对国家各种人员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渎职犯罪行为及定罪处罚的规生产管理中的渎职犯罪行为及定罪处罚的规定;定;8 8、刑法刑法司法解释对办理危害矿山安全刑事案司法解释对办理危害矿

    48、山安全刑事案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规定;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规定;9 9、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承担的刑事责任;1010、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证、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证书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书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二)安全生产犯罪(二)安全生产犯罪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关于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有关于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有11条条2.刑法刑法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重大责任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

    49、众性活动重大事故罪、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罪、危险物动重大事故罪、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提供虚假文件证明罪、国家工作人品肇事罪、提供虚假文件证明罪、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员职务犯罪等。(一)重大责任事故罪(一)重大责任事故罪(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三)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事故罪(三)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事故罪(四)瞒报或者谎报事故罪(四)瞒报或者谎报事故罪(五)其它:如危险物品肇事罪、交通肇事罪、(五)其它:如危险物品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消防责任事故罪等(一)矿山生产安全犯罪适用(一)矿山生产安全犯罪适用刑法刑法的解释的解释(二)重大事故责任罪和

    50、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二)重大事故责任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定罪标准定罪标准(三)疑难问题的法律适用依据(三)疑难问题的法律适用依据(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五)量刑情节的规定(五)量刑情节的规定一、行政处罚的原则;一、行政处罚的原则;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四、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四、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五、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五、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六、行政处罚的相关程序。六、行政处罚的相关程序。1996年年3月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法律体系-课件.ppt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3195361.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