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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大学生就业指导第8章-课件(2).pptx

  •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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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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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大学生 就业指导 课件
    资源描述:

    1、第八章大学生就业指导(慕课版 第2版)案例导入周维是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较好,在校期间曾担任过学院的学生干部,这些优势帮助她在短期内就收到两家用人单位的签约通知。周维在两家用人单位之间再三考虑,最终选择了一家虽然福利待遇不是很好,但拥有较大发展空间的公司。双方经过协商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就以下3个事项进行了约定:(1)服务期限两年,试用期3个月;(2)试用期工资2 0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3 000元/月;(3)违约金5 000元。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周维将协议书中要求自己填写的内容全部填写完毕,然后签字,学校盖章,再交给用人单位。接下案例导入几天后,周维拿到用人单位盖好章的协议书后发

    2、现工资栏多了一条“此工资为税前工资”,由于协议已经生效,又想到5 000元的违约金,周维只能忍气吞声。周维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公司一直没有提签订劳动合同一事。在周维一再要求下公司人事主管说:“劳动合同要试用期满以后再签。”但试用期满后公司仍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并告之:“当初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就是劳动合同,没必要重复签订。”不久,公司即以周维不能适应岗位要求为由将其辞退,并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此时,周维知道自己上了用人单位的当,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案例导入启示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还未到用人单位工作之前,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确立意向的协议。当毕业生正式进

    3、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就业协议书便自动失效,毕业生应与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在上面的案例中,周维没有按程序签订就业协议书,导致就业协议书出现双方约定之外的事务。这一点如果申请仲裁,除非周维有很充分的证据,否则无法确认是用人单位擅自添加条件形成违约的。当周维进入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的签订说法,有4点与劳动合同法相违背。(1)就业协议书不等于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必须是劳动者开始工作时即签订,而不是试用期结束,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3)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双方能提供劳动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表等,即事实劳动关系成立;(4)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以劳动者不能适应岗位要求为

    4、由将其辞退。目录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权利与义务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保障第三节 违约责任与劳动争议第四节 个人权益的自我保护第五节 评估与分析一、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权利(一)就业信息知情权信息公开用人信息应向所有毕业生公开,任何团体、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隐瞒、截留用人信息。信息及时就业信息有很强的时效性,所以就业信息应及时、有效地向毕业生公布,以免失去利用价值,影响毕业生就业。信息全面就业信息应当全面、完整,以便大学毕业生对用人单位有全面的了解,从而做出符合自身要求的选择。一、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权利(二)就业指导权就业指导工作直接影响大学毕业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方向及求职择业等,它是大学毕业生就业非

    5、常关键的一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由此可以看出,接受来自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就业指导与服务,是大学毕业生的一项重要权利。由于学校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占据重要位置,所以各高校应成立专门机构,开设专门课程,安排专门人员对毕业生进行全方位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其中包括宣传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对毕业生进行求职技巧指导;引导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择业。毕业生通过接受就业指导,可以对自身准确定位,合理择业。一、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权利如实推荐(三)被推荐权如实推荐是指学校在对毕业生进行推荐时,应实事求是,根据毕业生本人的实际情况向用人单位

    6、进行介绍,不能故意贬低或随意拔高毕业生在校的表现。公正推荐公正推荐是指学校对毕业生的推荐应做到公平、公正,应给每一位毕业生就业推荐的机会,不能厚此薄彼。择优推荐择优推荐是指学校在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还应择优推荐,真正体现优生优分,人尽其才。这样才能调动广大毕业生的就业积极性。一、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权利(四)就业选择自主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代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即毕业生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能力选择自己喜欢和擅长的职业,同时毕业生还有权决定自己何时就业、何地就业等。家长、学校和用人单位,可以为初出校门、缺乏工作经验的毕业生提供建议和引导,但不能强

    7、迫或限制他们选择职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所谓平等,即毕业生有公平的机会去竞争工作岗位,要反对就业中的各种歧视行为。目前,社会上存在着一些不良的就业歧视,如性别歧视、学历歧视、地域歧视、身体条件歧视和经验歧视等。(五)平等就业权一、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权利(六)违约及补偿权毕业生违约用人单位违约用人单位由于单位改制、经营不善等原因,有可能主动向毕业生提出解除协议,而此时毕业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在现实就业过程中,毕业生出于谋求更好的就业机会等原因,向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协议的情况较多,这时毕业生应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学校、

    8、毕业生三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如任何一方无故要求解约,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总体来说,违约一般有如下两种情况。一、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权利就业没有“双保险”小张是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像所有高校一样,他所在的学校在每年的10月就开始有不少公司来进行招聘。小张一直想当一名公务员,但由于国家公务员的录取结果要在第二年的5月才公布,为了上个“双保险”,小张在学校双选会上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第二年5月,国家公务员录取结果公布,小张如愿以偿考上了公务员,于是小张决定与原先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公司解除协议,该公司要求小王按照就业协议书约定缴纳3 000元的违约金。【阅读材料】一、大

    9、学生就业的基本权利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小张应当按照就业协议书中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小张的违约行为给单位带来的损失及损失程度,以支持自己对违约金的金额主张。作为当事人的小张也可以据此依法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诉于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实不管最终裁决如何,对于小张来说,都为自己增加了不少麻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中规定,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

    10、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就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并领取新的协议书。二、大学生就业的基本义务(一)回报国家,服务社会的义务对毕业生而言,毕业生有自主择业的权利,但也有服从国家需要的义务。毕业生应从大局出发,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按照“得之于社会、还之于社会、报之于社会”原则,毕业生应积极地、有责任地依托自己的职业行为,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以此来回报国家、社会和家庭,承担义务。毕业生在求职择业过程中应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的情况,这既是基本的择业道德要求,也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毕业生在填写就业推荐

    11、表、自荐信、与用人单位洽谈介绍自己时,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于自己的缺点不能回避,有过失也不可隐满,应该以诚相见。(二)实事求事介绍自己情况的义务二、大学生就业的基本义务(三)配合学校完成毕业交接的义务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学校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规定的要求,结合毕业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毕业生做出鉴定。毕业生应该认真总结,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此项工作,切实履行好此项义务。另外,毕业生还有保护学校知识产权的义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签订协议后,就应严格遵守和履行就业协议,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表里如一、言行一致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讲信

    12、誉是毕业生应尽的义务。协议一经签订就不能随便违约,一旦违约,不仅影响学校正常的就业秩序,而且会损害用人单位、学校以及其他同学等各方面的利益。因此,毕业生应该慎重签约,严格履约。(四)严格遵守和履行就业协议的义务二、大学生就业的基本义务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应按规定期限到用人单位报到。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毕业生,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问题。(五)按规定期限到工作单位报到的义务毕业生有义务遵守劳动纪律,积极努力地将自己的知识和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单位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六)依照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在实习期间,毕业生要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尤其是一

    13、些商业机密,更要严加保守,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七)保守商业机密的义务目录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权利与义务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保障第三节 违约责任与劳动争议第四节 个人权益的自我保护第五节 评估与分析一、就业协议书的作用就业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毕业生就业需要按就业协议书来办理。学校是凭就业协议书来派遣的学校依据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开出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移学生档案。一般学校会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日期(如每年6月底)上交就业协议书,学校再以就业协议书为依据进行派遣。如果超过这一时限,学校会把学

    14、生的关系和档案一并派回原籍。办理就业协议书的作用毕业生一旦办理了就业协议书,则说明该公司或人事局决定接收你的档案,准备正式录用你。二、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一)合同的属性就业协议书具有合同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主体是毕业生(自然人)和用人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他们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二是就业协议书是双方意见的协商,任何一方都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三是就业协议书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均属于我国民事法律管辖的范围。虽然说就业协议书具有劳动合同的部分特征,但它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更不能取代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只是一份简单的文件,很多劳动合同应有的内容并没

    15、有包含在内,如工作岗位、工作条件、薪酬待遇等,因此,仅凭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后的劳动权利无法得到保障。(二)不能取代“劳动合同”提醒: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前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大学毕业生来说,两者相依相存,并不矛盾,它们合在一起构成了一道强大的大学生就业保护网。二、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认识“Offer”毕业生在应聘工作中,经常会听到一个词“Offer”,即“录用通知”。Offer说明了毕业生的上班时间、薪水和福利等情况,是公司向候选人发出的一种工作邀请。Offer一般在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面试、用人单位决定录用

    16、后发出,劳动者需在上面签字。劳动者一旦签字即表明接受了对方的录用意向,愿意到单位工作。这种形式在外企中比较常见。Offer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的一个录用意向,并不涉及学校。所以,对于毕业生而言,除了与用人单位签署Offer,还应和他们签订就业协议书,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北京和上海等对户口要求较严的城市,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只签署Offer,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则会导致用人单位无法帮你落户或接收档案。当发生这种情况时,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找一家单位挂靠户口和档案(如人才市场),或者将户口和档案转回原籍。【阅读材料】三、劳动合同概述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于200

    17、7年6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劳动合同法的修订决定,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学毕业生可在“中国人大网”学习现在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的全部内容。(一)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来由三、劳动合同概述(二)有效劳动合同应具备的要素主体资格合法指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作为主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指用人单位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依法

    18、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相应的业务,享有法律赋予的用人资格或能力。0102合同内容合法主要指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劳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0304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因为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所以是无效的。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这样的劳动合同也应无效。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劳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对于以口头、录音、录像等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均无效。要素三、劳动合同概述(三)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1)合

    19、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合同终止条件。(7)违约责任。1法定条款法定条款,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只有具备了这些条款的劳动合同才能依法成立。一般法定条款包含左边7个方面的内容。提醒:由于某些劳动合同自身的特殊性,立法特别要求,除一般法定必备条款外,还必须规定一定的特有条款,例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和私营企业劳动合同中,应包括工时和休假条款。三、劳动合同概述(三)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2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即劳动关系当事人或其代表约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它是法定条款的必要补充,其具备与否,对劳动合同可否依法成立,在一定程度

    20、上有决定性意义。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除法定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通常有:试用期条款、保密条款和禁止同业竞争条款等,但是,补充条款的约定不能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不能危害国家、组织或个人的利益。四、劳动合同的签订(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无论是合同的当事人、内容和形式,还是订立合同的程序,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凡属于劳动合同有关的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强制性劳动标准,都必须严格遵守。1合法指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毕业生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理直气壮地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棱两可的条

    21、款要坚持改写清楚,对于不合法的内容更要据理力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平等所谓自愿,指合同的订立,应完全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接受其意志;除合同管理机关依法监督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干涉合同的订立。3自愿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订立与否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都只能在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方式,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来确定。因而,只有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4协商一致四、劳动合同的签订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李静雯成功应聘进了一家商贸公司做文职工作,当她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免受损害。李静雯带上了做律师的妈妈帮自己把关,当在合同中遇到不合理的条款时,她们就主动和公司进

    22、行交涉,最终意见取得一致后才签订了合同。比李静雯先来公司的同事都有些后悔,当初就该像她这样找个人来把关,也不至于白白地损失自己的利益。【阅读材料】四、劳动合同的签订(二)与毕业生关系密切的劳动合同签订事项新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如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旦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发生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无法辞退劳动者,否则,要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01021.必须签订

    23、劳动合同四、劳动合同的签订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指出,即使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有可参照的凭证仍可将其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这些凭证主要有以下内容。(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还规定,若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阅读材料】四、劳动合同的签

    24、订2个人隐私保护为了保护劳动者的隐私,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即是指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无权过问,劳动者也有权拒绝回答。某些不正规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或录用过程中,为了谋取钱财,利用招聘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培训费、押金或服装费,要求必须扣押证件等行为,在劳动合同法中这些行为都是被禁止的。3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收取财物(二)与毕业生关系密切的劳动合同签订事项四、劳动合同

    25、的签订(二)与毕业生关系密切的劳动合同签订事项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同工同酬是指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身份、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应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在实际施行过程中,同工同酬作为一项分配原则也有其相对性:即使相同岗位的劳动者之间也有资历、能力、经验等方面的差异,因此劳动报酬只要大体相同就不违反同

    26、工同酬原则。4同工同酬四、劳动合同的签订(二)与毕业生关系密切的劳动合同签订事项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和选择,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要遵守以下几点规定。5关于试用期n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n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n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n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n试用期不得延长。n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

    27、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四、劳动合同的签订(二)与毕业生关系密切的劳动合同签订事项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条款给予严格的限制,明确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形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6关于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1)在培训服务期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

    28、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可以约定竞业限制,如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2)在竞业限制中约定违约金。提醒: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受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或者自己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四、劳动合同的签订(二)与毕业生关系密切的劳动合同签订事项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u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u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9、u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1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u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u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u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u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u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u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u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u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

    30、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u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u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u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u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u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7关于辞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分为3种类型:即时通知解除、预告通知解除和经济性裁员。下面分别介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四、劳动合同的签订(二)与毕业生关系密切的劳动合同签订事项7关于辞退总体来说,

    31、除了劳动者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或个人不满足岗位需求、违法乱纪外,因用人单位的情况,如经营不善倒闭、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办事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而定,主要有3种情况:(1)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2)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3)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四、劳动合同的签订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定某些毕业生在就业时由于各种原因,考虑先兼职,以非全日制的形式到一个用人单位上班。在这种情况下也应了解非全日制用工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

    32、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要承担相关责任。【阅读材料】目录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权利与义务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保障第三节 违约责任与劳动争议第四节 个人权益的自我保护第五节 评估与分析一、就业协议书争议解决办法目前,关于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争议问题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大学毕业生最初草草与一家单位签订了就

    33、业协议书,但后来发现了更适合自己的岗位,想解除与原单位的就业协议,从而引起纠纷。国家还没有明确的关于解决就业协议书争议的法律规定。但在实践中解决就业协议书争议的主要办法有以下3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1学校或当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协调解决2通过法律途径3提醒:如毕业生单方面希望解除就业协议,除了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之外,也可根据违约金的金额,分析利弊,找出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另外,毕业生也可考虑到原单位的其他岗位就业,在工作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现工作的乐趣,如果仍然不合适,再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二、劳动合同争议解决办法劳动合同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一

    34、般包括如下4类。(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合同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此可见,劳动合同争议发生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二、劳动合同争议解决办法(一)协商和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接到仲裁

    35、申请之日起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仲裁裁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依法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定仲裁调解书。仲裁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首先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积极态度,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第三方(即双方信任的个人或组织)帮助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为确保调解协议的顺利履行,可从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劳动争议仲

    36、裁委员会提出审查确认,经审查确认后制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书。二、劳动合同争议解决办法(三)诉讼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后一道程序。如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将产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相应条件,具体有以下5点。u 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直接委托代理人起诉,其他未经委托无权起诉。n起诉事项必须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而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n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当事人不得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

    37、法院起诉。n起诉的时间必须在劳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即在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不予受理。n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一般应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目录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权利与义务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保障第三节 违约责任与劳动争议第四节 个人权益的自我保护第五节 评估与分析一、预防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大学生在就业求职过程中,应本着诚实、信用、平等的原则,以自身的实力参与竞争。同时,要有风险意识,对于一些用人单位使用虚假广告、高薪待遇等欺骗手段招

    38、聘的做法,要有提防戒备心理,预防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二、自觉遵守就业规范在就业过程中,毕业生应自觉遵循就业规范和相应的规则。据相关规定,当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学校不再负责提供就业服务。不顾用人单位需要,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不改正的。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但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去就业单位报到后,因不服从安排或提出无理要求被用人单位退回的。三、了解政策和法规了解目前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方针、政策和规范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熟悉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是毕业生自我保护的前提。只有这样,毕业生才能发现自己在就业过程中可能遭遇的不正当行为,从而依据法规办

    39、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就业过程中,大学毕业生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些不公平现象,侵害自身的正当权益。此时,大学生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据理力争,使自己处在与用人单位平等的地位,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在实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大学毕业生除了个人的力量之外,还可以依靠学校、向国家行政机关投诉、借助新闻媒体和寻求法律援助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新型求职陷阱列举招而不聘小张即将大学毕业,最近他奔波在各个招聘会上,递出了很多份简历,也陆续参加了一些面试,可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小张说:“很多参加招聘会的公司只是借机宣传自己,并不招人。我参加了很多场招聘

    40、会,经常能在招聘的公司中看到一些熟悉的面孔,每场招聘会都有很多人投递简历,公司不会一直招不到人。”【阅读材料】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新型求职陷阱列举虚设岗位小李大学读的专业是会计,毕业前她如愿应聘到某房地产公司任会计,经过面试后她被录用了。但当她毕业后去报到时,却被告知:“按照公司规定,所有员工必须在一线锻炼一段时间,熟悉整个公司的运作流程后方可回到本职岗位。”于是小李被分派做业务员,这不是小李的强项,但想到“先苦后甜”,她一直忍受着,但是两个月后,公司还是无法确定何时让她回到会计工作岗位上,一段时间之后,她只好提出辞职。这时公司却以违反合约为由,要求她支付违约金。【阅读材料】目录第一节 大学生

    41、就业权利与义务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保障第三节 违约责任与劳动争议第四节 个人权益的自我保护第五节 评估与分析第五节 评估与分析1阅读下面的案例,分析当事人是否该缴纳违约金。高校毕业生王梅,在毕业前夕与某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且毕业后按照协议约定到该公司上班。现已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但是就业协议书中要求服务未满5年辞职时需缴纳违约金5万元。后来王梅在这家公司工作的过程中,发现自己并不适合这份工作,于是提交了辞职书,但该公司要求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分析:这时生效的是就业协议书,还是劳动合同?王梅是否需要缴纳5万元的违约金?提示:就业协议书仅在应届毕

    42、业生求职阶段有法律效力,其有效期为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以前。如果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则就业协议书的效力自动解除。第五节 评估与分析2阅读下面的案例,分析当事人是否可以在不缴纳违约金的情况下辞职。喻玲玲是某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毕业后到某公司工作,与该公司正式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个月,喻玲玲提出不再与公司续约一事,当时人事部表示同意并要求其1个月后办手续。1个月以后,当喻玲玲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时,人事部负责人却提出:“要辞职必须按规定交齐后3年的服务未到期的违约金2 000元。”原来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第18条规定:凡到公司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

    43、所以公司认为:喻玲玲与公司签订的2年劳动合同虽然已经到期,但至少还应与公司续签3年的劳动合同才符合公司条款,如果喻玲玲不再为公司服务,则应赔偿违约金2 000元。喻玲玲不知道该不该赔偿2 000元。提示:(1)公司内部手册的制订不能单纯参考公司单方面的意见,还必须考虑所有员工的意愿。(2)公司规章制度的制订必须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相符合,对劳动合同没有约定且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才能做出补充规定。(3)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终止,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延长劳动合同期。第五节 评估与分析3阅读下面的案例,分析当事人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就业权益。2016年,南充市某大学十多名毕业生,集体到深圳的一

    44、家民营企业做电子产品组装工作。当时该企业给学生的口头承诺是:月薪5 000元,外加年终分红;工作满1年的,分房;工作满3年的,直接配车;这些学生都觉得真是天上掉馅饼了,这么好的机会怎能错过呢?于是,没有多想就去了深圳。到了该企业之后,急于求成的学生们草率地签订了劳动合同。1个月之后,所有人都大呼上当了。他们的月薪确实是定在了5 000元,但是在工作中他们经常会违反合同上的“霸王条款”。例如,迟到一次罚款500元;工作时间上厕所超过2分钟,罚款200元等。结果,1个月高强度工作下来,扣掉各种罚款,实际发到大家手里只有1 000元不到。学生们集体反抗,说要辞职不干了,该企业拿出劳动合同,要求每个学生交10 000元的违约金。学生说,你们在学校谈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该企业则表示,请拿出证据来,众学生木然。提示:(1)学生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认真看清合同里面的条条款款,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利益。(2)求职者一旦发觉上当受骗后,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祝 你 成 功!大学生就业指导(慕课版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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