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培训课件(ppt-60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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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 法律制度 培训 课件 ppt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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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第七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基础知识劳动合同的基础知识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n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12008.1、n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订)2013.72013.7n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92008.9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合同基础知识劳动合同基础知识n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的特征:n主体:主体: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者(一)劳动合同法的主体(一)劳动合同法的主体n1.1.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独立法人独立法人n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2条:条:n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织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2条:条:2.2.劳动者劳动者年龄条件、有劳动能力、行为自由年龄条件、有劳动能力、行为自由课堂讨论:课堂讨论:退休人员返聘,可以退休人
3、员返聘,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签订劳动合同吗?68岁的农民,可以岁的农民,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签订劳动合同吗?在校生勤工俭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在校生勤工俭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村委会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吗?村委会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吗?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的适用范围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者民办非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个体经济组织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国家机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公务员公务员非公务员非公务员工勤人员工勤人员其他劳动者其他劳动者事业事业企业化管理企业化管理比照公务员制度比照公务员制度劳动者劳动者非工作人员非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非工作人员非工作人
4、员各种类型企业各种类型企业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二、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二、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n必备条款(法定条款)必备条款(法定条款)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9 9项)项)n可备条款(约定条款可备条款(约定条款 )双方协商双方协商n不具备法定条款,劳动合同不能成立。不具备法定条款,劳动合同不能成立。(一)必备条款(第(一)必备条款(第1717条)条)n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n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n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n工作内
5、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n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n劳动报酬:劳动报酬:n社会保险社会保险;n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n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n劳动合同期限(三种):劳动合同期限(三种):n有固定期限,如有固定期限,如1 1年期限、年期限、3 3年期限等等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均属这一种;n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
6、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龄;n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约定条款(可备条款)(二)约定条款(可备条款)n1 1、试用期、试用期n2 2、培训、培训n3 3、保密事项、保密事项n4 4、竞业限制、竞业限制n5 5、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n6 6、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试用期、试用期n试用期时间?试用期时间?n试用期次数?试用期次数?n先合同?先试用期?先合同?先试用期?n试用期待遇?试用期待遇?n试用期能否延长?试用期能否延长?n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1 1)试用期限可以多长?)试用期限可
7、以多长?(2 2)试用期的工资怎么定?)试用期的工资怎么定?不得低于不得低于 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80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并或或者者试用期工资的双重保底政策试用期工资的双重保底政策(3 3)试用期中的严格限制)试用期中的严格限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及项目用工合同不能设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及项目用工合同不能设试用期。、不能存在仅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不能存在仅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
8、劳动合同一样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思考:思考:、试用期只能一次?、试用期只能一次?、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企业要做哪些工、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企业要做哪些工作?作?案例分析:案例分析:n试用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试用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而不管劳动者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而不管劳动者是否完成任务。是否完成任务。n已建立劳动关
9、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订立。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自用工之日工之日起建立。起建立。用用人人单单位位解解除除劳劳动动合合同同的的条条件件随随时时解解除除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患
10、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兼职对用人单位造成影响兼职对用人单位造成影响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提提前前3030天天通通知知/或或者者支支付付一一个个月月工工资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协商无法达成结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协商无法达成结果劳动关系单方解除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动关系单方解除用人单位提出的3939条条4040条条问题:问题:n1、培训协议与劳动合
11、同的服务期不一致时、培训协议与劳动合同的服务期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如何处理?n2、关于培训协议的违约金如何支付?、关于培训协议的违约金如何支付?案例解答:案例解答:n1.培训协议与劳动合同的服务期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培训协议与劳动合同的服务期不一致时如何处理?n劳动合同劳动合同5年:年:2003.72008.7n培训协议培训协议8年:年:2004.72012.7n以劳动合同为准。劳动合同是主体,培训协议是载体。以劳动合同为准。劳动合同是主体,培训协议是载体。n培训协议的内容不能与劳动合同相冲突培训协议的内容不能与劳动合同相冲突。2.违约金的怎么支付?违约金的怎么支付?n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
12、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付违约金。n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n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n2万元,万元,8年,平均每年年,平均每年2500元。元。培训、服务期协议培训、服务期协议n培训期限及方式;培训期限及方式;n培训地点;培训地点;n培训内容;培训内容;n双方在培训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在培训期间的权利和义务;n培训费用的负担;培训费用的负担;n违约责
13、任;违约责任;n培训后的服务期限。培训后的服务期限。思考题:思考题:n作为企业管理者,如何作为企业管理者,如何降低培训的风险?降低培训的风险?3 3、竞业限制、竞业限制n所谓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所谓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
14、业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务。n竞业限制是今天约定,日后兑现!竞业限制是今天约定,日后兑现!n竞业限制是有时间段的!竞业限制是有时间段的!n竞业限制是有成本的!竞业限制是有成本的!竞业限制竞业限制讨讨 论论 下面有一份劳动合同,你认为哪些条款需要呢?HT商场劳动合同商场劳动合同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到日到20102010年年1 1月月1 1日。其中试用期为一年。日。其中试用期为一年。第二条:乙方为甲方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接待游客,介绍景点等工作。第二条:乙方为甲方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接待游客,介绍景点等工作
15、。第三条:工作时间为上午第三条:工作时间为上午8 8时至下午时至下午6 6时,节假日不休。时,节假日不休。第四条:工作报酬酌情而定,食宿自理。第四条:工作报酬酌情而定,食宿自理。第五条:福利按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正常发放外,社会保险金由乙方个人缴纳。第五条:福利按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正常发放外,社会保险金由乙方个人缴纳。第六条:本合同字签定之日起有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和终止。第六条:本合同字签定之日起有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和终止。第七条:违约责任:如有一方违约而且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起法律责第七条:违约责任:如有一方违约而且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起法律责任。任。第八条:乙方在
16、本合同期间内发生工伤、患病、非因工负伤,其工资和保险福利第八条: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内发生工伤、患病、非因工负伤,其工资和保险福利酌情减免。酌情减免。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即日起生效。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即日起生效。甲方:甲方:乙方:乙方:公司总经理签章公司总经理签章 职工个人签章职工个人签章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日 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日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n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n1.1.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n2 2、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n3 3、依法订立原则、
17、依法订立原则n(1 1)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目的必须合法必须合法n(2 2)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主体必须合法必须合法n(3 3)订立劳动合)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必须合法n(4 4)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程序、形式须合法须合法n1.1.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n第第2626条条n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n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2 2、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n 3
18、3、依法订立原则、依法订立原则n(1 1)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n(2 2)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n(3 3)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n(4 4)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须合法)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须合法.第第2626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n(一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n(二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
19、者权利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n(三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n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n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他部分仍然有效。n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20、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主体主体不知情不知情内容内容不自愿不自愿二、建立劳动关系的禁止规定二、建立劳动关系的禁止规定n(一)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一)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其他证件他证件其他证件n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技能等级证书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技能等级证书n(二)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二)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n 包括保证
21、、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n(三)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三)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n 包括钱或物包括钱或物三、劳动合同法的主体三、劳动合同法的主体n(一)用人单位(一)用人单位n具有法人资格或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和具有法人资格或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个人。一、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一、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合同草案;合同草案;二、双方对合同草案二、双方对合同草案逐条协商逐条协商,直到直到达成一致意见;达成一致意见;三、双方在形成的劳动合同文本上三、双方在形成的劳动合同文本上签签名盖章名盖章。订立劳订立劳动合同动合同分分四、劳动合
22、同的订立程序四、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五、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限五、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限书面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书面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1010条条、用工时订立劳动合同、用工时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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