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37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第四章社会福利政策与法规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 文档编号:3177768
  • 上传时间:2022-07-28
  • 格式:PPT
  • 页数:37
  • 大小:441.50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第四章社会福利政策与法规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第四 社会福利 政策 法规 课件
    资源描述:

    1、第一节老年社会政策与法规第一节老年社会政策与法规第二节妇女社会政策与法规第二节妇女社会政策与法规第三节未成年人社会政策与法规第三节未成年人社会政策与法规第四节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的政策与法规第四节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的政策与法规 为保障老年人权益,我国于为保障老年人权益,我国于1996年通过并开始实施年通过并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的赡养与抚养、社会保障、参与社会发展及侵害老年,对老年人的赡养与抚养、社会保障、参与社会发展及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人权益的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000年出台的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

    2、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确定了,确定了21世纪初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世纪初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除此之外,国家还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先基本原则、目标任务。除此之外,国家还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先后制定了后制定了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中国老龄工作七年发展纲要(1994-2000年)年)、中国老龄事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发展“十五十五”计划纲要(计划纲要(2001-2005)和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十一五”规规划划,初步形成了以,初步形成了以宪法宪法为基础,为基础,老年人权益

    3、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有关为主体,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在内的老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在内的老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一、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一、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一)婚姻家庭权(一)婚姻家庭权 老年人享受家庭赡养和抚养的权利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老年人享受家庭赡养和抚养的权利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1)基本的供养与照料,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等三)基本的供养与照料,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等三项基本内容,即项基本内容,即“老有所养老有所养”。(2)特殊的供养与照料,包括对患病的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以及)特殊的

    4、供养与照料,包括对患病的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以及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2、居住权、居住权 居住权是指老年人有权居住在条件良好的房屋及拥有自有的或承租的居住权是指老年人有权居住在条件良好的房屋及拥有自有的或承租的住房的权利。有三层含义:住房的权利。有三层含义: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

    5、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3、婚姻自由权、婚姻自由权 婚姻自由权是指老年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和处理婚姻问题的婚姻自由权是指老年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和处理婚姻问题的权利。权利。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也不能因为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也不能因为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放弃赡养义务。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放弃赡养义务。4、财产所有权、财产所

    6、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老年人作为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受占有、使用、财产所有权是指老年人作为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受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规定:“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这说明,老这说明,老年人依法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不受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老老年人的子女、年人依法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不受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老老年人的子女、亲属都不得干涉。老年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和处

    7、分其个人所有的财亲属都不得干涉。老年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和处分其个人所有的财产,也可以依法将其财产出售、转让,不必征得其子女或者亲属同意。产,也可以依法将其财产出售、转让,不必征得其子女或者亲属同意。5、继承权、继承权 继承权是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继承权是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规定:“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予的权利。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予的权利。”(二)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二)获得社会保障的权

    8、利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对老年人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对老年人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确立了老年人的生活保障权、医疗保障权、文化教育权、社会服务权等权利。确立了老年人的生活保障权、医疗保障权、文化教育权、社会服务权等权利。1.生活保障权生活保障权 生活保障权是指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的权利。也就是说,生活保障权是指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的权利。也就是说,老年人除拥有从家庭成员那里获得赡养与抚养的权利外,也拥有从国家老年人除拥有从家庭成员那里获得赡养与抚养的权利外,也拥有从国家与社会获得生活保障的权利。与社会获得生活保障的权利。l养老

    9、保险养老保险 l社会救助社会救助 2、医疗保障权、医疗保障权 医疗保障权是指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权利。医疗保障权是指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权利。(1)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建立多种形式的医规定,国家建立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制疗保险制 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险需要。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险需要。(2)社会救助。)社会救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规定:“老年人患病,本人和老年人患病,本人和赡养人确实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情况可以适当帮助,赡养人确实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当地人民

    10、政府根据情况可以适当帮助,并提倡社会救护。并提倡社会救护。”3、文化教育权、文化教育权 文化教育权是指老年人依法享受继续教育以及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文学艺文化教育权是指老年人依法享受继续教育以及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1)继续受教育的权利。)继续受教育的权利。“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发展老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发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年教育,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强领导,统一规划。(2)享受精神文化生活的权利。)享受精神文化生活的

    11、权利。“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开展适合老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4、享受社会服务的权利、享受社会服务的权利 享受社会服务的权利是指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照料服务的权利。享受社会服务的权利是指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照料服务的权利。为了保证老年人享受生活照顾权力的实现,为了保证老年人享受生活照顾权力的实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老年福利设从老年福利设施、社区服务和特殊优待等三个三个方面作了规定:施、社区服务和特殊优待等三个三个方面作了规定:(1)老年

    12、福利设施。国家鼓励、扶持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老年福利院、)老年福利设施。国家鼓励、扶持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医疗健康中心和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设施。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医疗健康中心和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设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对老年人福利事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对老年人福利事业的投入,兴办老年福利设施。的投入,兴办老年福利设施。(2)社区服务。国家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社区服务。国家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健康等服务设施

    13、和网点。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健康等服务设施和网点。(3)特殊优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条件,可以在参观、游)特殊优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条件,可以在参观、游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面,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和照顾。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面,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和照顾。(三)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三)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 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是指老年人依法拥有继续为国家、社会和家庭作贡献的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是指老年人依法拥有继续为国家、社会和家庭作贡献的权利。具体来说,权利。具体来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尊重、创造条件和鼓励等三方面对老从尊重、创造条件和鼓励等三方面对老年人

    14、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作出了规定: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作出了规定:(1)国家和社会尊重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国家和社会尊重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和革命、建设经验,尊重他们的优良品德,发挥老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和革命、建设经验,尊重他们的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年人的专长和作用。(2)国家和社会为老年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国家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国家和社会为老年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国家为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创造条件,并且从法律上保护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创造条件,并且从法律上保护老

    15、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法收入。(3)国家和社会鼓励老年人参与有意义的社会活动。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国家和社会鼓励老年人参与有意义的社会活动。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量力的情况下,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提供咨询服务,依法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依法从事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提供咨询服务,依法参与科技开发和应用,依法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等。经营和生产活动等。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方法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方法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方法上,保障老年人合法

    16、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方法上,既可以采取宏观的一般性方法,也可以采取微观的具体方法。既可以采取宏观的一般性方法,也可以采取微观的具体方法。(一)一般性方法(一)一般性方法1、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积极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积极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3、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4、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德

    17、教育。(二)具体方法(二)具体方法1、行政保护、行政保护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2、司法保护、司法保护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者其代理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社会保护、社会保护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以及居

    18、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均应按照各自职责,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均应按照各自职责,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一、政治权利一、政治权利 妇女的政治权利包括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妇女的政治权利包括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二、文化教育权利二、文化教育权利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9、的义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仅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仅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而且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而且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2、针对适龄女性儿童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政府、社会、学校应采取有效、针对适龄女性儿童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政府

    20、、社会、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修完当地规定年限的义务的义务教育。措施,保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修完当地规定年限的义务的义务教育。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三、劳动与社会保障权利三、劳动与社会保障权利 妇女的劳动权益表现在妇女在岗位录用、薪酬、晋职晋级、专业技术职务妇女的劳动权益表现在妇女在岗位录用、薪酬、晋职晋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参与社会保障等各方面

    21、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具有来讲有三层含义:评定、参与社会保障等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具有来讲有三层含义:1、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在晋职、晋级、参与社会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在晋职、晋级、参与社会保障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保障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2、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

    22、安排妇女从事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全和健康,不得安排妇女从事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3、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生产、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婚、怀孕、生产、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四、财产权利四、财产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具体内容包括:等的财产权利。具体内容包括:1、妇女合法地拥有在婚姻、家庭中的共有财产。、妇女合法地拥有在婚姻、家庭中的共有财产。2、

    23、妇女享有与男女平等的财产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妇女享有与男女平等的财产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的影响。3、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4、在农村,妇女在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方面与男、在农村,妇女在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方面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子享有平等权利,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

    24、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受到保障。五、人身权利五、人身权利 妇女的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妇女的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规定:1、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犯。2、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3、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4、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六、婚姻

    25、家庭权利六、婚姻家庭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这些权益包括婚姻自主权、生育权、与男子平等的家庭财产权和子女监护权。这些权益包括婚姻自主权、生育权、与男子平等的家庭财产权和子女监护权。1、婚姻自主权。、婚姻自主权。2、生育权。、生育权。3、财产权。、财产权。4、子女监护权。、子女监护权。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我国目前形成了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我国目前形成了以宪法宪法为基础,以为基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

    26、人犯罪法和和关于加强孤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儿救助工作的意见为主体的完善的保护未成年权益的政策与法规体系。为主体的完善的保护未成年权益的政策与法规体系。一、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一、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 我国早在我国早在1991年颁布实施了年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进行了修订并年进行了修订并于于2007年正式实施。新的年正式实施。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生存权(一)生存权(二)发展权(二)发展权(三

    27、)受保护权(三)受保护权(四)参与权(四)参与权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法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法(一)家庭保护(一)家庭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的具体方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家庭保护的具体方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监护和抚养、监护和抚养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而且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而且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2)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

    28、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3)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年人。2、关爱与引导、关爱与引导3、教育与培养、教育与培养4、民主尊重、民主尊重(二)学校保护(二)学校保护 学校不仅是传授未成年人学习知识、培养技能的场所,也是塑造其个性和

    29、价学校不仅是传授未成年人学习知识、培养技能的场所,也是塑造其个性和价值观的场所,学校保护不仅涉及未成年人的发展权、也涉及受尊重权和参与权等。值观的场所,学校保护不仅涉及未成年人的发展权、也涉及受尊重权和参与权等。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保护的方法如下:规定学校保护的方法如下:1、实施素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面发展。2、关爱

    30、与尊重、关爱与尊重(1)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2)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3、开展成长教育、开展成长

    31、教育4、确保健康与安全、确保健康与安全 (1)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2)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

    32、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3)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备

    33、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4)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5、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实施专门教育、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实施专门教育(三)社会保护(三)社会保护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仅是家庭和学校的责任,也是整个社会共同的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仅是家庭和学校的责任,也是整个社会共同的责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对维护

    34、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对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关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详尽地规定了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保护的方法:详尽地规定了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保护的方法:1、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2、维护受教育权、维护受教育权3、为未成年人提供多样化的活动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多样化的活动场所4、为未成年人提供丰富健康的文化产品、为未成年人提供丰富健康的文化产品5、预防网瘾、预防网瘾6、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消费和娱乐产品、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消费和娱乐产品7、净化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净化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8、为未成年人实施特殊

    35、的劳动保护、为未成年人实施特殊的劳动保护9、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10、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与生命安全、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与生命安全11、为特殊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社会援助、为特殊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社会援助12、加强卫生保健与预防疾病、加强卫生保健与预防疾病13、支持鼓励发展幼儿教育、支持鼓励发展幼儿教育14、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发展成果与名誉权、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发展成果与名誉权15、为完成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教育、为完成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教育(四)司法保护(四)司法保护 司法保护既包括用法律的手段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包括在司法实践司法保护既包括

    36、用法律的手段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包括在司法实践中注意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中注意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1、及时审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及时审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2、对司法活动中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对司法活动中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3、在继承与离婚案件中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在继承与离婚案件中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4、依法强化父母或监护人的监护与抚养责任、依法强化父母或监护人的监护与抚养责任5、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理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理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6、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

    37、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预防和矫治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预防和矫治(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1、预防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内容、预防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内容 对未成年人加强理想、道德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对未成年人加强理想、道德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预防

    38、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责任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责任人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司法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职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司法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

    39、心等校外活动机构,城市居民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机构,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都是预防未成年人犯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都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责任人。他们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或间接责罪教育的责任人。他们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活动。任,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活动。(二)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二)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1、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监控、对未成年人的

    40、教育与监控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联合起来进行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联合起来进行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预防、监控和制止他们的各种不良行为。教育,预防、监控和制止他们的各种不良行为。2、学校教育与管理、学校教育与管理3、社会环境监控与管理、社会环境监控与管理4、传媒与出版物管理、传媒与出版物管理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容,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容,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

    41、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康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通讯、计算机网络等方式提供前款规定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通讯、计算机网络等方式提供前款规定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及其信息。及其信息。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

    42、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三)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三)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1、严重不良行为的界定、严重不良行为的界定2、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1)工读学校矫治)工读学校矫治(2)司法矫治。)司法矫治。(3)社会包容。)社会包容。(四)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

    43、预防(四)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和报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和报道2、对未成年人罪犯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对未成年人罪犯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3、对犯罪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对犯罪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4、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帮教和权利维护、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帮教和权利维护(1)社会帮教。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城市居民委)社会帮教。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对因不满十六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对因不满十

    44、六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或者被判处非监禁刑罚、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被假处罚的未成年人,或者被判处非监禁刑罚、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被假释的未成年人,应当采取有效的帮教措施,协助司法机关做好对未成年释的未成年人,应当采取有效的帮教措施,协助司法机关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人的教育、挽救工作。(2)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假释)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

    45、视。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四、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与安置四、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与安置 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也是最需要帮助的群体,他们失去父孤儿是社会上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也是最需要帮助的群体,他们失去父母,无人抚养,出于生存、发展的困境,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母,无人抚养,出于生存、发展的困境,是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重点对象。为了使每一个孤儿都能健康成长,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福利事业,民对象。为了使每一个孤儿都能健康成长,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福利事业,民政部等政部等15个部门于个部门于2006年年3月联合印发了月联合印发了关

    46、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应当按照有利于孤儿成长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依据关于法律、要求各级政府应当按照有利于孤儿成长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依据关于法律、法规,妥善做好孤儿安置工作。法规,妥善做好孤儿安置工作。(一)监护人责任(一)监护人责任(二)孤儿安置形式(二)孤儿安置形式1、孤儿委托家庭教育、孤儿委托家庭教育2、孤儿集中安置或家庭寄养、孤儿集中安置或家庭寄养3、孤儿收养、孤儿收养4、流浪未成年人安置、流浪未成年人安置5、其他失依未成年人安置、其他失依未成年人安置(三)相关部门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的职责(三)相关部门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的职

    47、责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和落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孤儿救助工作。实优惠政策,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孤儿救助工作。1、财政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职责2、发展改革部门职责、发展改革部门职责3、卫生部门职责、卫生部门职责4、教育部门职责、教育部门职责5、劳动保障部门职责、劳动保障部门职责6、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职责、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职责7、公安部门职责、公安部门职责8、司法部门职责、司法部门职责9、建设部门职责、建设部门职责10、民政部门职责、民政部门职责11、其他社会组织和机构职责、其他社会组

    48、织和机构职责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了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明确规定了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并明确规定了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劳动、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并明确规定了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劳动、文化生活、社会福利等方面享有的合法权益。文化生活、社会福利等方面享有的合法权益。一、康复权一、

    49、康复权 康复权是指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是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康复权是指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是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残疾残疾人保障法人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并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并分阶段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分阶段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的能力。1、总体方针、总体方针2、康复机

    50、构建设、康复机构建设3、康复活动开展、康复活动开展4、康复人才培养、康复人才培养5、康复器械提供、康复器械提供二、教育权二、教育权 教育权指残疾人与他人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良好的教育是顺利就业和社教育权指残疾人与他人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良好的教育是顺利就业和社会参与的重要前提。会参与的重要前提。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第四章社会福利政策与法规课件.ppt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3177768.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