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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 文档编号:3177640
  • 上传时间:2022-07-28
  • 格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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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第四 城市 维护 建设 教育费附加 课件
    资源描述:

    1、第第4章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 4.1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4.2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 4.1 城市维护建设税 4.1.1 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4.1.1.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所按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所筹资金专门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一种税。筹资金专门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一种税。4.1.1.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1.具

    2、有附加税性质具有附加税性质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税额为税基,附加于为税基,附加于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上,是税上加税,税额之上,是税上加税,本身并没有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本身并没有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2.具有特定用途具有特定用途 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明确的征税目的,所筹资金专用于城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明确的征税目的,所筹资金专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4.1.1.3 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意义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意义 1.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利于扩大和稳定

    3、城市建设所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利于扩大和稳定城市建设所需资金的来源,加速全国城市的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加速全国城市的维护建设。2.促进新兴城市的开发和老城市的扩展及改造,迅速改变促进新兴城市的开发和老城市的扩展及改造,迅速改变我国城市市政设施陈旧落后的状况,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我国城市市政设施陈旧落后的状况,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使城市的维护建设随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更好地境,使城市的维护建设随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更好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发展生产,繁荣经济。4.1.24.1.2 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制度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制度 4.1.2.1 征税对象征税对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对象是

    4、纳税人所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增值税、消费税费税税额,但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消费税、增值税不征税额,但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消费税、增值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城市维护建设税。4.1.2.2 纳税人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自团体、其他单位,

    5、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自2010年年12月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4.1.2.3 税率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的税率档次也不同。具体规定是:适用的税率档次也不同。具体规定是: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

    6、,税率为1%。4.1.2.4 计税依据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增值税、消费税消费税税额。纳税人违反税额。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有关税法规定有关税法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金,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金,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在被查补依据。纳税人在被查补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补征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并征收滞纳金和应同时补征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并征收滞纳金和罚金。罚金。免征或减征免征或减征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时,

    7、同时免征减征城市维护时,同时免征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建设税。出口货物需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出口货物需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市维护建设税。4.1.2.5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应缴纳城建税税额的多少,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纳税人应缴纳城建税税额的多少,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决定,其计算公式为:税额决定,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额适用税率税率【例例4-1】4.1.2.6 税收优惠税收优惠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消费税增

    8、值税、消费税的实缴税额为税基并同的实缴税额为税基并同时征收,故不应另行规定减免税。但个别纳税人确有困难时征收,故不应另行规定减免税。但个别纳税人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予以减免税照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予以减免税照顾。顾。4.1.2.7 征收管理征收管理 1.纳税环节纳税环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就是纳税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就是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增值税、消费税费税的环节。纳税人只要发生的环节。纳税人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的纳税义务,就要在同样的环节,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就要在同样的环节,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

    9、税。2.纳税期限纳税期限 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由纳税人在缴纳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由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时时同时缴纳的,所以其纳税期限分别与同时缴纳的,所以其纳税期限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的纳税期限一致。税期限一致。3.纳税地点纳税地点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是纳税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是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地点。的地点。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纳税地点为: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纳税地点为:(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

    10、,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2)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个省内的,其生产的原油,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个省内的,其生产的原油,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应纳税款由核算单位按照各油井的产量和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款由核算单位按照各油井的产量和规定税率,计算汇拨各油井缴纳。所以,各油井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汇拨各油井缴纳。所以,各油井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由核算单位计算,随同增值税一并汇拨油井所在地,由应由核算单位计算,随同

    11、增值税一并汇拨油井所在地,由油井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油井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3)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同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4.2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 4.2.1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概念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概念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的一种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12、附加费。4.2.2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及计征依的征收范围及计征依据据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位和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征依据。4.2.3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征比率的计征比率 教育费附加的计征比率为教育费附加的计征比率为3%;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征的计征比率为比率为2%。4.2.4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13、的计算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为: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计征比率实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计征比率 42.5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的减免规定(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对出口产品退。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

    14、、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育费附加。9.4 车辆购置税 9.4.1 车辆购置税概述车辆购置税概述 9.4.1.1 车辆购置税的概念车辆购置税的概念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的一种税。车辆购置税的前身是车辆购置附加费,是我国税收体系中车辆购置税的前身是车辆购置附加费,是我国税收体系中新增加的一个税种,从新增加的一个税种,从2001年年1月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日起在全国施行。9.4.1.2 车辆购置税的特点车辆购置税的特点 1对应税车辆

    15、征税,征税范围较广泛。对应税车辆征税,征税范围较广泛。2以车辆的购置价为税基,实行单一比例税率,计税简以车辆的购置价为税基,实行单一比例税率,计税简便,税负透明度高。便,税负透明度高。3从性质上看,属于直接税。从性质上看,属于直接税。4在车辆购置环节征税,实行一次课征制。在车辆购置环节征税,实行一次课征制。5属于中央税,属于中央税,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9.4.1.3 开征车辆购置税的意义开征车辆购置税的意义 1.车辆购置税是税费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车辆购置税是税费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2.开征车辆购置税开征车辆购置税,有利于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有利于提高征管效率,降

    16、低征纳成本,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漫延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漫延 3有利于为城市维护建设和道路养护筹集稳定可靠的资有利于为城市维护建设和道路养护筹集稳定可靠的资金金 4有利于节能减排,引导汽车消费健康发展有利于节能减排,引导汽车消费健康发展【知识库】我国古代的车辆【知识库】我国古代的车辆 9 9.4.2.4.2 车辆购置税制度车辆购置税制度 9.4.2.1 课税对象课税对象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是购置暂行条例中列举的各种应税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是购置暂行条例中列举的各种应税车辆的行为。这里所称的购置行为,是指购买、进口、自车辆的行为。这里所称的购置行为,是指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

    17、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具体征税范围包括:为。具体征税范围包括:1汽车。包括各类汽车。汽车。包括各类汽车。2摩托车摩托车 3电车电车 4挂车挂车 5农用运输车农用运输车 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发布。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发布。9.4.2.2 纳税人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辆购置税的纳税人。9.4.2.3 税率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车辆购置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公布。车辆购

    18、置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公布。9.4.2.4 计税依据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的税基(又称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车辆购置税的税基(又称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下列规定确定: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税基,为纳税人购买应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税基,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销售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销售方在车价以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违约金、包方在车价以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违约金、包装费、运输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和其他收装费、运输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和其他收费),但不包

    19、括增值税税款。费),但不包括增值税税款。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税基,为进口应税车辆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税基,为进口应税车辆的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和消费税税额之和。用公式表示如的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和消费税税额之和。用公式表示如下:下:税基关税完税价格税基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关税+消费税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税基,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暂行条例规定的的应税车辆的税基,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9.4.2.5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车辆

    20、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计税依据税率【例【例9-3】9.4.2.6 减免税减免税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如挖掘机、平地机、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如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车、推土机

    21、等),免税。车、装载车、推土机等),免税。4防汛专用车、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防汛专用车、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5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自用的国产小汽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自用的国产小汽车(限车(限1辆),免税。辆),免税。6.长期来华定居专家出口自用的小汽车(限长期来华定居专家出口自用的小汽车(限1辆),免税。辆),免税。7.自自2014年年9月月1日至日至2017年年12月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8.自自2015年年10月月1日至日至2016年年12月月31日,对购置日,对购置1.6升及升及以下排量以下排量的的乘

    22、用车减按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9.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定免税或者减税。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减税范围的,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9.4.2.7 征收管理征收管理 1.征税环节征税环节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环节为使用环节,及纳税人应当在向公车辆购置税的征税环节为使用环节,

    23、及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辆购置税。2.纳税期限纳税期限 纳税人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纳税人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得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申报纳税。日申报纳税。3.纳税地点纳税地点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4.纳税申报纳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课征制。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课征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重复征收车辆购置税。不再重复征收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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