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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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 城市 维护 建设 教育费附加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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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第4章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 4.1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4.2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 4.1 城市维护建设税 4.1.1 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4.1.1.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所按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所筹资金专门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一种税。筹资金专门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一种税。4.1.1.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1.具
2、有附加税性质具有附加税性质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税额为税基,附加于为税基,附加于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上,是税上加税,税额之上,是税上加税,本身并没有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本身并没有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2.具有特定用途具有特定用途 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明确的征税目的,所筹资金专用于城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明确的征税目的,所筹资金专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4.1.1.3 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意义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意义 1.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利于扩大和稳定
3、城市建设所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利于扩大和稳定城市建设所需资金的来源,加速全国城市的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加速全国城市的维护建设。2.促进新兴城市的开发和老城市的扩展及改造,迅速改变促进新兴城市的开发和老城市的扩展及改造,迅速改变我国城市市政设施陈旧落后的状况,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我国城市市政设施陈旧落后的状况,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使城市的维护建设随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更好地境,使城市的维护建设随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更好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发展生产,繁荣经济。4.1.24.1.2 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制度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制度 4.1.2.1 征税对象征税对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对象是
4、纳税人所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增值税、消费税费税税额,但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消费税、增值税不征税额,但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消费税、增值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城市维护建设税。4.1.2.2 纳税人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自团体、其他单位,
5、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自2010年年12月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4.1.2.3 税率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的税率档次也不同。具体规定是:适用的税率档次也不同。具体规定是: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
6、,税率为1%。4.1.2.4 计税依据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增值税、消费税消费税税额。纳税人违反税额。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有关税法规定有关税法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金,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金,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在被查补依据。纳税人在被查补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补征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并征收滞纳金和应同时补征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并征收滞纳金和罚金。罚金。免征或减征免征或减征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时,
7、同时免征减征城市维护时,同时免征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建设税。出口货物需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出口货物需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市维护建设税。4.1.2.5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应缴纳城建税税额的多少,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纳税人应缴纳城建税税额的多少,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决定,其计算公式为:税额决定,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额适用税率税率【例例4-1】4.1.2.6 税收优惠税收优惠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消费税增
8、值税、消费税的实缴税额为税基并同的实缴税额为税基并同时征收,故不应另行规定减免税。但个别纳税人确有困难时征收,故不应另行规定减免税。但个别纳税人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予以减免税照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予以减免税照顾。顾。4.1.2.7 征收管理征收管理 1.纳税环节纳税环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就是纳税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就是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增值税、消费税费税的环节。纳税人只要发生的环节。纳税人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的纳税义务,就要在同样的环节,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就要在同样的环节,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
9、税。2.纳税期限纳税期限 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由纳税人在缴纳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由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时时同时缴纳的,所以其纳税期限分别与同时缴纳的,所以其纳税期限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的纳税期限一致。税期限一致。3.纳税地点纳税地点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是纳税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是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地点。的地点。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纳税地点为: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纳税地点为:(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
10、,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2)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个省内的,其生产的原油,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个省内的,其生产的原油,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应纳税款由核算单位按照各油井的产量和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款由核算单位按照各油井的产量和规定税率,计算汇拨各油井缴纳。所以,各油井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汇拨各油井缴纳。所以,各油井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由核算单位计算,随同增值税一并汇拨油井所在地,由应由核算单位计算,随同
11、增值税一并汇拨油井所在地,由油井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油井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3)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同增值税、消费税增值税、消费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4.2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 4.2.1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概念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概念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的一种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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