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国际私法》名词解释筒述题题库及答案(b试卷号:10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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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私法 国家 开放 大学 电大 本科 名词解释 筒述题 题库 答案 试卷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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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国际私法名词解释筒述题题库及答案(b试卷号:1020)一、名词解释1. 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2. 法定继承的区别制也称分割制,即主张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 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3. 平行管辖也称选择管辖、竞争管辖、重叠管辖或公共管辖,是指一国法院可基于原告的合法选择而享有管辖权, 同时也承认其他国家对这类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情况。4. 法律域内效力又称为法律的属地效力,是指一个国家法律的空间效力,即一国法律对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人(包括本 国人、外国人、
2、无国籍人)、位于本国境内的物和发生在本国境内的事都具有拘束力。5. 外国法人的认许是指对外国法人以法律人格者在内国从事民事活动的认可,它是外国法人进入内国从事民事活动的前 提。6. 法定继承的同一制又称为单一制,即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管遗产分布在多少个国家,也不区分遗产中的动产和不动 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制度。7. 仲裁条款的独立性是指当国际商事合同无效或失效时,作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应独立于该合同而继续有效。8. 法律冲突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对该民事关系规定的不同,两个或 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都要求适用或都可以适用于该民事关系
3、而造成的法律冲突现象。9. 先决问题又称附带问题,涉外民事关系中主要问题的解决是以另一个问题的解决为条件的,这另一个问题就是 先决问题。10. 侵权行为自体法是指与侵权案件及案件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那个国家的法律。侵权行为自体法理论是英国学者莫里 斯于1951年在哈佛法律评论发表的论侵权行为自体法一文中提出来的。11. 外国法人的认许是指对外国法人以法律人格者在内国从事民事活动的认可,它是外国法人进入内国从事民事活动的前 提。12. 直接适用的法是指由于其自身所体现的立法目的和政策决定必须直接适用于某种涉外民商事关系的强制性法律规 范。13. 特征性履行说是大陆法系国家用来判定最密切联系地的一
4、种理论和方法。它要求法院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何方 的履行最能体现合同的特性来决定合同的法律适用。14.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或己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书面协议。二、筒述题1. 简述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答: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如下:(1)不同国家的法人、公民之间进行经济交往和民事往来,形成大暈的涉外民事关系;(2分)(2)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不同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这是法律冲突产生的重要条件,如果 各国对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规定相一致,就不存在法律冲突问题了;(3分)(3)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作用于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而这
5、两个国家的法 律规定不同时,便产生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的冲突;(3分)(4)一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这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重要条件。(2分)2. 简述合同中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原则。答:合同中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原则是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有效性不受合同有 效性的影响。即使合同无效或合同终止,仲裁条款仍然有效。(2分)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学说的理论根据是:(1)合同规定当事人双方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仲裁条款规定当事人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得不到实现 时的法律救济措施。合同得到全部履行,仲裁条款无须履行,合同未履行,则需履行仲裁条款,二者彼此 独立;(3分)(
6、2)仲裁条款有独立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合同形式要件和合同实质要件是否符合合同 准据法的规定,仲裁条款的有效性取决于仲裁机构所在地国家法律或仲裁规则对仲裁条款形式、内容的规 定。判断二者有效性的法律根据不同;(3分)(3)仲裁条款独立于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合同中的任何其他条款均可与仲裁条款分开,合同中的其他 条款是否有效,不影响仲裁条款对当事人的拘束力。(2分)3. 简述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方式。答: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方式就是指意思自治的方式,通常有两种,明示的意思自治与默示的意 思自治。(4分)明示的意思自治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缔约之前或在争议产生之后,以文字或言词明确作出选择合同
7、准据 法的意思表示。最通行的方式是在合同中列入“法律选择条款”或通过标准合同作出统一约定。大多数国 家的立法都釆用明示意思自治的方式。(3分)默示的意思自治是指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准据法的情况下,通过缔约行为或其他一些因素来 推定当事人己默示同意该合同受某一特定国家法律的支配。(3分)4. 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答: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是指被请求国法院以何种方式承认和执行请求国法院的判决。承 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规定不同。(3分)(1)执行令程序:大陆法系国家采用这种方式。被请求国法院根据请求国法院的请求,对原判决进行 形式审或实质审,
8、认为该外国法院判决符合承认和执行条件的,须发执行令,交付执行。(3分)(2)诉讼和登记程序:英美国家采用。所谓诉讼式程序,也称重新起诉程序,即英美国家法院不直接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如果外国法院判决需在英美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则需当事人重新在英美国家 法院起诉,同时将外国法院判决作为证据提交,经英美国家法院重新审理,如果认为外国法院的判决与本 国法律无抵触之处,则作出一个内容与外国法院判决相同的判决,然后根据一般程序予以执行。(4分)5. 简述准据法的法律特征。答:准据法具有以下两个法律特征:(1)准据法必须是经过冲突规范援引才能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未经冲突规范的援引就能适用 于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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