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第十一章课件.pptx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电子商务法第十一章课件.pptx》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电子商务 第十一 课件
- 资源描述:
-
1、第第11章章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纠纷的解决纠纷的解决学习要点电子商务纠纷的管辖电子商务纠纷的法律适用电子商务纠纷解决的解决方式【现在开庭现在开庭】网络犯罪案件管辖的确定网络犯罪案件管辖的确定 【基本案情】【你是法官】1请指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什么?2如果你是法官应当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权?法律讲堂11.1电子商务纠纷的司法管辖11.2电子商务纠纷的法律适用11.3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方式第十一章11.1l 11.1.1 电子商务对传统管辖权依据的挑战l 11.1.2 电子商务纠纷诉讼管辖的基本问题l 11.1.3 电子商务中民事侵权纠纷的管辖地1.司法管辖权区域界限模糊化以及国家司法主权的弱化司法管辖权
2、区域界限模糊化以及国家司法主权的弱化 传统管辖权理论认为一个因素要要成为法院行使管辖权的依据,必须具有两个条件;该因素自身有时间或空间上的相对稳定性,至少是可以确定的;该因素与管辖区域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联度 这种管辖权依据确定制度是建立在各个民族国家的相互主权独立的基础上的,而管辖权本质上是国家主权在司法领域的体现 但Internet环境是一个开放的全球系统,没有明确的国家界限的划分;使得Internet用户的活动受到主权国家的管辖相对较弱。各个国家的司法管辖区域的划分模糊化,各国的司法主权也进一步弱化2.传统管辖权依据的弱化与不易确定化 传统理论依据国家的属人,属地原则以及当事人的合意通常以
3、住所、国籍、行为地、财产、意志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但在网络中这些依据要么变的相对弱化,要么变的多样化,不易确定化3.“原就被”理论的困境 在传统的诉讼中,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认为是理所当然而且应该予以优先考虑的原则。这是“正当程序”原则在诉讼法中的体现,也是从诉讼经济、取证容易、判决有利于执行等角度所做的制度设计。但在网络环境下,被告的住所地的确定本身就存在着问题,网络上活动者应该知晓他自己的行为结果会在世界范围内发生,但他往往不能准确的预见到其活动直接或者间接延伸到的具体区域网络空间打破了主权疆域和地域的界限,使据以确定法院管辖权的连结因素出现了一种复杂甚至模糊的倾向,如何确定
4、基于网络的电子商务纠纷的管辖问题是有效解决电子商务纠纷的首要问题,也是法律界面临的最紧迫的任务。基于互联网上发生的民事纠纷而言,管辖问题也即是解决由哪一个地点的法院对涉及互联网纠纷的案件进行管辖。1.1.被告居住地被告居住地 网上侵权行为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网站经营者;一种是登录网站的任何第三人。若网上侵权行为人为网站经营者,则要先弄清几个基本概念,以具体确定被告住所地。(1 1)网站服务器地址)网站服务器地址 网站本身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网站只是某个民事主体设立人事某种事业的工具。对于经营性网站而言,网站是用来营利的工具。但网站不仅在现实世界中具有地址,在虚拟世界中也有地址。网站在现实
5、世界中的地址是网络服务器所在地,即装有网络服务器软件的硬件服务器设备所在地。(2 2)网址)网址 网站在虚拟世界的地址即网址,即是IP地址。IP地址和域名相对应。尽管从IP地址或者域名上有时可以判断接入互联网的服务器所在地,但是,既不能以域名注册地,也不可能以域名所反映的地址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更不可能以IP地址作为管辖依据。(3)网站设立人地址 网站设立人即设立并经营网站的人,是网站的所有者或经营者,是享有网站经营的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主体。该主体是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和组织。如果设立人是自然人,那么其地址作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如果是法人和其他组织,那么其注册地或主要办公地即为其他住所地。在
6、网站经营方面发生侵权行为情况下,网站所有者或经营者的住所地而不是服务器所在地应当成为管辖的依据。网站所有者的住所地可能与服务器所在地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在不一致时网站所有者或经营者的住所地应当成为诉讼管辖地。2.侵权行为地 侵权行为地通常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地点;侵权行为结果 发生地通常为受害人受侵权行为影响而遭受损失的地点。在网络环境下,侵权行为实施必须通过一定的计算机设备进行,因此,侵权行为实施地的确定应当以侵权行为人实施复制、传输等侵权行为的设备为线索,认定其所实施侵权行为地点。在网络环境下,对侵权行为地的判断在某些情形下存在着困难
7、甚至不可能。为此,更多的国家选择损害结果发生地作为确定管辖权的基础。11.2l 11.2.1 法律适用于管辖权的关系l 11.2.2 几种常见的电子商务纠纷的法律适用第十一章 法律适用与管辖权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管辖权是指应该由哪一国法院来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法律适用则是指应该适用哪一国法律来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取得管辖权的法院并不一定就适用本国的国内法来审理案件,它会根据本国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应该适用的法律。这种被选择适用于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律在国际私法上叫做“准据法”,而用以确定准据法的法律规定叫做“冲突规范”。管辖权的确定会对法律适用产生相当大的影响。网络版权纠纷网络版权纠纷网络名
8、誉纠纷网络财产纠纷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均依法享有著作权。除法律规定外,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发表、转载或其他侵犯作者著作权的行为。就主体论,在网络版权纠纷中,首先明确的应该是,被告是否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其纠纷是否基于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或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而产生。其本质,要将搜索引擎版权纠纷等与外挂、私服的版权纠纷相区别。在客观行为上,要明确双方是否履行了“通知和删除”的简易程序。通知了而不删除,则为侵权;通知了删除了,则可免责。在涉及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网络名誉侵权案中可参照版权纠纷,即首先明确的应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