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放射防护新基本标准的制定背景与主要特点及基本要求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我国放射防护新基本标准的制定背景与主要特点及基本要求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我国 放射 防护 基本 标准 制定 背景 主要特点 基本要求 课件
- 资源描述:
-
1、胡荣祥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放射处l GB18871-2002l2003年4月1日施行1、电离辐射防护标准是辐射防护基础结构的关 键要素2、国际放射防护标准的新进展3、我国放射防护基本标准的历史沿革l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辐射防护基础结构放射防护法规与标准审管部门足够的资源足够数量受过培训的合格人员l放射防护基本标准是放射卫生防护工作的纲l放射防护标准:技术的结晶与管理经验的升华1、防护管理 2、防护技术 3、电离辐射剂量学 4、放射生物学 5、放射卫生学 6、放射毒理学 7、放射生态学 8、放射损伤防治 9、核安全及相关学科放射l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基本建议书l1925年
2、:第一届国际放射学大会(ICR)成立了“国际X射线单位委员会”,即“国际辐射单位与测量委员会(ICRU)”的前身l1928年:第二届国际放射学大会成立了“国际X射线与镭防护委员会”,即ICRP的前身。lICRP的出版物是各国制定放射防护标准的依据,其基本建议书经历了三个阶段。表表1 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历史时期的ICRP基本建议基本建议出版物序号及发表年份主要概念职业照射主要的年个人剂量限值1号(1959)6号(1964),9号(1966)最大容许剂量性腺、红骨髓,全身均匀照射5rem26号(1977)剂量限值体系(防护三原则)有效剂量当量50mSv60号(1991)辐射防护体系(防护三原则)有
3、效剂量20mSv(允许连续5年内平均等)lIAEA是联合国系统内一个独立的政府间组织,以加速和扩大原子能对世界和平、健康及繁荣的贡献为宗旨,重视辐射防护与核安全。l以IAEA安全丛书发表的国际安全基本标准,对协调和加强国际间放射防护发挥重要作用。l1996年经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国际劳工组织(IL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核能局(OECD/NEA)、泛美卫生组织(PHAO)、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核安全咨询组(INSAG)共同倡议并批准后,115号安全丛书正式发行。表表2 以以IAEA安全丛书发表的基本安全标准安全丛书发表的基本安全标准安全丛书序号(年份)标准名称共同倡议组织主要依据
4、9号(1962),(1967),(1982)辐射防护基本安全标准(BSS)IAEA,ILO,OECD/NEA,WHO1982年出版以ICRP26号出版物为依据115号(1996)(1994曾先出115-1号暂行版)国际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安全标准(IBSS)FAO,IAEA,ILO,OECD/NEA,PAHO,WHOICRP60号出版物,INSAG3号报告(国际核安全咨询组)放射放射l1960:放射性工作卫生防护暂行规定l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和国家科委联合执行l配套技术法规电离辐射的最大容许剂量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的卫生防护细则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须知l可视为第一代放射防护基本标准放射放
5、射l放射防护规定(GBJ8-74)1974年5月1日起试行,共7章5附录技术标准与管理要求合为一体,为第二代放射防护基本标准采用ICRP第1、6、9号出版物推荐的“最大容许剂量”概念和剂量限值,职业照射的年最大容许剂量当量5rem放射工作场所相邻及附近地区工作人员和居民的年限制剂量当量放射性物质的最大容许浓度和限制浓度放射性物质污染表面的控制水平放射性废物、废水、废气的治理和排放开放型放射工作单位的分类及其工作场所的分级建筑物的主要防护要求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辐射监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l1979年4月1日起实行,卫生、公安、国家科委联合发布放射放射l国际接轨:ICRP第26号出
6、版物(1977)l标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1979)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委员会(1981)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分委会(1985)l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11章6附录,1985年4月1日起实施l辐射防护规定(GB8703-88)11章11附录,1988年6月1日起实施lGB4792-84、GB870388为第三代放射防护基本标准放射放射l联合研制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l第四代放射防护基本标准卫生部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国防科工委国防科工委卫生部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核安全局中国核工业总
7、公司联合研制我国统一的新基本标准高级顾问(3人)-部门联络员(4 3人)-编制组(7人)-秘书(2人)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分委会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辐射防护分委会图1 联合研制我国统一的新基本标准组织机构图1、实践必须是正当的,即只有某种实践给受照个人或社 会所带来的利益,超过该实践引起或可能引起的辐射 危害时,才可以接受这种可引起辐射照射的实践;2、所有相关实践的复合照射所致个人的剂量不应超过规 定的相应剂量限值;3、防护与安全应是最优化的,即应采取最有效的防护与 安全措施,使得考虑了各种经济和社会因素之后,在 照射的大小、受照的人数以及发生照射的可能性等方 面均保持在
8、可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水平,同时使所致 剂量不超过规定的约束值;4、只要正当,则应通过干预减少那些不属于某种实践的 或失控的源引起的辐射照射,并且干预措施也应是最 优化的;5、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尤其获准从事涉及辐射源的某 种实践的法人应对有关的防护与安全承担主要责任;6、应重视培养和保持良好的安全文化素养;7、应将纵深防御措施引入辐射源的设计和运行程序中,以弥补防护与安全措施中可能发生的失效和失误;8、应通过优质的营运管理和良好的工程实践、质量保证、人员培训与资格审查、全面的安全评价以及持续不断 的经验反馈来确保防护与安全。l组成:前言、11章、9附录lGB188712002规定的内容按一般要
9、求、主要要求和详细要求三个层次逐层深入GB18871-2002前言第1章 范围第2章 定义一般要求主要要求详细要求附录第3章 一般要求第4章 实践第5章 干预6 章职业照射控制7 章医疗照射控制8 章公众照射控制9 章潜在照射控制10 章应急照射控制11 章持续照射控制附录ABCGDFEH附录J1、统一的新基本标准涵盖面广,系统性强;2、既与国际接轨,又有我国特色;3、把“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并列;4、放射防护技术要求与管理要求并重;5、职业照射的控制有重大改变;6、加强防护可控天然辐射照射;7、突出医疗照射的防护;8、充实干预的防护体系,加强应急准备与响应l(一)统一的新基本标准涵
10、盖面广,系统性强强制性地规定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的各方面要求结构合理:分三个层次逐层深入较全面规定防护与安全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结束了第三代两个基本标准并存的状态l(二)既与国际接轨,又有我国特色等效采用IBSS,并及时吸取ICRP65、73、75、76、82等新出版物及其有关原则从我国实际出发,对IBSS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取舍增删l(三)把“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并列概念扩展:把“电离辐射防护”扩展为“防护与安全”源的安全作为防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l(四)放射防护技术要求与管理要求并重积极倡导培植安全文化素养,推动辐射防护基础结构建设防护与安全由政府审管,有关法人负主要责任管理
11、要求成为新基本标准的重要组成部份l(五)职业照射的控制有重要改变职业照射定义更新职业照射年个人剂量限值降低对孕妇和未成年人加强保护,如对1618岁实习生的年有效剂量限值为6mSv放射工作场所控制区和监督区的划分职业照射监测职业健康监护l(六)加强防护可控天然辐射照射涉及天然辐射源的实践所产生的流出物的排放或放射性废物的处置所引起的公众照射;一定条件下工作场所的氡引起的职业照射;喷气飞机高空飞行中机上工作人员所受宇宙射线照射;审管部门规定的需要遵循基本标准对实践的要求的其它天然辐射照射。l通常情况下的天然辐射照射可视为一种持续照射,应遵循基本标准有关干预的要求l(七)突出强调医疗照射的防护首次建
12、立了放射诊断和核医学诊断的医疗照射指导水平;接受131I治疗的患者,仅当体内放射性活度降至400MBq以下方可出院l(八)充实干预的防护体系,加强应急准备与响应确保防护与安全,加强应急与响应对实践和干预提出不同要求规定放射性残存物持续照射的剂量约束(一)新基本标准的适用范围l适用范围:实践和干预中人员所受电离辐射照射的防护和实践中源的安全;不适用于非电离辐射对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的防护l将过去“电离辐射防护”扩展为“防护与安全”,强调包括源的安全(二)新基本标准的术语和定义l附录J按概念体系进行分类lJ1基本定义(6条);J2辐射与源(22条);J3辐射的生物效应(4条);J4辐射量和单位(22
13、条);J5实践中的防护与安全(37条);J6干预中的辐射防护(12条);J7防护与安全管理(23条)l较新概念:辐射源;防护与安全;危险;剂量约束;纵深防御;安全文化素养;医疗照射指导水平;持续照射;审管部门;l旧语新义:职业照射;控制区;监督区(三)防护与安全的一般要求l适用范围:实践和干预两类活动中的防护与安全l责任方与责任:注册者或许可证持有者,用人单位l监督管理:政府审管是确保防护与安全的关键(四)对实践的主要要求 实践实践:任何引入新的照射源或照射途径、或扩大受照人员范围、或改变现有源的照射途径网络,从而使人们受到的照射或受到照射的可能性或受到照射的人数增加的人类活动。l基本原则基本
14、原则:除非排出或豁免,均应要求;运输l管理要求:管理要求:通知、批准(注册、许可)、豁免、解控(四)对实践的主要要求l辐射的防护要求:实践的正当性、剂量限制和潜在照射危险限制、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l营运管理要求:培植安全文化素养l技术要求:实物保护、纵深防御、工程实践l安全的确认:安全评价、监测与验证、记录(五)对干预的主要要求 干预:干预:任何旨在减小或避免不属于受控实践的或因事故而失控的源所致的照射或照射可能性的行动。l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正当化、最优化原则、并区别对待l(五)对干预的主要要求l管理要求:管理要求:l 许可证持有者:应制定应急计划或程序许可证持有者:应制定应急计划或程序l 区分
15、场内应急区分场内应急 (许可证持有者)(许可证持有者)l 与场外应急职责(干预组织)与场外应急职责(干预组织)l 场内应急与场外应急相互协调场内应急与场外应急相互协调l 都需要经审管部门批准都需要经审管部门批准l(五)对干预的主要要求l辐射防护要求:辐射防护要求:l干预的正当性:干预的正当性:为避免或减少照射,只要采取防护为避免或减少照射,只要采取防护行动或补救行动是正当的,就应采取相应行动行动或补救行动是正当的,就应采取相应行动l干预的最优化:干预的最优化:考虑干预形式、规模、持续时间等考虑干预形式、规模、持续时间等l 酌情重新审议:酌情重新审议: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干预计划,如根据实际情况,
16、修正干预计划,如释放的性质、气候条件和其它有关非放射性因素等释放的性质、气候条件和其它有关非放射性因素等l职业照射及相关术语的定义职业照射及相关术语的定义l职业照射:除了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所排除的照射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予以豁免的实践或源所产生的照射以外,工作人员在其工作过程中所受的所有照射。l被排除的:在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之外的,特指那些本质上不能通过实施本标准的要求对照射的大小或可能性进行控制的照射情况,如人体内的K-40,到达地球表面的宇宙射线等所引起的照射。(中微子,难以屏蔽)豁免:指实践或实践中的源经确认符合规定的豁免要求或水平并经审管部门同意后被本标准的要求所豁免。工作人员:受
17、聘用全日、兼职或临时从事辐射工作并已了解与职业辐射防护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的任何人员(自聘用人员被认为同时具有法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在在6.16.1责任一条中首先明确:责任一条中首先明确:注册者、许可证持有者和用人单位应注册者、许可证持有者和用人单位应对工作人员所受职业照射的防护负责,并应遵守本标准的有关要对工作人员所受职业照射的防护负责,并应遵守本标准的有关要求。求。注册者、许可证持有者和用人单位主要责任是:注册者、许可证持有者和用人单位主要责任是:(1 1)贯彻执行职业防护与安全最优化和限制职业照射剂量的原则;贯彻执行职业防护与安全最优化和限制职业照射剂量的原则;(2 2)建立实施本标准有关
18、要求的防护与安全方针、程序和组织机构;建立实施本标准有关要求的防护与安全方针、程序和组织机构;(3 3)提供适当而足够的防护与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和监测设备;提供适当而足够的防护与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和监测设备;(4 4)提供必要的健康监护和服务;提供必要的健康监护和服务;(5 5)提供适当而足够的人力资源提供适当而足够的人力资源,并根据需要定期培训工作人员;并根据需要定期培训工作人员;(6 6)按照本标准的要求保存有关的记录;按照本标准的要求保存有关的记录;工作人员(有关责任方之一)的主要责任是:工作人员(有关责任方之一)的主要责任是:(1)遵守有关防护与安全规定、规则和程序;(2)正确使用
19、监测仪表和防护设备与衣具;(3)接受必要的防护与安全培训和指导;(4)在防护与安全(包括健康监护和剂量评价等)方面与注册者、许可证持有者和用人单位合作,提供有关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经验与信息;(5)发现违反或不利于遵守本标准的情况,应尽快向注册者、许可证持有者或用人单位报告。l剂量限值变化情况的回顾剂量限值变化情况的回顾 l 剂量限值是剂量限值是ICRP第第26号建议书提出的放射防护三原号建议书提出的放射防护三原则中的一项原则,也是正常情况下的剂量控制的重要则中的一项原则,也是正常情况下的剂量控制的重要措施。剂量限值制定的主要依据是辐射对人体健康的措施。剂量限值制定的主要依据是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20、,同时考虑到经济发展、人们对辐射危害的认知危害,同时考虑到经济发展、人们对辐射危害的认知等社会因素。等社会因素。lICRP在其建议书中提出的剂量限值已为世界上多数国在其建议书中提出的剂量限值已为世界上多数国家普遍采用。在辐射应用和辐射防护发展的不同历史家普遍采用。在辐射应用和辐射防护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阶段,ICRP依据人类对辐射效应研究的最新资料,特依据人类对辐射效应研究的最新资料,特别是辐射流行病学资料不断提出新的限值。可以看出,别是辐射流行病学资料不断提出新的限值。可以看出,随着人类对辐射危害研究的不断深入和时间的推移,随着人类对辐射危害研究的不断深入和时间的推移,剂量限值是逐渐降低的。
21、剂量限值是逐渐降低的。时间时间发表者发表者数值数值换算成每天换算成每天的剂量率的剂量率 名称名称19021902RollinsRollins胶片照射胶片照射7 7分钟未能分钟未能暴光的剂量暴光的剂量100 100 mSvmSv/天天对人无害剂量对人无害剂量19251925MutschllerMutschller皮 肤 红 斑 剂 量 的皮 肤 红 斑 剂 量 的1/1001/1002 2 mSvmSv/天天耐受剂量耐受剂量19311931英国英国X X射线与射线与镭防护委员会镭防护委员会0 02 R/2 R/天天2 2 mSvmSv/天天耐受剂量耐受剂量19341934国际国际X X射线与射线
22、与镭防护委员会镭防护委员会0 02 R/2 R/天天2 2 mSvmSv/天天耐受剂量耐受剂量19361936美国美国X X射线与射线与镭防护委员会镭防护委员会0 01 R/1 R/天天1 1 mSvmSv/天天耐受剂量耐受剂量19501950ICRP ICRP 0 03 R/3 R/周周0 05 5 mSvmSv/天天最大允许剂量最大允许剂量19581958ICRPICRP5 5(N-18N-18)remrem,N N:年龄年龄 最大允许累积剂最大允许累积剂量量19591959ICRP ICRP 3 3 remrem/13/13周周0 038 38 mSvmSv/天天最大允许剂量最大允许剂量
23、19651965ICRP ICRP 5 5 remrem/年年0 017 17 mSvmSv/天天最大允许剂量最大允许剂量19771977ICRPICRP50 50 mSvmSv/年年0 017 17 mSvmSv/天天有效剂量当量有效剂量当量19901990ICRPICRP20 20 mSvmSv/年年0 005 05 mSvmSv/天天有效剂量有效剂量GB18871-2002标准附录标准附录B 规定的剂量限值与原基本标准规定的剂量限值与原基本标准放射卫生防护基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本标准(GB4792-84)的比较)的比较适用对象适用对象GB18871-2002GB18871-2002GB4
24、792-84GB4792-84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连续连续5 5年平均有效剂量年平均有效剂量20 20 mSvmSv,任何一年不超过,任何一年不超过50 50 mSvmSv年有效剂量当量不应超过年有效剂量当量不应超过50 50 mSvmSv学生学生(16-1816-18岁)岁)6 6 mSvmSv放射专业:放射专业:15 15 mSvmSv非放射专业:非放射专业:0 05 5 mSvmSv眼晶体(学生)眼晶体(学生)150 150(5050)mSvmSv150 150 mSvmSv皮肤(学生)皮肤(学生)500 500(150150)mSvmSv500 500 mSvmSv手足(学生)手足(学生)
25、500 500(150150)mSvmSv500 500 mSvmSvl应用新剂量限值的几点说明应用新剂量限值的几点说明lA.职业工作人员按连续的5年结算,年平均有效剂量20 mSv,必须是审管部门决定的5年,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lB.附录B所规定的剂量限值适用于在规定期间内外照射引起的剂量和在同一期间内摄入所致的待积剂量的和;计算待积剂量的期限,对成年人的摄入一般应为50年,对儿童的摄入则应算至70岁。lC剂量限值适用于实践所引起的照射,不适用于医剂量限值适用于实践所引起的照射,不适用于医疗照射,也不适用于无任何主要责任方负责的天然源疗照射,也不适用于无任何主要责任方负责的天然源的照射。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