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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第三章医疗机构法律制度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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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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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 医疗机构 法律制度 课件
    资源描述:

    1、章章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国家卫计委:国家卫计委:2014年年3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统计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统计 截至2014年3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97.8万个其中:医院2.5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8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2万个,其他机构0.3万个与2013年3月底比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增加22,667个,其中:医院增加1,39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06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19,473个。 医院中:公立医院13,388个,民营医院11,514个。与2013年3月底比较,公立医院增加9个,民营医院增加1,38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

    2、生服务中心(站)3.4万个,乡镇卫生院3.7万个,村卫生室64.9万个,诊所(医务室)18.6万个。与2013年3月底比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诊所增加,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减少。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94个,卫生监督所(中心)3,091个。与2013年3月底比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减少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减少161个。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首先掌握什么是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以及医疗机构的分类都有哪些;了解医疗机构的立法和现状;了解医疗机构的规划布局、设置、审批;了解医疗机构的登记和校验;掌握医疗机构的执业规则;了解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相关的法律

    3、责任;掌握个体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个体行医的开业条件以及急救医疗的相关管理规定。教学重点1、医疗机构的概念及含义。2、医疗机构的种类。 3、医疗机构的登记和校验。4、医疗机构的执业规则。5、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相关的法律责任。6、个体行医的开业条件。教学难点1、医疗机构的概念及含义2、医疗机构的种类 3、医疗机构的登记和校验4、医疗机构的执业规则概述第一节医疗机构的监督第五节医疗机构的执业第四节医疗机构的设置第二节医疗机构的登记第三节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概概 述述、医疗机构的概念、医疗机构的概念 医疗机构是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4、。 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 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根据设立卫生机构目的的不同,我国将卫生机构分为医疗机构和防疫机构等。前者主要以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为主,后者主要以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活动为主。 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三、医疗机构的类别三、医疗机构的类别 按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规模等,医疗机构可分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疗养院;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

    5、、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11、护理院、护理站;12、其他诊疗机构。卫生防疫、国境卫生检疫、医学科研和教学等机构在本机构业务范围之外开展诊疗活动以及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医学美容业务的,必须依据有关规定,申请设置相应类别的医疗机构。 按医疗机构的性质、社会功能及其承担按医疗机构的性质、社会功能及其承担的任务等,医疗机构可分为:的任务等,医疗机构可分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

    6、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如改善医疗条件、引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等。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 为促进卫生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我国允许开办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即外国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除外)与中国的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者合作形式设立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的设置医疗机构的设置 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制定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制定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是区域卫生

    7、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医疗机构的依据。它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其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等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其目的是统筹规划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分布,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分三级。省级和县级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都要以设区的市级所制定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基础。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原则和方法制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重点是100张床以下

    8、的医疗机构的具体配置和布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重点是500张床以上的医院、重点专科和重点专科医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等医疗机构的配置。 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 医疗机构不分类别、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服务对象,其设置必须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设置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设置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置医疗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9、;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在城市申请设置诊所的个人,应在城市申请设置诊所的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乡镇和村申请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发展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10、,并执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能够提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可以补充或完善当地在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资金和医疗设施方面的不足。同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是独立的法人;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中方在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中所占有的股份比例或权益不得低于30;合资、合作期限不超过20年;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审批三、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审批 卫生行政部门对设置医疗机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依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审查,对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11、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证书;对不予批准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理由。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设置审批权限的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其他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报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卫生部决定。 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经申请获卫生部许可后,按照有关规定向外经贸部提出申请。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

    12、企业批准证书。凭此证书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向规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不得设置分支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不予批准: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置人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不能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投资总额不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医疗机构选址不合理;污水、污物、粪便处理不合理等。 第三节第三节 医疗机构的登记医疗机构的登记 一、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一、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申请条件的申请条件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填写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填写( (医疗机构申请拭医疗机构申请拭业登记注册书业登记注册书) ),并提交下

    13、列材料:,并提交下列材料: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等。 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执业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等。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经审核合格的,发

    14、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投资不到位;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内容1执业登记的事项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事项是:类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所有制形式;注册资金(资本);服务方式;诊疗科目;房屋建筑

    15、面床位(牙椅);服务对象;职工人数;执业许可证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登记事项。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还应当核准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 2变更登记 医疗机构分立或者合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申请办理相应手续:保留医疗机构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新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设置许可和执业登记;终止医疗机构的,申请注销登记。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注册资金(资本)、服务方式、诊疗科目、床位(牙椅)、服务对象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向社

    16、会开放,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三、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校验三、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校验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怡机构的校验期为3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1年。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校验手续,并提交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等。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校验申请后30日内完成校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不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标准;限期改正期间;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

    17、形。 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暂缓校验期满仍不通过校验的,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的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医疗机构的通用名称为:医院、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疗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卫生站、卫生室、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防治院、防治所、防治站、护理院、护理站、中心以及卫生部规定或者认可的其他名称。可以作为医疗机构识别名称的有:地名、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医学学科名称、医学专业和专科名称、诊疗科目名称和其他批准使用的名称。 医疗机构的名称应当名副其实,与其类别或者诊疗科目相适应。各级地方人民政

    18、府设置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应当含有省、市、县、区、街道、乡、镇、村等行政区划名称,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设置单位名称或者个人的姓名。医疗机构名称中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及其简称、国际组织名称,或者含有“中国”、“全国”,“中华”,“国家”等字样以及跨省地域名称等,由卫生部该准,属于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的,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核准。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下列名称: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以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组成的名称;以医疗仪器、药品、医用产品命名的名称;含有

    19、“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名称等。 第四节第四节 医疗机构的执业医疗机构的执业一、开展诊疗活动的条件一、开展诊疗活动的条件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应当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都不得开展诊断、治疗活动。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未经许可和变更登记,不得向社会开放。医疗机构被吊销或者注销执业许可证后,不得继续开展诊断、治疗活动。 2 2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断、治疗活动断、治疗活动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

    20、科目开展诊断、治疗活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扩大业务范围。需要改变诊疗科目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按照政府物价等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医疗费用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政府物价等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4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应当佩带载有本人姓名、取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5医疗机构名称的使用 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匮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

    21、标有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和病历本册以及处方笺,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不得买卖、出借和转让。医疗机构不得冒用标有其他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和病历本册以及处方笺,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6病历的保存 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7.医疗广告医疗广告医疗广告,是指医疗机构通过一定的媒介或者形式,向社会或者公众宣传其利用科学技术诊疗疾病的活动。规范医疗广告的法律文件,除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以外,还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实行医疗广告发布内容格式化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合法的医疗广告

    22、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广告主资格合法;发布程序合法;广告内容符合格式化的要求,并且与医疗广告证明相符。医疗广告格式化,既是对广告内容的要求,也是对广告表现形式的限制。根据格式化的要求,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诊疗地点、从业医师姓名、技术职称、服务商标、诊疗时间、诊疗科目、诊疗方法、通信方式,以及医疗广告证明文号,有效期截止日。其中,医疗机构名称、证明文号及其有效期截止日为必须发布的广告内容;不得发布诊疗性病的广告;不得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医疗广告中禁止出现下列内容:有淫秽、迷信、荒诞语言文字、画面的;贬低他人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利用患者

    23、或者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的;冠以祖传秘方或者名医传授等内容的;单纯以一般通信方式诊疗疾病的;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宜进行广告宣传的诊疗方法;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医疗广告的管理机关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医疗广告专业技术内容的出证者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方可发布广告。 二、开展诊疗活动的规则 1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组织学习医德规范,督促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

    24、医疗质量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要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严格执行无菌消毒、隔离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处理污水和废弃物,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3 3按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文件按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文件 未经医师亲自诊查,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25、为死因不明者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只作是否死亡的诊断,不作死亡原因的诊断。如要求进行死亡原因诊断的,医疗机构应当指派医生对尸体进行解剖和有关死因检查后方能作出死因诊断。4 4尊重患者权利尊重患者权利 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征得患者同意,井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及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及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的批准后实施。 医疗机构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

    26、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并取得患者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合。 5 5对传染病等特殊患者的诊对传染病等特殊患者的诊治和处理治和处理 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6 6 药品管理药品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不得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和失效药品以及违禁药品。7 7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

    27、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第五节第五节 医疗机构的监督医疗机构的监督一、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及一、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职权其职权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对违反医疗机构管理的行为给予处罚。二、医疗机构评审二、医疗机构评审 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

    28、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 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其成员由医院管理、医学教育、医疗、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专家组成。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发给评审合格证书。对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 三、处罚三、处罚 (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

    29、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人员;擅自执业时间在3个月以上;给患者造成伤害;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二) )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不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不停止医疗活动停止医疗活动 医疗机构不按期办理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不停止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办理校验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三)出卖、转

    30、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转让或者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受让方或者承借方给患者造成伤害的;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非卫生技术人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四)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 除急诊和急救外,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情节轻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

    31、以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3000元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给患者造成伤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五五)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卫生技术工作 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使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使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的。 ( (六六) )出具

    32、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轻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延误诊治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给患者精神造成伤害的;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2003年初,学过一点医学知识但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安庆,在广东五华县海洋镇熬头村擅自开设“高峰诊所”行医。同年7月16日,万分因胸闷发热到高峰诊所诊治,安庆诊断万分是肺炎,在不具输液的条件下,对万分进行输液治疗。案情: 万分在输液过程中病情加重,出现抽搐、咯血的危重症状,后

    33、送海洋中心卫生院抢救无效于19日早上7 时许死亡。因其亲属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万分的死亡原因无法查清。同月21日,安庆到海洋派出所投案。此案中有哪些重要的法律事实? 属于非法行医罪还是医疗事故罪,为什么?2000年7月15日江南突发恶心、呕吐不止,经家人送临河铁路医院诊治。7月16日转传染病房治疗,确诊为急性无黄疸型肝炎。10天后江南被令出院,转呼和浩特铁路医院。但经治医师没有按规定为江南进行预先联系并进行治疗,致使江南于7月25日、8月2日、8月13日从临河-呼和浩特之间往返6次就医。案情: 由于25天的停药和路途往返,江南病情恶化,于8月18日再次入住临河医院。次年1月 疾病诊断为慢性肝

    34、炎。不久妻子与其离婚。2001年7月江南向临河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临河铁路医院承担责任并给予赔偿。 被告临河铁路医院是否应对江南的病情恶化承担责任并给予赔偿?为什么?(请做法理分析,提出法律依据)分析思路: 被告在对原告诊疗过程中有无过错;如果有,其过错与原告疾病演变过程有无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基本要求第5条,法定义务第1条。 医师执业规则:义务第2条。 医疗损害侵权赔偿规定:民法通则第119条。 试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开展试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开展诊疗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诊疗活动,必须依法取得A.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B.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C.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D.医疗机

    35、构校验申请书E.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的工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的工作为作为A.医疗后勤服务B.医疗卫生技术C.医院安全保卫D.医院财务审计E.医疗器械采购 医疗机构对其医疗废物暂时医疗机构对其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A. 1天B. 2天C. 3天D. 4天E. 5天医疗机构发现发生或者可能发医疗机构发现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A.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B.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C.在

    36、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D.在6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E.在8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收受回扣或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依法对其给予罚款处罚的者其他利益,依法对其给予罚款处罚的机关是机关是A.卫生行政部门B.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劳动保障行政部门E.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机构从事药剂技术工作必医疗机构从事药剂技术工作必须配备须配备A.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B.管理制度C.检验仪器D.相应的卫生条件E.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

    37、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下列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A.省级卫生行政部门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C.防治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D.防治措施和追踪调查措施E.防治措施和紧急控制措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属于A.一级医疗事故B.二级医疗事故C.三级医疗事故D.四级医疗事故E.严重医疗差错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开展产前诊断的,必须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A.审查B.审核C.认可D.许可E.确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开展诊疗活动,必须依法取得A.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B.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C.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D.医疗机构校验

    38、申请书E.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思考题及参考书(一)思考题(一)思考题1、你是如何理解医疗机构的?它与卫生机构的、你是如何理解医疗机构的?它与卫生机构的区别是什么?区别是什么?2、医疗机构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分为哪些种类?、医疗机构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分为哪些种类? 3、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应遵循哪些规则?、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应遵循哪些规则?4、个体开业行医应遵循哪些规则?、个体开业行医应遵循哪些规则?5、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疗机构的登记和对医疗机构的登记和校验是如何规定的?校验是如何规定的?6、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二)参考书1、朱新力 王国平主编,卫生法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2、樊立华 主编,卫生法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年版。3、郑平安主编,卫生法学,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4、赵同刚主编,卫生法,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年版。5、吴崇奇 达庆东主编,卫生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6、姚武 主编,卫生法学,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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