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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税法原理基础知识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 文档编号:3166013
  • 上传时间:2022-07-27
  • 格式:PPT
  • 页数: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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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税法 原理 基础知识 课件
    资源描述:

    1、什么是税收公共品u效用的不可分性u消费的非竞争性u受益的非排他性由于具有的特征不一样,可以分为纯公共品和准公共品什么是税收政府作为提供公共品的公共部门出现,税收是政府从社会成员强制地、无偿地转移部分社会产品所有权或支配权来弥补公共品成本的分配手段。什么是税收税收存在的必要性税收存在的必要性是满足公共欲望、提供公共物品的最有效、最重要的手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在公共物品领域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对社会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进而可以成为宏观调控和保障经济与社会稳定的政策工具什么是税收提问:政府的财政收入除了税收外还有哪些形式?税收的概念和特征税收税收是国家或公共团体为实现其公共职能,而按照预定的标

    2、准,强制地、无偿地从私人部门向公共部门转移的资源,它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手段。税收的概念和特征基本特征基本特征v强制性v无偿性v固定性税收的依据课税的依据课税的依据纳税人必须据以缴纳税款的原因和国家可以据以征收税款的理由。国家课税的依据主要是市场失灵的存在和对公共物品的需要税收的职能v(一)分配收入:获取财政收入和收入的再分配v(二)配置资源的职能:影响投资与储蓄,影响资产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影响各类资源的配置v(三)保障稳定的职能促进经济稳定税与费的区别v主体不同v特征不同v用途不同税收的价值构成社会产品的价值构成C+V+M税收不能课及C和V部分税收支出的形式减免税税收扣除

    3、税收抵免税收饶让优惠税率盈亏互抵退税税收递延税收支出的形式税基优惠:盈亏互抵、税收扣除税率优惠:重新制定税率、零税率、负税率税额优惠:退税、税收抵免、减免税纳税时间优惠税收原则效率原则效率原则公平原则公平原则稳定原则稳定原则税法的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的概念有权的国家机关有权的国家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机关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税法的概念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法的调整对

    4、象国家与纳税人间的利益分配国家与纳税人间的利益分配各级政府间的税收利益分配各级政府间的税收利益分配税法的概念广义的税法:广义的税法: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税收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另一方面,即包括税收法律、税收法规、另一方面,即包括税收法律、税收法规、地方性税收法规、税收规章地方性税收法规、税收规章税法的特征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定法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义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务性法规从内容上看,税法具有综合性从内容上看,税法具有综合性税法基本原则税收法律主义税

    5、收法律主义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依法稽征税法基本原则税收公平主义税收公平主义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税负不同。税收基本原则税收合作信赖主义税收合作信赖主义1、税务机关的合作信赖表示应是正式的2、对纳税人的信赖必须是值得保护的3、纳税人必须信赖税务机关的错误表示并且据此已做出某种纳税行为税收基本原则实质课税原则实质课税原则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上是否符合课税要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上是

    6、否符合课税要件。件。税法适用原则是指税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运用税收法律是指税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运用税收法律规范解决具体问题所必需遵循的准则。规范解决具体问题所必需遵循的准则。税法适用原则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优位原则法律法规规章法律法规规章税法适用原则我国的税法等级我国的税法等级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务规章税务行政规范税法适用原则税收法律税收法律制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关于外商投资企

    7、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条例的决定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条例的决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决定发票的决定税法适用原则税收法规税收法规制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我国税收立法的主要形式税法适用原则税务规章税务规章制定: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税法适用原则税务规章的权限范围税务规章的权限范围1.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行政法规对税收事项已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制定税务规章2.制定税务规章的目的是执行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而不能另行创设法律和国务

    8、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所没有规定的内容3.税务规章原则上不得重复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税法适用原则税务规章的施行时间税务规章的施行时间一般应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行税法适用原则税务规章的解释税务规章的解释与税务规章具有同等效力与税务规章具有同等效力税法适用原则税务规章的适用原则税务规章的适用原则税务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税务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税务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都做过规定,特别税务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都做过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使用特别规定,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使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

    9、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定税务规章一般不应溯及既往,但有特例税务规章一般不应溯及既往,但有特例税法适用原则税务规章的冲突裁决机制税务规章的冲突裁决机制l情况一:适用地方性法规的l情况二:适用税务规章的税法适用原则税务规章的监督税务规章的监督备案审查提请审查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税务规章税法适用原则税务行政规范税务行政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税务机关制定:税务机关税务行政规范多表现为行政解释税务行政规范多表现为行政解释税法适用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一部新法实施之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一部新法实施之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使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行为不得使用

    10、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税法适用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例外:例外:19911991年我国停征建筑税而代之以固定资产投年我国停征建筑税而代之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时,对在建项目原来的建筑税资方向调节税时,对在建项目原来的建筑税“政策性减免政策性减免”按新税法办理。按新税法办理。税法适用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特例:特例:新税法与旧税法处于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新税法与旧税法处于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时时某些程序性税法引用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某些程序性税法引用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时则时税法适用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该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该原

    11、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税法适用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程序性税法在特定的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程序性税法在特定的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力即对于一项新即对于一项新税法公布实施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收程序的税法适用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例:例:20032003年年4 4月税务机关对月税务机关对A A企业进行税务检查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时发现,A A企业在企业在19991999年生产卷烟少计算年生产卷烟少计算消费税消

    12、费税5050万元。在进行查补税款时适用万元。在进行查补税款时适用20012001年年6 6月月1 1日前规定的从价征收的办法,日前规定的从价征收的办法,而不是而不是20012001年年6 6月月1 1日后的复合计税办法。日后的复合计税办法。而在征收管理中计算滞纳金和罚款则适用而在征收管理中计算滞纳金和罚款则适用20012001年年5 5月月1 1日颁布的税收征管法而不是日颁布的税收征管法而不是20012001年年5 5月月1 1日以前的税收征管法日以前的税收征管法。税法适用原则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程序优于实体原则有关税收争讼法的原则有关税收争讼法的原则税法的效力税法的空间效力税法的空间效力在全国范

    13、围内有效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在地方范围内有效在地方范围内有效税法的效力税法的时间效力何时生效?何时生效?税法通过一段时间之后开始生效税法通过一段时间之后开始生效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税法的效力何时失效?何时失效?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直接宣布废止某项税法直接宣布废止某项税法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税法的效力税法对人的效力税法对人的效力属人原则属人原则属地原则属地原则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我国采用的即是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我国采用的即是属人、

    14、属地相结合的原则税法的解释解释权限税法立法解释税法司法解释税法行政解释税法的解释尺度字面解释限制解释扩充解释税收实体法要素课税对象课税对象征税的目的物区别:区别:课税对象课税对象计税依据计税依据税目税目税收实体法要素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和标准表现形态:价值形态&实物形态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税收实体法要素税目税目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非所有的税种都规定了税目税收实体法要素税率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税收实体法要素比例税率产品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有幅

    15、度的比例税率税收实体法要素税收实体法要素税收实体法要素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税收实体法要素税收实体法要素税收实体法要素税收实体法要素定额税率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分类分项定额税率税收实体法要素税收实体法要素减免税减免税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减免税的类别:法定;临时;特定税收附加与税收加成税收实体法要素纳税环节纳税环节一次课征制多次课征制税收实体法要素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按期纳税按次纳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税收程序法要素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应纳税额核定制度欠税管理制度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国际税法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在国家与国际社

    16、会协调相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在国家与国际社会协调相关税收过程中所产生的国家涉外税收征纳关关税收过程中所产生的国家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系和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国家与涉外纳税人之间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国家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际税法的主要内容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重复征税国际重复重复征税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税收主权原则国家税收主权原则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国际税收中性原则国际税收中性原则税收管辖权指一个主权国家在税收管理方面所行使的指一个主权国家在税收管理方面所行使的在一定范围

    17、内的征税权力,属于国家主权在一定范围内的征税权力,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的体现。在税收领域的体现。税收管辖权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和排他性税收管辖权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和排他性。税收管辖权的分类来源地管辖权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约束居民(公民)管辖权的国际惯例自然人居民身份的一般判定标准住所 时间 意愿法人居民身份的一般判定标准管理中心总机构资本控制主要营业活动地约束居民(公民)管辖权的国际惯例公民身份的判定标准自然人自然人国际标准国际标准法人法人登记注册标准登记注册标准约束来源地管辖权的国际惯例对跨国劳务所得行使来源地管辖权的约束标对跨国劳务所得行使来源地管辖权的约束标准

    18、准对跨国营业所得行使来源地管辖权的约束标对跨国营业所得行使来源地管辖权的约束标准准对跨国投资所得行使来源地管辖权的约束标对跨国投资所得行使来源地管辖权的约束标准准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在同一时期内,对参与或被认为是参与国在同一时期内,对参与或被认为是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际经济活动的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相似的税。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相似的税。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因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矛盾性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矛

    19、盾性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式单边方式双边方式多变方式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免税法免税法抵税法抵税法国际税收抵免制度抵免限额的确定抵免限额的确定该限额以不超过其外国来源所得按照本国税该限额以不超过其外国来源所得按照本国税法规定的使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限。法规定的使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限。国际税收抵免制度计算公式:抵免限额抵免限额=(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居住国所得税率)(来自非居住国应(来自非居住国应税所得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所得)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分国限额法分国限额法是指在多国

    20、税收抵免条件下,跨是指在多国税收抵免条件下,跨国纳税人所在国政府对其外国来源所得,按国纳税人所在国政府对其外国来源所得,按其来源国别,分别计算抵免限额的方法。其来源国别,分别计算抵免限额的方法。综合限额法综合限额法是指在多国税收抵免条件下,跨是指在多国税收抵免条件下,跨国纳税人所在国政府对其全部外国来源所得,国纳税人所在国政府对其全部外国来源所得,不分国别汇总在一起,统一计算抵免限额的不分国别汇总在一起,统一计算抵免限额的方法。方法。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分国抵免限额=(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居住国所得税率)(来自某一非(来自某一非居

    21、住国应税所得居住国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国全部应税所得)综合抵免限额=(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居住国所得税率)(来自非居住(来自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国全部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国全部应税所得)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在居住国(国籍国)实行比例税率的情况下,上述两个公式可分别简化为:分国抵免限额分国抵免限额=来自某一非居住国应税所得来自某一非居住国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居住国所得税率综合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来自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来自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

    22、得税率居住国所得税率税收饶让又称饶让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又称饶让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税收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特非居住国得到税收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特准给与饶让,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与抵免,不准给与饶让,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与抵免,不再按本国税法规定补征。再按本国税法规定补征。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避税的基本方式:跨国纳税人通过各种错用或滥用有关国家税跨国纳税人通过各种错用或滥用有关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利用它们的差别、漏洞、法和国际税收协定,利用它们的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纳税主体和纳税客体的纳特例和缺陷,规避纳税主体和纳税客体的纳税义务(即不纳税或少纳税)税义务

    23、(即不纳税或少纳税)国际避税与反避税通过纳税主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通过纳税主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不转移纳税主体的避税不转移纳税主体的避税通过纳税客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通过纳税客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不转移纳税客体的避税不转移纳税客体的避税国际避税地亦称避税港、避税地,是指实行低税管辖权亦称避税港、避税地,是指实行低税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通常是不课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通常是不课征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遗产税、继承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遗产税、继承税、赠与税等直接税,或者不课征某些直接税,赠与税等直接税,或者不课征某些直接税,或者课征的直接税的税率

    24、较国际一般负担水或者课征的直接税的税率较国际一般负担水平为低,或者向非居民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平为低,或者向非居民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在那里能够进行国际避税和避税活动的国家在那里能够进行国际避税和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和地区。国际避税地利用国际避税地的避税:通过国际避税地常设机构避税通过国际避税地公司避税国际反避税措施: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防止通过纳税客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防止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措施国际反避税合作的主要内容税收情报交换指签订税收协定的缔约国各方,各自均有义指签订税收协定的缔约国各方,各自均有义务将协定所涉及的有关税种与国内法律规定,务将协定所

    25、涉及的有关税种与国内法律规定,包括协定生效期间内有关税法的修改或变化,包括协定生效期间内有关税法的修改或变化,向缔约国另一方提供。向缔约国另一方提供。转让定价机制管辖范围:公司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转让定价机制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成本加成法利润分割法利润分割法国际税收协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为了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本着对等的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本着对等的原则,在有关税收事务方面通过谈判所签订原则,在有关税收事务方面通过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的一种书面协议。国际税收

    26、协定的基本内容税收管辖权的问题税收管辖权的问题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问题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问题避免税收歧视,实行税收无差别待遇避免税收歧视,实行税收无差别待遇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防止国际避税和逃税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防止国际避税和逃税税收协定和国内税法的关系税收协定具有高于国内税法的效力税收协定具有高于国内税法的效力税收协定不能干预有关国家自主制定或调整、税收协定不能干预有关国家自主制定或调整、修改税法修改税法税收协定不能限制有关国家对跨国投资者提税收协定不能限制有关国家对跨国投资者提供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供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税种的分类按税负能否转嫁按税负能否转嫁直接税:所得税和财产税间接税

    27、:各类商品税(如消费税 增值税)税种的分类按计税依据采用价值量还是实物量为依据按计税依据采用价值量还是实物量为依据v从量税和从价税税种的分类v按课税对象性质进行税收分类按课税对象性质进行税收分类商品税 所得税 财产税 资源税 行为税OECD对税收分类v所得税:所得税:所得、利润、资本利得所得、利润、资本利得v社会保险税:社会保险税:对雇员、雇主及自营人员对雇员、雇主及自营人员v薪金及人员税薪金及人员税v财产税:财产税:不动产、财产增值、遗产和赠与的课不动产、财产增值、遗产和赠与的课税税v商品及劳务税:商品及劳务税:产品税、销售税、增值税、消产品税、销售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费税、关税v其他税

    28、种其他税种税制的结构(一)税制模式的选择1、单一税制:仅由一个税种构成,或以一个税种为主并辅以其他个别税种的税收制度v优点:范围小 影响小 征收费用小v缺点:不利于足额获取财政收入 不利于资源的全面配置 不符合税收的普遍课征原则和平等原则税制的结构2、复合税制v优点:税源充足 互为补充 涵养税源v缺点:税种设置过多 税负分配不均 征收手续、环节复杂 需关注的问题:v第一,合理选择税种v第二,正确选择税源v第三,适当确定税负税制的结构三大课税体系构成:所得税系、商品税系、财产税系v1、所得税系:所得税 利得税 收益税v2、商品税系:营业税 增值税 消费税 v 国内产品税 关税等v3、财产税系:一般财产税 特种财产税(个别)财产转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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