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三 税收 征收 管理 法律制度 课件
- 资源描述:
-
1、1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制订人:陈小凤2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管法)程序法2、1993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2月28日和2001年4月28日修改3、税收征收管理体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划分税种、各自征收4、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由税务机关负责。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进行征收管理。3第一节税务管理税务管理是指税收征收管理机关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制度,加强税收工作,协调征税关系而开展的一项有目的的活动。税务管理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税税务管理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税款征收的前提。款征
2、收的前提。税务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和纳税务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和纳税申报管理税申报管理4一、税务登记管理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5(一)开业税务登记开业登记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后首次办理的
3、纳税登记。1、开业登记的对象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分以下两类:(1)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包括:企业,即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或组织,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以及各种联营、联合、股份制企业等。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如驻外地的产品经销处、维修服务站、产品点、分厂、分店、分公司等。6个体工商户。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2)其他纳税人根据规定
4、,不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的外,都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72、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1)生产经营,发给营业执照的,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或在按税法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纳税人之日日30日内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8(3)所属的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除由总机构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还应当自设自设立之日起立之日起30日内日
5、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册税务登记。(4)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93、资料:纳税人申请税务登记应先到主管税务机关或指定的税务登记点,填报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我国国家税务机关为适应分税制的需要,设置了两套税务机构,即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两套机构对各自负责征收管理的纳税人实施统一代码,分别登记,分别管实施统一代码,分别登记,分别管理理。10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或资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6、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11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还应包括需要提供的相应证明、资料,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企业在外地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企业在外地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在办理税务登记时,还应当提经营的场所,在办理税务登记时,还应当提供由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在外地设供由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出
7、具的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的证明立分支机构的证明。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124、税务登记表的审批与核发税务登记审核工作,既是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审核工作,既是税务机关税务登记工作的开始,也是税务登记管理工作的关键。工作的开始,也是税务登记管理工作的关键。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审核无误的,应在30日内予以登记,核发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5、发证、发证不同主体发证类型不同(第不同主体发证类型不同(第180页)页)13(二)变更登记1、变更登记的范围(1)改变名称;(2)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法定代表人;(3)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4)改变住
8、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要机关变动的,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要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14(5)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6)增减注册资金(资本);(7)改变隶属关系;(8)改变生产经营期限;(9)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10)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152、变更登记的时间要求(1)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2)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
9、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63、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方法(1)申请。(2)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被取消资格需要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书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纳税人税种登记表;其他有关资料。(3)税务登记变更表的内容。主要包括纳税人名称、变更项目、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上缴的证件情况。17(4)受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表格及提交的附列资料、证件要进行认真审阅,在符合要求及资料证件提交齐全的情况下,予以受理
10、。(5)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报送的已填登完毕的变更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分类审核。(6)发证。对需变更税务登记证内容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收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制发重新制发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正、副本)。18(三)停业、复业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是纳税人暂停和恢复生产经营活动而办理的纳税登记。1、主体: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的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2、收回有关税务资料或就地封存。3、复业申请:复业申请: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经确认后办理复业登记,领回或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簿及其领购的发
11、票,纳入正常管理。194、申请延长停业: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5、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6、纳税人停业期间发生的纳税义务,应当及、纳税人停业期间发生的纳税义务,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补缴应纳税款。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补缴应纳税款。7、申请停业时间:最长不得超过、申请停业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年20(四)注销登记注销登记是指纳税人在发生解散、
12、破产、撤销以及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时,向原登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登记。注销登记是本质上的变化,意味着纳税人作为纳税主体在法律意义上的消失或死亡。1、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企业由于改组、分级、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212、注销登记的时间要求(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
13、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 5日日内内,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2(3)纳税人因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动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并在30日内日内向迁达地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4)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33、注销
14、登记的有关要求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交注销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有关证明文件,同时向税务税务登记申请、有关证明文件,同时向税务机关结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机关结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发票领购和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发票领购和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24(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1、申请: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2、原则: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后,按照一地按照一地
15、(县、市县、市)一证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时效:一般一般30日,最长不得超过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日。254、经营前: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5、经营结束:外出经营活动结束,纳税人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况申报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用完的发票。26(六)税务登记证1、税务登记证件只限纳税人本人
16、使用,不得转借、涂改、毁损、买卖或者伪造。2、纳税人遗失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日内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并登报声明作废。273、税务登记证的使用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1)开立银行账户;开立银行账户;(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领购发票;领购发票;(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6)办理停业、歇业;办理停业、歇业;(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其他有关税务事项。纳税人应亮证经
17、营,接受税务机关的查验。固定工商户到城乡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时,也应携带税务登记证或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其他有关证件,亮证经营。其他有关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副本、税收管理证明等。284、税务登记证的管理(1)税务机关对已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税务登记证件每每年验审一次,每年验审一次,每3年换证一次年换证一次。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2)未按规定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的,由未按规定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的,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并收回有关税务证件及发票。并收回有关税务证
18、件及发票。29(七)银行账户管理(七)银行账户管理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2、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3、税务登记证和银行账户之间相互登记信息。、税务登记证和银行账户之间相互登记信息。4、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可以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可以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30
19、税务登记管理1、开业登记时间资料审核发证2、变更登记情形时间3、停业、复业登记主体收回资料复业登记延长停业视同恢复 补缴税款314、注销登记情形时间缴清税款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开具证明开证原则证明有效期6、税务登记证本人使用遗失作用管理7、银行账户管理32二、发票管理(一)发票的概念1、定义,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它是确定经营收支行为发生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证据。2、特征:合法性(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真实性、时效性、共享性、传递性3、作用:原始证明、税务稽查的重要凭据334、联次:存根联、发票
20、联、记账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抵扣联、发票联、记账联 5、发票的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专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专业发票34增值税专用发票1、增值税专用发票概念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2、作用:财务收支凭证、原始凭证、合法证明、法定凭证关键性作用。353、印制主体:国家税务总局制订4、领用主体: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符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