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证券法6-7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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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经济法 法律系李炼法律系李炼 2019-09-01 第五章第五章 证券法(证券法(1)本次课不作试题介绍本次课不作试题介绍 本次课内容 上次课内容回顾 第五章第1节证券法的基本特征 第2节股票的发行与交易 第3节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 第4节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与交易 第第5节持续信息公开节持续信息公开 第第6节禁止的交易行为节禁止的交易行为 上次课内容回顾上次课内容回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和债券 公司财务会计,公司的合并公司的分立、增资、减资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证券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证券法的基本理论 一、证券的特征与分类 二、证券市场 三、证券活动和证券管理的原则
2、四、证券法的特征 一、证券的特征与分类(一)证券的概念和特征 1.广义的证券:以证明或设定权利为目的制成的凭证 2.狭义的证券:资本证券,是投资凭证 指证券法上的证券 3.证券的特征(1)是一种投资凭证(2)是一种权益凭证(3)是一种可转让凭证:本质(4)是一种要式凭证 (二)广义证券的分类(1)有价证券和无价证券:前者(2)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后者(3)实物证券和簿记证券:二者兼备(4)记名证券和不记名证券:后者(5)上市证券和不上市证券:前者 二、证券市场(一)证券市场的概念和分类 1.概念:是指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场所 2.分类: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股票市场、债券
3、市场、基金市场和衍生证券市场 (二)证券市场的主体 证券发行人、投资者 证券中介机构、交易所 证券自律性组织 证券监督机构三、证券活动和证券管理的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重点(二)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三)守法原则 三、证券活动和证券管理的原则(四)分业经营为主、混业经营另有规定原则:重要(五)政府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原则(六)国家审计监督原则:与专业相关四、证券法的特征(一)证券法的概念:略(二)证券法的特征 1.以强制性规定为主 2.具有较强的技术性 3.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三)我国的证券立法 略 1987年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 2019年通过证券法 2019年证券法修改第二节
4、第二节 股票的发行与交易股票的发行与交易一、股票发行的一般理论二、首次公开发行三、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四、股票的上市与交易一、股票发行的一般理论(一)股票发行的概念:略(二)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前者是指向社会公众的不特定人发行后者是指向不超过200人的特定人发行(三)公开发行的方式 1.网上定价发行方式 在网上按确定的价格销售 2.网下定价发行方式 向询价对象配售股票的发行方式 两者价格相同,在约定期间不得流通 我国的问题是定价太高 有利于上市公司和机构 广大投资者分享不到经营成果(四)股票发行的核准 由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发行二、首次公开发行(一)首次公开发行的条件 1
5、.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 主板市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在深圳交易所 三者本应有所不同2.在主板、中小板上市发行的条件(1)合法存续一定期限的股份有限公司 A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 B有限公司转为股份公司的,其持续经营时间可从有限公司算起3年以上 C经国务院批准,不受上述限制(2)发行人已合法并真实取得注册资本项下载明的资产 足额缴纳、手续完备 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3)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合章(4)发行人最近3年内 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等高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无变更(5)发行人的股权清晰 控股股东 受控股东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
6、大权属纠纷(6)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指与控股股东或实际实际控制人独立 人员不在其内兼职 其关联交易公平(7)发行人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有规章制度 运行良好 公司及其高管知法守法 未发生特定的违规行为或被立案调查 (8)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产品或服务的结构变化 所处的行业环境变化 一年内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客户变化 净利润是否来自主营业务外的投资收益 知识产权及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等 (9)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 A财务管理规范 B财务指标良好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累计3000万元 最近3个会计年度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达5000万元 B财务指标
7、良好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依法纳税,财务资料真实完整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10)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符合规定涉及五个方面(11)发行人不存在法定的违法行为最近36个月内,犯罪立案,其它严重 3.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的条件 最近2年度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 最近1年度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 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 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略 要想获得发审委的通过 发行人要经过不少于1年的辅导 辅导及包装由证券公司负责 该证券公
8、司即为发行人的保荐人和承销商(证券公司的含义)(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 是由证券公司包销或代销的行为 包销:全部认购 代销:由投资者认购,余额自购 但不得为发行人代购或预留股票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 发行股票超过5000万元的 应由承销团负责承销 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构成 销售未达到70%为发行失败 发行人返还本金及利息三、上市公司增发股票(一)增发的条件略:与前大同小异配股:向股东按比例分配,可不认购非公开发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类似战略投资者(二)增发的程序:略 保荐人推荐:证券公司推荐 通常是辅导的证券公司 即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保荐人责任重大:如果发行人行为有重大缺陷,
9、会影响保荐人的未来四、股票的上市与交易(一)股票交易的一般规则 1.交易的标的和主体必须合法 2.在合法的证券交易所交易 3.以合法方式交易:现货或期货交易 4.规范交易服务(二)股票上市 1.上市的条件:由证券交易所审核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注册资本的25%以上 注册资本4亿元的(主板),不少于10%其它条件与首次发行或增发相似 证券交易所简介 2.申请股票上市交易:略 3.股票的暂停上市:略 4.股票的终止上市:略 新证券法取消了开业3年以上和最近3年连续盈利的要求,是倒退。实质是为取消对国有的优惠政策的变相第三节第三节 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 一、公司债券发行的一般理论 二
10、、公司债券的发行二、公司债券的发行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四、公司债券的交易 一、公司债券发行的一般理论(一)公司债券发行的概念:略 与发行股票相比,债券具有融资成本低 发行程序简单,不稀释公司股权的优点 但也存在还本付息的压力,而本息列入成本有可能影响企业竞争力(二)公司债券发行的种类 略,公司法已经涉及(三)发行的原则:略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二、公司债券的发行(一)发行的条件(一)发行的条件(二)债券的期限、面值和发行价格(二)债券的期限、面值和发行价格(三)发行程序(三)发行程序 略,可比照股票的发行略,可比照股票的发行 (四)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保护(四)债券持
11、有人的权益保护 1.信用评级:评级机构每年公告一次信用评级:评级机构每年公告一次 2.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管理人职责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管理人职责 3.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会议 4.公司债券的担保公司债券的担保:新规定,自己看新规定,自己看 垃圾级或有毒证券的含义垃圾级或有毒证券的含义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略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略(一)发行的条件(一)发行的条件(二)期限、面值和利率(二)期限、面值和利率(三)持有人的权利保护(三)持有人的权利保护(四)转换为股份(四)转换为股份(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程序(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程序(六)信息披露(六)信息披露 四、
12、公司债券的交易:略(一)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第四节第四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与交易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与交易一、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和种类二、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关系三、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四、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和种类(一)概念和特点 1.含义:专业人士受你委托炒证券 2.特点:(1)只能在证券市场上投资 (2)单位面值1元,炒股成本较低 (3)组合投资,有利于降低风险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 1.开放式与封闭式基金:随时赎回与否 2.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关系(一)基金财产:相当于实缴资本 主要在一、二级市场购
13、买证券 不得承销证券、提供担保、投资承担无限责任、与管理人、托管人有关项目 但基金财产属于基金持有人而非公司(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财产的人 经营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的人 即基金管理公司:有限责任 注意其职责和不得从事的行为 可以从公司法规定中导出(三)基金托管人:商业银行 1.监督管理人,按基金用途划账等 2.应当具备的条件:略 3.基金托管人不得同时为基金管理人 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股(四)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购买者:相当于股东 基金财产的出资者 基金财产的直接受益人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一)提出申请(二)审核批准(三)发行基金份额 类似于股票发行 四、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 1.基金上
14、市交易的条件 2.基金上市交易的程序 3.基金的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 略,参考股票的上市交易,相似第五节持续信息公开第五节持续信息公开一、信息披露的内容二、信息披露的事务管理三、信息披露的监督管理四、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落实三公原则和三公原则的具体体现一、信息披露的内容(一)首次信息披露1.招股说明书:风险提示与财务报表2.债券募集说明书:相似,但已简化3.上市公告书:上述内容的简化,更新补充程序上董事等高管都要签字确认(二)持续信息披露 1.定期报告:年报 半年报 季报,审计 如果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的 要及时或提前预告 2.临时报告:影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 重大事件的市场标准,具体见
15、202页二、信息披露的事务管理(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化管理1.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定期报告的编制传递披露等程序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4.信息披露的方式:指定媒体发布和置备(二)上市公司及其他义务人的职责最重要的是应当 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地 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不得有虚假记载或误导性或重大遗漏(三)上市公司董事等高管的职责(四)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职责(五)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六)其他相关方的义务 略三、信息披露的监督管理(一)中国证监会的监督管理(二)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略四、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略(一)上市公司董事等和高管责任分担(二)有关义务
16、人的赔偿责任分担(三)有关义务人的行政责任(四)其他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行政责任第六节禁止交易的行为一、内幕交易行为二、操纵市场行为三、虚假陈述行为四、欺诈客户行为五、其它有关禁止交易的行为体现三反原则或三公原则的反向表述一、内幕交易行为(一)概念: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以谋取利益的行为 不论主观动机如何(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管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管3.发行人控制的公司董事等高管4.依职务可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5.证监会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人员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
17、公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7.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如上述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等(三)内幕信息1.临时报告的法定重大事件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5.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6.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公司资产30%7.公司董事等高管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8.证监会认定的其它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重要信息(四)行为禁止与法律责任1.合法或非法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泄漏该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2.其责任包括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见教材二、操纵市场行为(一
18、)概念:以获利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各种等优势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市场假象,诱导投资者买卖证券,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二)具体行为 1.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连续买卖,操纵价格或证券交易量2.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3.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埋单、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4.以其它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法律特有的表述以保持法律的弹性(三)行为禁止与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见教材237页三、虚假陈述行为(一)含义主要指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重大遗漏和不正当披露必须是故意的(
19、二)具体行为1.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在招股说明书等法定公告文件中作出的虚假陈述2.专业证券服务机构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参与制作的其他文件中作出的虚假陈述3.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或其他证券自律性组织作出的对证券市场产生影响的虚假陈述4.前述机构向证监会提交的各种文件、报告和说明中作出的虚假陈述5.其他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的其它虚假陈述(三)强调1.虚假陈述的事件应是重大的,可参考内幕信息2.虚假陈述一方要有过错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要求 教材210给出了可免责的情形(三)强调3.必须造成损害才能追究责任 损害的重要标志就是损失 教材211给出了损失计算的方法(三
20、)强调4.损害和虚假陈述之间应有直接因果关系 教材210给出了因果关系判断的标准和不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形5.相应的法律责任见教材235页四、欺诈客户行为(一)含义:是指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中违背客户真实意愿,侵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该行为通常与虚假陈述合并称虚假陈述欺诈行为(也可指基金公司)主体是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主观上是故意的客观上存在通过虚假陈述导致客户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结果上侵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二)具体行为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上的资金(二)具体行为4.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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