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件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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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法的基本特征二、法的基本特征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来实施的。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来实施的。从以下三点把握经济法的概念从以下三点把握经济法的概念:(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总称(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系(四)涉外经济关系(四)涉外经济关系 涉外经济关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涉外经济关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比如外商
2、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比如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五)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五)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上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的,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整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行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相统一的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二、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须由此三个要素构成。经济法律关系须由此三个要素构成。一个经济法律关系必须首先有参加者(主一个经济法律关系必须首先有参加者(主体);参加者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确定体);参加者
3、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确定彼此享受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此即彼此享受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此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设定权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设定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即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即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是构成经济关系最基本、最必需的三要素是构成经济关系最基本、最必需的要素。要素。1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经济法的主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经济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依法独体,是指在经济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依法独立享受经
4、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立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享有经济权利的当事人称为权利主体,承享有经济权利的当事人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称为义务主体。是经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称为义务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理解主体的概念,把握以下几点:理解主体的概念,把握以下几点:(1)、)、经济法主体能够以自己名义独立地经济法主体能够以自己名义独立地参加经济法律关系。参加经济法律关系。(2)、)、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担当者。的担当者。(3)、)、经济法主体能够独立地承担经济法经济法主体能够独立地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律责
5、任。2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经济法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经济法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主体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或能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力。只有具有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只有具有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承担经济义务。经济法对经济法主体资格的认可,一经济法对经济法主体资格的认可,一般采用法律规定一定条件或规定一定程序般采用法律规定一定条件或规定一定程序成立的方式予以确认。
6、未取得经济法主体成立的方式予以确认。未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能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能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系的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可分为原生权利和取得权利。可分为原生权利和取得权利。原生权利,原生权利,是指经济权利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是指经济权利主体依照经济法律、法规、命令等直接取得的、不
7、必依赖特定义务主法规、命令等直接取得的、不必依赖特定义务主体的行为即可行使和实现的权利。又称为体的行为即可行使和实现的权利。又称为“经济经济职权职权”。取得权利,取得权利,是指要参加经济法律关系才能获是指要参加经济法律关系才能获得的权利。权利的本质在于满足经济法律关系主得的权利。权利的本质在于满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是权利的实质和核心内体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是权利的实质和核心内容。容。2 2、义务、义务 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1)、义务主体必须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义务主体必须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行为。(2)、义务主体实施的义务行为是在法定)、义务主
8、体实施的义务行为是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的。的范围内进行的。(3)、义务主体不依法履行义务,就应承)、义务主体不依法履行义务,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经济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约定义务。经济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约定义务。(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所系的主体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共同指向的对象。经济法客体概括为三大类:经济法客体概括为三大类:(1)物,亦称有体物。注意:不能为人所)物,亦称有体物。注意:不能
9、为人所控制或支配的物,或可为人们控制和支配,控制或支配的物,或可为人们控制和支配,但无一定经济价值的物,都不能作为经济但无一定经济价值的物,都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2)经济行为。包括经济组织管理行为、)经济行为。包括经济组织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为。(3)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发明、设计)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发明、设计等等。等等。公公 司司 法法(1993 年年 12 月月 29 日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9 年年 12 月月
10、 25 日日 第一次修正;第一次修正;2004 年年 8 月月 28 日日 第二次修正;第二次修正;2005 年年10 月月27 日日 修订;修订;2006年年1月月1日起正式施行。日起正式施行。一、公司一、公司 概念:概念:按照法律,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而按照法律,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而设立的企业法人。设立的企业法人。特征:特征:依法设立依法设立 以营利为目的以营利为目的 由股东投资由股东投资 是企业法人是企业法人(三)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三)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概念: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清算及其他对内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散、
11、清算及其他对内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规范的总称。特征特征:组织法、行为法、制定法、内容多为强制组织法、行为法、制定法、内容多为强制性、具有国际性的国内法性、具有国际性的国内法公司的权利能力公司的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享受民事权利,承是指公民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行为能力公司的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能够以自己是指法人能够
12、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名义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的资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以自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亦即法亦即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公司行为能力通过公司机关来行使。公司行为能力通过公司机关来行使。公司的合并公司的合并 公司合并的形式公司合并的形式 新设合并新设合并:两个以上的公司进行合并为一个两个以上的公司进行合并为一个新的公司新的公司,合并前的各公司消灭合并前的各公司消灭.吸收
13、合并吸收合并:一个公司将另一个或几个公司吸一个公司将另一个或几个公司吸收到自己公司收到自己公司,成为自己公司的组成部分成为自己公司的组成部分,而而被吸收的公司消灭被吸收的公司消灭.(五)公司的资本、资产(五)公司的资本、资产 公司的资本可以指实缴资本、注册资本、公司的资本可以指实缴资本、注册资本、授权资本或发行资本。授权资本或发行资本。公司的资产是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包公司的资产是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物权、无形财产权和债权。括物权、无形财产权和债权。二、有限责任公司二、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概念 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
14、额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特征:特征:股东人数有法律限制股东人数有法律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对公司债务只负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只负有限责任:公司法公司法24条条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不得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等办法筹集资本公司不得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等办法筹集资本 股东出资额不得随
15、意转让股东出资额不得随意转让 公司财务状况不公开公司财务状况不公开 设立程序简单方便设立程序简单方便 组织机构设置灵活组织机构设置灵活(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设立条件设立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符合法定人数:1人以上人以上,50人以下人以下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限额有限责任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原来分别为原来分别为10万、万、30万、
16、万、50万万)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货币、实物、工业可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形式出资。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形式出资。(五)国有独资公司(五)国有独资公司 五、国有独资公司五、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设立董事会、不设股东会,设立董事会、经理。经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概念概念 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
17、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二)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缺点(二)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缺点 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筹集资本,有利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筹集资本,有利于扩大规模,但成本高;于扩大规模,但成本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限制,有利于股东人数没有限制,有利于分散风险,但股东会不便于决策;分散风险,但股东会不便于决策;股份可以自由转让,有利于社会资源优化股份可以自由转让,有利于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但容易助长投机行为;配置,但容易助长投机行为;股份有限
18、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规定严格,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规定严格,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但牵涉大量时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但牵涉大量时间、费用。间、费用。设立条件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应当为发起人应当为人以上,并且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人以上,并且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比较特殊,其发起人可有限公司的,情况比较特殊,其发起人可以少于人,但应采取措施达到法定资本以少于人,但应采取措施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最低限额。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必须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必
19、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法规定,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万元。币万元。股份发行、募集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股份发行、募集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发起人制订公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过。有公司名称及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有公司名称及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经营条件。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
20、立公司.募集设立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而设立公司。(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与股东(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与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 遵循遵循“资本三原则资本三原则”股份公司资本的立法原则,又称股份公司资本的立法原则,又称“资本三资本三原则原则”,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资本确定原则 资本确定原则,指在公司设立时,公司资资本确定原则,指在公司设立时,公司资本总额应载于公司章程,同时被认足
21、或者本总额应载于公司章程,同时被认足或者募足,否则公司就不能成立的立法要求募足,否则公司就不能成立的立法要求。资本维持原则 资本维持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指在资本维持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公司资本公司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公司资本额相当的财产。额相当的财产。资本维持原则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持公司的资本维持原则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持公司的清偿能力以及公司从事正常经营的资力。清偿能力以及公司从事正常经营的资力。公司法体现该原则的规定有:(公司法体现该原则的规定有:(1)公司转)公司转投资累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投资累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2)公司的原始股东对货
22、币之外的出资价值负公司的原始股东对货币之外的出资价值负保证责任。(保证责任。(3)股东的出资只可转让而不)股东的出资只可转让而不可抽回。(可抽回。(4)不得以低于股票面额的价格)不得以低于股票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发行股票。(5)不依特别法之规定,公司)不依特别法之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6)在公积金与)在公积金与公益金提取之前,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利公益金提取之前,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润。资本不变原则 资本不变原则,指公司资本总额,非依法资本不变原则,指公司资本总额,非依法定程序变更公司章程则不得改变的立法要定程序变更公司章程则不得改变的立法要求。一般而言
23、,资本不变原则的确立,在求。一般而言,资本不变原则的确立,在于杜绝公司资本增减的随意性和无序性。于杜绝公司资本增减的随意性和无序性。资本不变原则不仅是资本确定原则、资本资本不变原则不仅是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的进一步延伸,也是上述两项原维持原则的进一步延伸,也是上述两项原则在实施方面的保障。则在实施方面的保障。上市公司的概念上市公司的概念 上市公司是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需具备的条件:上市公司需具备的条件:()()股票经
24、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万元;()()开业时间在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年连续盈利;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
25、的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以上,公司股本总数超过人民币司股本总数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以上;(一)企业概念(一)企业概念 企业是按一定的生产和经营方式结合起来企业是按一定的生产和经营方式结合起来的经营者、劳动者生产资料的集合,从事的经营者、劳动者生产资料的集合,从事商品生产、销售、运输或提供劳务、服务,商品生产、销售、运输或提供劳务、服务,具有一定的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一具有一定的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一般具有营利性。般具有营利性。(三)企业法概念(三)企业法概念 企业法是规范和调整企业设立、存续和终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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