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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讲解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三亚风情
  • 文档编号:314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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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 实施 条例 讲解 石国虎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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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讲解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讲解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国虎石国虎 1331118316313311183163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经已经20192019年年1111月月3030日国务院第日国务院第183183次常务会议通过,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现予公布,自自20192019年年2 2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总理总理 温家宝温家宝 二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2 法的效力等级:法的效力等级:宪法宪法 法律法律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

    2、、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 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三个用词:条例三个用词:不得不得 :禁止;:禁止;应当:应当:必须;必须;可以:可以:也不可以也不可以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本条例的三个层次:本条例的三个层次:1 1、一般招标项目;一般招标项目;2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3 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进行

    3、招标的项目;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4、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也属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5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有资金:国有资金: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国有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和社会团体的自有资金及借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贷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政府债券或或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也应视为国有资也应视为国有资金。金。6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讲解招

    5、投标法实施条例讲解第一章总第一章总 则则7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所称工程建设项工程建设项目,目,是指是指工程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有关的货物、服务务。前款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

    6、、材料等;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等服务。8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投标法)(招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

    7、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9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行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

    8、限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租赁、委托、雇用等。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

    9、府采购对象。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0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布施行。1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七条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每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本规定第二条至每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

    10、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必须进行招标:(一)(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在50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

    11、二)、(三)项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2000年年4 4月月4 4日国务院批准日国务院批准20002000年年5 5月月1 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1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

    12、活动实施监督检实施监督检查。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

    13、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其规定。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监察对象实施实施监察。监察。1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投标法招投标法)第七条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14、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1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可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建立统一规范统一规范的招标投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投标交易场所

    15、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电子招标投标。投标。15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第六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1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投标法招投标法)第六条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

    16、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标投标活动。17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讲解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讲解第二章第二章 招标招标18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投标法招投标法)第八条第八条 招标招标人是人是依照本依照本法规法规定提出招标项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法人或者或者其他其他组织。组织。19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按照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需要履行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核准手续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的依法必须

    17、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20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投标法招投标法)第九条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

    18、项目的相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2122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 9号令号令 2019.6.182019.6.18 第三条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中,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报送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的项目

    19、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内容。23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 9号令号令 2019.6.182019.6.18 第四条第四条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的招标内容包括: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的招标内容包括:(一)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一)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标);(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二)建设项目的勘

    20、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或者自行招标);拟自行招标的,还应按照工程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 5号)规定报送书面材料;号)规定报送书面材料;24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 9号令号令 2019.6.182019.6.18 第四条第四条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的招标内容包括

    21、: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的招标内容包括:(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三)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确定的国标或者邀请招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地方重点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对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招标的理由作出说明;(四)其他有关内容。(四)其他有关内容。25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

    22、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 9号令号令 2019.6.182019.6.18 第八条第八条 项目审批部门在批准项目可行性研项目审批部门在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究报告时,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对项目建设单位拟定的招标范围、招标组对项目建设单位拟定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提出核准或者不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提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意见。予核准的意见。26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

    23、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 9号令号令 2019.6.182019.6.18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项目审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批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原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原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有关核准手续。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200034号文的规定,由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

    24、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

    25、形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督部门作出认定。27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投标法招投标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国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国家重点项目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26、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28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除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二)采购人采购人依法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投资人依依法法能够自行建设

    27、、生产或者提供;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29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除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

    28、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二)采购人采购人依法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投资人依依法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

    29、标法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30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招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或者属于利用扶贫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3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采购人采购人是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指依法进行政府

    30、采购的国家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第十条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二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款规定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是指招标人具有和组织评标能力,是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方面的专业人员。3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投标法)第十二条(招投标法)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机构,委托其办

    31、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部门备案。门备案。3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依照法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

    32、规定由有关部门认定。律和国务院的规定由有关部门认定。国务院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商务、发展发展改革、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规定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的职责分工对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管理。35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投标法)(招投标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具体

    33、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3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拥有一定第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取得数量的取得招标职业资格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的专业人员。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具体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制定。改革部门制定。37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4、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其在其资格许可资格许可和招标和招标人人委托的范围内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招标代理机构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提供咨询。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涂改、出租、出借、

    35、转让资格证书。让资格证书。38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与被委托的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与被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关规定。39(20192019)19801980号文件号文件(20192019)534 534号文件号文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第十五条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

    36、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在不同媒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应当一致。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格预审公

    37、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定的标准文本。40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投标法招投标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

    38、的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歧视待遇。4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投标法招投标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

    39、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4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资格预审公告告、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的发售期期不得少于不得少于5 5日日。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

    40、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434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019.5.12019.5.1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招标人可以

    41、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合理确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

    42、发售之日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起不得少于5 5日日。45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4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43、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投标法招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44、由招标人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的专家库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直接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

    45、密。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47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第十九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 3个的,个的,应当重新招标。应当重新招标。48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招标人第二十条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46、定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查。49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投标法招投标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47、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实行歧视待遇。50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可能影响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截止时间至少3 3日前日前,或者投,或者投标标截止时间至少截止时间至少1515日前日前,以书面形式通

    48、知所有,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不足3 3日或者日或者15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 2日前提出日前提出;对招标文;对招标文件有件有异议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截

    49、止时间1010日前提日前提出出。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收到异议之日起3 3日内日内作出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暂停招标投标活动。5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投标法招投标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0、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5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第二十三条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违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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