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共51页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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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 起重机械 管理 51 PPT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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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特种设备监督与技术科特种设备监督与技术科陈万武陈万武 起重机械的管理起重机械的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建设部令第166166号(号(20192019年年1 1月月2828日颁布,于日颁布,于6 6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质【建质【20192019】7575号(号(2019.4.18.2019.4.18.)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质【建质【20192019】7676号(号(2019.4.18.2019.4.1
2、8.)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武建【武建【20192019】142142号(号(2019.7.16.2019.7.16.)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武城安字【武城安字【20192019】2323号(号(2019.7.16.2019.7.16.)规定所适用范围规定所适用范围*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
3、、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模板自升式架设(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设施)*租赁、安装、使用、总承包、建设、监理及监督租赁、安装、使用、总承包、建设、监理及监督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1 1、两个登记【设备备案登记和设备使用登记】;两个登记【设备备案登记和设备使用登记】;(备案登记,设备(备案登记,设备“户口户口”,使用到设备报废;使用登记,每安拆一次,办,使用到设备报废;使用登记,每安拆一次,办理一次。)理一次。)2 2、两个告知【设备安装前告知和设备拆除前告、两个告知【设备安装前告知和设备拆除前告知】;知】;3
4、 3、两个注销【设备备案登记注销和设备使用登记、两个注销【设备备案登记注销和设备使用登记注销】);注销】);4 4、多塔作业方案的编制:、多塔作业方案的编制:同一个现场,同一单位施工;同一个现场,同一单位施工;(由使用单位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由使用单位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同一个现场。多个单位施工。同一个现场。多个单位施工。(由建设单位协调组织制定防止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由建设单位协调组织制定防止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5 5、强调设备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强调设备的档案建立和管理 (各方应建立的档案要求)(各方应建立的档案要求)6 6、设备的标准节、附着装置
5、应是原厂生产、设备的标准节、附着装置应是原厂生产 (禁止用语)(禁止用语)7 7、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租赁单位租赁单位:办理备案;建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及档案内容;不得出租的设备及具体规定;设备报废时办理注销手续;安装单位安装单位: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在资质范围内承接安装业务;同使用单位签订安全合同;不得安装规定不得安装的起重机械;编制安(拆)方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编制安装活动中的应急救援预案;安装完毕后的自检、调试、试运转;建立安装、拆卸工程档案;拆除时的报告和告知。使用单位使用单位:编制起重机械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制
6、度、设置机构、落实人员;组织联合验收(有总包单位的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记录资料整理(工程完工后移交给设备产权单位);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多塔作业时编制防碰撞措施(有总包单位的由总承包单位组织)。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一报告(发现重大隐患向建设单位报告);二监督(监督执行安装拆卸方案、监督设备的安全使用);三审核(审核设备的有关证件;审核安装单位的有关证件;审核安装拆卸的施工方案)。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多单位、多塔作业时,组织编制防碰撞措施;接监理报告后,下令停工整改。监督管理部门:进入工地或单位进行检查;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发现隐患,责令排除;排除隐患
7、时无法保障安全时,责令人员撤离或暂停施工。8 8、安装单位必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资质证和安全生产、安装单位必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资质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9 9、作业人员必须经省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设部统一印、作业人员必须经省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制的特种作业证特种作业证 (操作员、司机、信号工、司索工、安装拆卸工等)(操作员、司机、信号工、司索工、安装拆卸工等)1010、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1111、使用中的保养维修由使用单位负责,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使用中的保养维修由使用单位负责,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212、违反本规定的处罚及额度、违反本
8、规定的处罚及额度 (租赁、安装、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租赁、安装、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位、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1313、不得出租、使用的五种情况。、不得出租、使用的五种情况。(第七条规定:(第七条规定:1 1、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2 2、超使用年限的;、超使用年限的;3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4 4、没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的;5 5、40T.m40T.m以下的以下的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制定了武汉市建设委
9、员会制定了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的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 市安全站发布了落实市安全站发布了落实“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具体的通知。具体做法是:做法是:制订办事程序、编制文件汇编、较为广泛的宣传、制订办事程序、编制文件汇编、较为广泛的宣传、上网公告。上网公告。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 由产权单位办理由产权单位办理 (由产权单位在其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县以上建设管理部门办理)(由产权单位在其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县以上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填写备案申请、提供所需资料填写备案申请、提供所需资料审核(原件核审核(原件核对后扫描,原件退回)对后扫描,原件退回)发备案证和备案牌。发备案
10、证和备案牌。(提供的资料:(提供的资料:1 1、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请表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申请表;2 2、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4 4、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5 5、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制造监督检验证明;6 6、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由使用单位办理由使用单位办理 (现大多由安装单位办理,只要提供的资料齐全即可。)(现大多由安装单位办理,只要提供的资料齐全即可。)资料审查合格,所提供的资
11、料留存资料审查合格,所提供的资料留存发使用登发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牌。记证和使用登记牌。(牌固定在设备上牌固定在设备上,证进入资料备查证进入资料备查.).)(提供的资料:(提供的资料:1 1、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申请表;2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3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书;、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书;4 4、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5 5、建设、监理、使用、安装单位联合验收合格报告。、建设、监理、使用、安装单位联合验收合格报告。)使用登记的全过程是:使用登记的全过程是:1 1、安装前,安装单位
12、提供相关的、安装前,安装单位提供相关的1111项资料,报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审核,审项资料,报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审核,审核合格后,告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报一份审核合格的资料;核合格后,告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报一份审核合格的资料;2 2、监督管理部门在告知单上签字后,安装单位即可进行安装;、监督管理部门在告知单上签字后,安装单位即可进行安装;3 3、安装单位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进行自检,填写自检表;、安装单位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进行自检,填写自检表;4 4、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须是检验合格的报告);、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须是检验合格的报告
13、);5 5、检验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单位进行联、检验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合验收;6 6、提供前页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使用登记并领取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牌。、提供前页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使用登记并领取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牌。需专家论证的几种情形需专家论证的几种情形(一)多台塔式起重机交叉作业的;(二)邻近的构筑物在工作半径内的;(三)外输电线路达不到安全距离的;(四)城市主要通道在工作半径范围内通过的。处处 罚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违反本规定,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有
14、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5000元以上元以上1 1万元以下罚款: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二)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二)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术档案的。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安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安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
15、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以50005000元以上元以上3 3万元以下罚款: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履行第十二条第(二)、(四)、(五)项安全职一)未履行第十二条第(二)、(四)、(五)项安全职责的责的;(【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
16、、拆卸工程档案的;(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的;(三)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三)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5000元以上元以上3 3万元以下罚款: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履行第十八条第(一)、(二)(四)、(一)未履行第十八条第(一)、
17、(二)(四)、(六)项安全职责的(六)项安全职责的;(【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业的设备管理人员;【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二)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二)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的;(三)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三)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
18、,施工总承包单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第二十一条第(一)、(三)、(四)、位未履行第二十一条第(一)、(三)、(四)、(五)、(七)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五)、(七)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并处以50005000元以上元以上3 3万元以下罚款。万元以下罚款。(【一】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三】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四】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
19、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监理单位未履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监理单位未履行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行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5000元元以上以上3 3万元以下罚款万元以下罚款。(【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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