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公司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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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力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热力公司事故应急预案1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市供热行业应对供热突发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冬季供热安全制订本预案。1.2工作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热事故抢险救援工作。1.3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佳木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4适用范围本预案是指在我市区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停热时间在30小时以上,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或者因热源
2、事故导致实际供热能力小于正常能力的50%以上,供暖期弃管小锅炉无人监烧,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且依靠事故单位自身救助力量,无法解决的重特大供热事故。佳木斯发电厂、龙实热电有限公司、佳纺、电机、联合收、铁路、肉联公司及小区供热单位的供热企业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事故。2.组织体系和主要职责2.1组织体系2.1.1市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长助理或分管副秘书长成员单位:2.1.2市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供热办主任:副主任:2.1.3办公室下设机构(1)综合组组长:成员:市供热办综合科、管理科全体人员。(2)抢险组组长:成员:达尔凯(佳木斯)
3、城市供热有限公司经营部全体人员。(3)技术组组长:成员: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技术部全体人员。(4)专家组组长:成员:市供热办规划科全体人员。(5)材料供应组组长:成员: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物资部全体人员。(6)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市供热办稽查大队全体人员。(7)信访接待组组长:成员:市供热办法规科全体人员。2.2各机构主要职责2.2.1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的职责(1)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审定工作;(2)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包括人员、资源的调动和配置、抢险费用的使用批准等;(3)负责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指挥、协调;(4)负责事故有关信息对外的发布;(
4、5)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2.2.2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1)负责重大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抢险物资的调动及抢险协调等工作;(2)负责与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市政、电业、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3)负责事故处理中发生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审核工作;(4)负责事故预案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下设机构综合组: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抢险指令的下达和具体抢险协调组织工作;对抢险队伍内部指挥、协调和外援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计、整理、
5、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工作。抢险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及安全操作。参加抢险的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行动快捷。在接到抢险命令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指定现场。技术组:负责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及事故原因调查认定工作。专家组:负责对出现的重大供热事故提供决策方案。材料供应组:负责抢险设备和材料的购置、保管、运输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和车辆保障,及抢险所需特种设备的协调。信访接待组:负责接待用户的上访工作。3.应急响应3.1信息报送重大供热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供热企业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供热事故预案开展自救,并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1小时内
6、)将重大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抢险24小时值班电话:8606190;应急抢险办公室电话:xxxxxx),提出救援申请。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抢险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3.2指挥程序3.2.1应急抢险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由总指挥批准同意启动本预案,并向指挥部办公室布置任务。3.2.2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案启动指令后,立即向综合组下达抢险命令由综合组通知各组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并按预案预先设置的抢险程序,根据现场应急抢险工作的需要和预先分工,指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
7、险工作。3.3抢险程序3.3.1市供热事故抢险队进入事故现场后,发生事故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要随时保持与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的信息沟通,同时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随时将事故的最新情况向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告。3.3.2抢险任务明确后,各小组按分工开展工作,抢险队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调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在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对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机械设备、人员等,抢险指挥部有权直接调遣,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产生的费用做好记录,事故处理结束后统一结算。3.3.3对供热期间突发弃管锅炉,应启动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由
8、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核准后报总指挥批准,由市财政在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中支付。3.4新闻报道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的综合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凡供热企业发生的重大供热事故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方可由该组对外发布。其他单位和部门无权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3.5应急结束根据事故的控制和发展情况,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4附则4.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佳木斯市供热办制定、组织并实施,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本级应急预案。4.2预案修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
9、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各类演练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要适时进行修订,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在修订后报本级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佳木斯市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4.3责任追究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上级下达的指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4.4预案的演练本预案的演练经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批准,由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4.5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热力公司事故应急预案2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供热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0、能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冬季正常用热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二)编制依据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哈尔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供热生产、运行实际,编制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因供热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水、电供应中断影响供热生产运行、供热弃供弃管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四)工作原则1、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的原则。对突发性供
11、热故障应急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从总体上由市政府供热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具体根据故障大小分级分类由各部门组成的供热故障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以供热主管部门为主,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多部门联动,共同做好供热应急抢险工作。2、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突发性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坚持以区为主,市区政府分别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性供热事件应急抢险资金,各区政府应根据本预案修订完善区级突发性供热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突发性故障大小实行供热企业、区级供热应急指挥体系、市级供热应急指挥体系等分级响应。3、快速处置、就近救援的原则。明确各类突发性供热故障的响应程序、响应部门和响应时间,确保突发性供热事件
12、的快速处置。对供热企业自身力量无法保证快速抢险的,按照就近救援的原则,抽调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实施救援。4、规范标准、资源共享的原则。完善供热应急抢险体系建设,规范市级供热应急队伍建设标准、抢险设备配备标准,对供热应急队伍指挥系统、人员配备、设备配备、备品备件登记备案。根据突发性供热事件抢险需要,市、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可就近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设备和应急物资。(五)事件等级按照突发供热应急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持续时间等情况,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级)、重大供热突发事件(级)、较大供热突发事件(级)、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级)4个级别。(一)特
13、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级):1、突发性供热故障,造成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上,预计抢修时间超过36小时,可能产生或已经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2、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36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36小时,波及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3、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热热源无法运行,对全市供热造成严重影响的。(二)重大供热突发事件(级):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抢修时间预计超过或超过12小时,可能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影响居民生活用热的;2、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12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2小
14、时的;3、供热企业因燃煤不能及时到场影响供热生产运行的;4、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供热小区发生弃供、弃管的。(三)较大供热突发事件(级):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抢险时间不超过8小时或供热故障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不超过12小时的;2、突发性供热故障地点在一、二类街路,抢修作业面对交通流量产生影响的;3、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8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8小时的;4、供热系统失水严重,供热热源无法正常运行超过8小时的;5、因供热问题引发居民围堵街路的;6、供热面积10万平米以下供热小区发现弃供、弃管的。(四)一般性供突发事件(级):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
15、5万平方米以下,抢修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2、供热系统失水严重,供热热源无法正常运行不超过8小时的。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组织机构为及时、快速、高效地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成立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总 指 挥:主管供热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市政府城建副秘书长市住房局局长成 员: 市信访局局长市工信委主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建委主任市城管局局长市国资委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市消防支队队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哈尔滨市市电业局局长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董事长哈尔滨市物业供热集团总经理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各区区长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
16、局(供热办),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根据突发性供热事件现场情况,需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的,报请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并根据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令向有关单位下达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指令;遇非供热设备、管网及附件故障,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支援事项。(二)指挥部下设五个组1、综合协调组组 长:由市住房局局长兼任副组长: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市供热办综合处主管副主任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成 员:由市政府新闻办一名同志、市住房局宣传部部长、市供热办综合处处长组成主要任务:突发事件(故)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指挥工作,按照分级联络方式,迅速沟通、协调相关领导和参战部门到位。按程序
17、及时传报信息,跟踪掌握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与有关领导和部门保持联系,综合情况;起草重大突发事件新闻通稿和应急处置报告:组织各单位赶赴现场,统一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适时进行新闻发布;撰写突发时间大事记。2、应急处置组组 长:市供热办副主任副组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相关区主管区长成 员:由市供热办供热管理处处长、市住房局锅检所所长、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电业局、市供排水集团、市安监局、各区供热办主任组成主要任务: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及周边地区交通秩序疏导。迅速对突发事件性质、危害或损失程度做出研判,对突发事件提出适用预案,明确到现场指挥的市领导、处置组织、需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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