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点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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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点和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点和存在问题在问题绵阳市中心医院绵阳市中心医院蔡茵蔡茵#前前 言言 根据各县(市、区)卫生局发来的出生医根据各县(市、区)卫生局发来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存在问题来看,一半以上的问题相学证明管理存在问题来看,一半以上的问题相关出生医学管理文件和全省妇幼卫生管理培训关出生医学管理文件和全省妇幼卫生管理培训班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课件中都有明确表述班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课件中都有明确表述如何解决,这间接的说明各地回去没有组织好如何解决,这间接的说明各地回去没有组织好传达学习贯彻,为此希望通过这次培训班培训传达学习贯彻,为此希望通过这次培训班培训后,各县(市、区)
2、都能回去开展相应的培训,后,各县(市、区)都能回去开展相应的培训,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更为规范、顺畅。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更为规范、顺畅。#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点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存在问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存在问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点 一、法律证件、法律效力一、法律证件、法律效力 二、依法管理二、依法管理 三、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点: 一、法律证件一、法律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章第二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十三条规定: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医疗保健机构和从
3、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印发,统一编由卫生部统一印发,统一编号。号。# 出生医学证明的法律效力:出生医学证明的法律效力: 证明婴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情况;证明婴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情况; 证明婴儿的血亲关系;证明婴儿的血亲关系; 婴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婴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户籍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医学依据。户籍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医学依据。 -称为称为“人生第一证人生第一证”。# 二、依法管理的依据:二、依法管理的依据: 卫生部、公安部卫生
4、部、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关于统一规范出出生医学证明生医学证明的通知的通知(卫妇发(卫妇发(1995)第第10号)号) 卫生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证明管理的通知(卫妇社发(卫妇社发200996号);号); 福建省卫生厅、公安厅、司法厅福建省卫生厅、公安厅、司法厅关于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的通关于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的通知知(闽卫妇幼(闽卫妇幼200971号)号)# 三、三、 印制:卫生部负责印制:卫生部负责 申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申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应提交书面申领表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应提交书面申领表(介绍信)
5、,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 建立出入库登记:(数量、编码、建立出入库登记:(数量、编码、入库人入库人/领取人签字)领取人签字)# 出生证签发三种情形:出生证签发三种情形: 首次签发、补发、换发。首次签发、补发、换发。#首次签发首次签发 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出生医学证明明。 两种情况:两种情况: 1.1.由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为本机由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为本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直接签发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直接签发 2.2.在医疗机构外分娩在医疗机构外分娩#首次签发首次签发 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出生在具有助产技术服
6、务资质的医疗机构出生 1.1.出生所在的医疗机构签发出生所在的医疗机构签发 2.2.免费免费 3.3.核对婴儿分娩记录和父母身份信息后填写核对婴儿分娩记录和父母身份信息后填写 4.4.三联都应盖章(不要盖骑缝章)三联都应盖章(不要盖骑缝章) 不增设任何条件和程序限制不增设任何条件和程序限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发放。#首次签发首次签发 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首次签发登记表 整合分娩信息、整合分娩信息、父母及领证人相父母及领证人相关信息,设置存关信息,设置存根联粘贴处。根联粘贴处。#首次签发首次签发卫妇社卫妇社200996号号/闽卫妇幼闽卫妇幼200971号对签发工作进行
7、号对签发工作进行 具体规定。具体规定。 1.必须查验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须查验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未提供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提供书面声明,相应栏目填写未提供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提供书面声明,相应栏目填写“/” 3.未提供母亲信息的,?未提供母亲信息的,? 4.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 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接生人员签字:负责接生助产技术人员或签发人员接生人员签字:负责接生助产技术人员或签发人员#首次签发首次签发 原出生医学记录中父亲或母亲信息与原出生医学记录中父亲或母
8、亲信息与首次签首次签发登记表发登记表不符,需补充下列材料:不符,需补充下列材料: 1.书面情况说明;书面情况说明; 2.信息不符的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或现信息不符的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亲子关系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证明 ; 3.三方亲子鉴定证明。三方亲子鉴定证明。#首次签发首次签发 在医疗机构外出生(包括法定家庭接生员接生在医疗机构外出生(包括法定家庭接生员接生/途中出生途中出生/未获准开展助产技术的机构或人员未获准开展助产技术的机构或人员接生),由出生地县卫生局或受委托的妇幼保接生),由出生地县卫生局或受委托的妇幼保健机构签发
9、。健机构签发。 *出生地出生地 *免费免费 *审核证明材料审核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外分娩应审核的材料医疗机构外分娩应审核的材料1. 亲子关系声明;亲子关系声明;2. 亲子关系证明(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或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或单亲子关系证明(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或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位出具);3. 亲子关系的旁证材料之一:亲子关系的旁证材料之一: (1)三方亲子鉴定证明;)三方亲子鉴定证明; (2)根据)根据2008年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等部门年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解决我省历年出生人口关于解决我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的意见未落户问题的意见,已办理落户手续的,提供,已办
10、理落户手续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 (3)在设有家庭接生员的边远地区,本村家庭接生员出具的)在设有家庭接生员的边远地区,本村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证明接生证明和和该接生人员的该接生人员的家庭接生员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 *2003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的婴儿发放出生医学证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的婴儿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问题的函(答复广东省卫生厅)明问题的函(答复广东省卫生厅)#补发补发 适用范围:丧失原始凭证,适用范围:丧失原始凭证,1996年以后出生年以后出生 补发单位:出生所在地县卫生局(或受委托妇补发单位:出生所在地
11、县卫生局(或受委托妇幼保健机构)幼保健机构) 核查下列材料:核查下列材料: 1.补发申请表(原签发单位负责提供出生信息)补发申请表(原签发单位负责提供出生信息) 2.刊登遗失声明(地市级以上政府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地市级以上政府报刊) 3.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补发补发 根据户籍登记情况,决定是否补发副页根据户籍登记情况,决定是否补发副页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签发时间:办理补发手续时间签发时间:办理补发手续时间#补发补发 原则上补发后证明内容应与原证明一致!原则上补发后证明内容应与原证明一致! 需变更父母信息的,需提供三方亲
12、子鉴定证明。需变更父母信息的,需提供三方亲子鉴定证明。#换发换发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1.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无效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无效 2.户籍机关提供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需变更户籍机关提供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需变更 新生儿姓名新生儿姓名 3.当事人提供亲子鉴定证明,要求变更父母信息当事人提供亲子鉴定证明,要求变更父母信息 换发单位:原签发机构换发单位:原签发机构#换发换发 审核下列材料:审核下列材料: 1.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2. 新生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新生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 3. 无效的无效的出生
13、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原件; 4. 要求变更父母信息的,需提供三方亲子鉴定要求变更父母信息的,需提供三方亲子鉴定证明。证明。 #换发换发 做好换发原因登记做好换发原因登记 “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签发时间:办理换发手续时间签发时间:办理换发手续时间#保存保存 签发过程产生很多纸质材料:申领表、存根联、各类签发过程产生很多纸质材料:申领表、存根联、各类核查材料核查材料 -永久保存(不能随病历保存)永久保存(不能随病历保存) -建立档案(电子档案)建立档案(电子档案) -个人信息保密个人信息保密 -废证管理废证管理#废证管理废证管理 废证:运输、发放、存储过程中损毁、遗失的废
14、证:运输、发放、存储过程中损毁、遗失的空白证件或因打印、填写错误未签发的证件。空白证件或因打印、填写错误未签发的证件。 -废证率:废证率:1% -标识作废原因、登记废证编号和作废原因标识作废原因、登记废证编号和作废原因 -定期集中销毁定期集中销毁#信息统计信息统计#废证管理废证管理 2010年开始,以县为单位按年度集中销毁年开始,以县为单位按年度集中销毁废证。废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要专册记录签发机构要专册记录废证编号和作废原因,于次年废证编号和作废原因,于次年1月月15日前交所日前交所在地县级在地县级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15、审核同意后,由县级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级出出生医学证明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负责集中销毁。县级卫管理机构负责集中销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总辖区内销毁的废证数量、编号生行政部门汇总辖区内销毁的废证数量、编号和作废原因于次年和作废原因于次年1月月31日前报设区市卫生行日前报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汇总后于次年政部门,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汇总后于次年2月月15日前报我厅。日前报我厅。#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助产技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助产技术服务日常监管,动态了解辖区服务日常监管,动态了解辖区出生医出生医学证明学证明签发机构的签发情况,发现签签发机构的签发情况,发现签发不规
16、范或年废证率超过发不规范或年废证率超过1的机构,应的机构,应责令整改。责令整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存在的问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出生医学证明的常见问题一、出生医学证明的常见问题 二、特殊情形下的签发问题二、特殊情形下的签发问题 三、其它问题三、其它问题 #一、常见问题一、常见问题 签发环节:签发环节: *变更新生儿姓名变更新生儿姓名 *变更父母信息变更父母信息 *外籍人士外籍人士 *补发问题补发问题 证件真伪鉴定证件真伪鉴定#变更新生儿姓名变更新生儿姓名 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医疗
17、机构换发。由医疗机构换发。 如:名字中含冷僻字、繁体字。如:名字中含冷僻字、繁体字。 *在签发前,做好宣传告知。在签发前,做好宣传告知。 其余问题其余问题-按照按照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公民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公民申请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暂行办法申请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暂行办法“姓名姓名变更变更”规定执行。规定执行。 如:学龄前儿童变更名字,由父母向户口如:学龄前儿童变更名字,由父母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变更父母信息变更父母信息 必须提供三方亲子鉴定证明必须提供三方亲子鉴定证明 福建省内具有亲权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福建省内具有亲权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机构
18、#外籍人士外籍人士 必须出具身份证明原件必须出具身份证明原件 姓名等信息无法译成中文,可使用本国姓名等信息无法译成中文,可使用本国文字文字#补发问题补发问题 1996年年1月月1日前出生需要日前出生需要出生医学证出生医学证明明,可否补发?,可否补发? -不予补发。不予补发。 -如何解决?如何解决? 卫生部卫生部2003年年8月照会各国驻华大使月照会各国驻华大使馆,馆,1996年年1月月1日前出生的公民,如需日前出生的公民,如需出生医学证明,以出生医学证明,以“出生公证书出生公证书”为合为合法有效文件。(对天津市卫生局的答复)法有效文件。(对天津市卫生局的答复)#补发问题补发问题 落户按省公安厅
19、、省卫生厅等部门落户按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等部门关关于解决我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的于解决我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的意见意见(闽公综(闽公综2008228号)找公号)找公安部门,其他需要请找有关部门,卫生安部门,其他需要请找有关部门,卫生部门权限只有这些。部门权限只有这些。#签发细节问题签发细节问题 出院前死亡,如何签发?出院前死亡,如何签发? -断脐后活产均应签发,出院前死亡,断脐后活产均应签发,出院前死亡,加盖加盖“死亡死亡”章。(闽卫妇章。(闽卫妇(1998)第第439号)号)#难题难题 在医疗机构外分娩,无法提供完整新生儿信息、在医疗机构外分娩,无法提供完整新生儿信息、父母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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