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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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重机械安全培训基本常识:吊装作业基本常识:吊装作业“十不吊十不吊”?吊绳打结不吊;?超过额定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歪拉斜挂不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带棱角缺口的物件未垫好(防止钢绳磨损或割断)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及超载物件不吊;?违章指挥或无人指挥时不吊。起重机械安全要求一、起重机械定义二、起重机械管理规定三、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四、起重机械常见事故及原因五、葫芦式起重机常见故障及排除故障的方法六、起重机械事故分析七、起重机械相关法规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
2、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长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一、起重机械定义 (一)公司对起重机械的界定起重机械:是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手动葫芦等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如吊篮)等。一、起重机械定义 (二)二、起重机械管理规定(一)起重设备资料(二)安装与修理(三)使用管理(四)监督检验二、起重机械管理规定(一)起重设备资料起重设备所属单位须建立起重机械技术档案
3、及起重机械明细台帐。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实验记录;4)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二)安装与修理1、 起重机械的安装、修理单位必须是取得自治区劳动厅颁发的起重机械(电梯)制造、安装、维修安全证的单位。对外委施工单位应选择经过合格供方评价的单位。2 、 起重机械安装、修理的质量由直属单位机动部门、安全主管部门会同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收。二、起重机械管理规定(三)使用管理1、起重机械必须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所有吊装设备在进入工地使用前应由业主专
4、业人员进行检查,并确认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2、各起重设备必须定期维护、保养。3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操作证,不得无证上岗操作。4、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按操作、维护、保养规程和检验制度进行维护、保养,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完好和人身安全。5、使用单位应经常检查起重机械,包括年度检查、月度检查和使用前检查,具体要求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不漏修、不漏检,不延长使用期限。6、严禁提升或起吊超过起重设备载荷能力的重物,严禁将起重设备当起拔器使用。7、当起重设备使用时,操作人员应该观察起重设备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二、起重机械管理规定(三)使用管理8、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
5、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进行气体检测。9、如果起重机遭受了异常应力或载荷的冲击,或吊臂出现异常振动、抖动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彻底的检查和修理。10、起重机在行驶中吊钩应收回并固定牢固。11、起重机上吊钩安全限位装置确保灵敏有效,且有报警设施。二、起重机械管理规定二、起重机械管理规定(四)监督检验起重机械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须经安全技术检验:a)新装或更新改造的起重机械在交付使用前;b)起重机械闲置时间超过一年或异地安装或经过大修,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投用前;c)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设备事故后,其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以及结构的安全可靠性受到严重损害;d)定期检验:载人升降机
6、周期为一年,起重机械周期为两年。三、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起吊作业分级、分类(二)吊装作业的作业程序(三)编制吊装施工方案的范围(四)起吊作业前应检查和确认的内容(五)起吊作业安全要求(六)吊装作业人员资质(七)起重作业结束应注意的事项(八)不准吊装作业的情况三、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a)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b)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c)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一)起吊作业分级、分类1、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b)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时,为二级吊装作业;c
7、)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时,为三级吊装作业。三、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二)吊装作业的作业程序1、项目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吊装安全作业证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施工作业中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机动部门负责人批准。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2、吊装作业之前必须先办理作业许可和吊装作业票,进车票。三、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编制吊装施工方案的范围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长径比大、精密
8、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三、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四)起吊作业前应检查和确认的内容:a)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b)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载试验;c)检查地面附着物情况、起重机械与地面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况,划定不准闲人进入的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d)检查确认起重机械作业时或在作业区静置时各部位活动空间范围内没有在用的电线、电缆和其它障
9、碍物;e)检查吊具与吊索是否选择适当,其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f)确认吊装方案和安全预案;g)明确指挥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的职责分工;h)基础周围回填土夯实情况和天气预报情况;i)起吊现场已拉警戒绳,无关人员离开起吊范围内。三、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五)起吊作业安全要求:1、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2、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3、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
10、点。4、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三、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6.在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或特殊颜色的安全帽。起吊作业必须明确统一信号。7.在采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施工前,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吊装方案,尽量选用相同机种、相
11、同起重能力的起重机并合理布置,同时明确吊装总指挥和中间指挥,统一指挥信号。(六)吊装作业人员资质及管理要求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三、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起重指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a)必须按规定指挥信号进行指挥;b)及时纠正对吊索或吊具的错误选择;c)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d)吊装过程中
12、,任何岗位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设施。三、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a)必须按指挥人员(中间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b)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c)严禁使用起重机或其它起重机械起吊超载或重量不清的物品和埋置物件;d)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e)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f)无法看清场地
13、、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g)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应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必须在输电路线旁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h)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i)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j)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k)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起重机械所承的载荷不能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三、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司索人员(起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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