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及风险防范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劳动争议处理及风险防范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劳动 争议 处理 风险 防范 课件
- 资源描述:
-
1、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及风险防范及风险防范 一、劳动争议处理立法沿革一、劳动争议处理立法沿革 1987年国务院国营企业劳动争议暂行规定国营企业劳动争议暂行规定1993年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8年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劳动争议处理规定劳动争议处理规定 受理内容受理内容申诉时效申诉时效申诉时效的起始点申诉时效的起始点暂行规定暂行规定(19871987年)年) 开除、除名、辞退履行劳动合同争议15
2、天60天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仲裁条例仲裁条例(19931993年)年)(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6个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劳动法劳动法(19951995年)年)劳动争议60天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原立法的相关不同规定原立法的相关不同规定 二、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八的八大特点大特点 二、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八大特点的八大特点 2 2、非法用工
3、及个人承包与其雇佣劳动者的劳动争议也纳入新、非法用工及个人承包与其雇佣劳动者的劳动争议也纳入新法调整法调整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
4、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5、。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3 3、劳动争议种类有所增加、劳动争议种类有所增加 ( (二二) )、争议处理注重调解作用、争议处理注重调解作用 1 1 、调解原则贯穿了劳动争议处理的全过程、调解原则贯穿了劳动争议处理的全过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
6、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2、规定了多种调解途径、规定了多种调解途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三三)、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延长、劳动争议申诉时效延长1 1、一般申诉时效、一般申诉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
7、3、申诉时效的中断、申诉时效的中断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4 4、申诉时效的中止、申诉时效的中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四四)、加重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加重用人单位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
8、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五五) )、劳动争议处理周期缩短劳动争议处理周期缩短 1、受理各环节期限被缩短、受理各环节期限被缩短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
9、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2、处理期限大大缩短、处理期限大大缩短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3、部分案件可以先行处理、部分案件可以先行处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