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资料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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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培训课件主要的法规、标准l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591号);号); l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l3. 化学品分类及危险性公示化学品分类及危险性公示 通则通则(GB13690-2009););l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445号);号);l5.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号)l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
2、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号)l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 201312号) l8.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年版);l9.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l10.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 ;l11.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l11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 ;主要的法规、标准l13.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
3、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3号) l14.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动部、化学工业部,劳部发1996423号);l1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l1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l17.电镀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安全规程(AQ3019-2008); l18.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3号); l1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l20.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l21.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 5204-2008);l22.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系
4、列标准共12项l23. 其他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l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生产、储存安全 l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负责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将其颁发许可
5、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生产、储存安全l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化学品安全标签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生产、储存安全l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
6、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7、生产、储存安全l 已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其所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生产、储存安全l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通信、报警装置,并保
8、证处于适用状态。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原条例,第十七条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生产、储存安全l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专用仓库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专人负责管理;剧毒
9、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专用仓库内单独单独存放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生产、储存安全l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生产、储存安全l第二十六条
10、第二十六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技术防范设施。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使用安全 l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前款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使用安全 l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11、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四)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经营安全 l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l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二章关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
12、。经营安全 l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 l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
13、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二)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三)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运输安全 l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输许可的企业承运。l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警示标志。运输安全 l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
14、条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使用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运输船舶。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针对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制定运输船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为运输船舶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l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危险化学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 l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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