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管理培训-PPT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分包管理培训-PPT课件.ppt》由用户(三亚风情)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分包 管理 培训 PPT 课件
- 资源描述:
-
1、分包管理分包管理 分包管理主要内容分包管理主要内容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国家法律法规及住建部相关规章文件国家法律法规及住建部相关规章文件 (部分文件主要条文解读)(部分文件主要条文解读)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劳务管理手册(分包管理)劳务管理手册(分包管理)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分包商资源库的建中建集采平台(云筑网)分包商资源库的建 立与使用立与使用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国家法律法规及住建部相关规章文件国家法律法规及住建部相关规章文件 (部分文件主要条文解读)(部分文件主要条文解读)一、国家法律法规及住建部相关规章文件一、国家法律法规及住建部相关规章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2、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919号号住) ) 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22号)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2014159号号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
3、准实施意见 (建市(建市201520201520号)号)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建市(2015)154(2015)154号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等8 8类专业承包企业申领安全生类专业承包企业申领安全生 产许可证事宜的意见产许可证事宜的意见 (建办质函建办质函20152692015269号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2014112号号)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4、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 (住建部令第(住建部令第118118号)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 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的函的函 (建市函建市函201675201675号号) 二、二、 住建部相关规章文件主要条文解读住建部相关规章文件主要条文解读(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919号号住) ) 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
5、第22号)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2014159号)号)、理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建市(2015)154(2015)154号号 (住房城令号)规定和资质标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 (三)(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建市(建市201520201520号)号) (四)、(四)、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 3省开展建筑劳务
6、用省开展建筑劳务用 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函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函 (建市函建市函201675201675号号)(一)、(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第五条第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
7、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 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 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 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
8、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 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第八条第八条 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 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第九条第九条 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1 1、施工总承包项目,除工程主体结构外可以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施工总承包项目,除工程主体结构外可以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 分包,
9、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允许进行分包的专业工程必须报建分包,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允许进行分包的专业工程必须报建 设单位认可方可进行专业分包。设单位认可方可进行专业分包。 2 2、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是钢结构工程可以进行专业工程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是钢结构工程可以进行专业工程分包。)第十三条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第十三条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 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 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
10、 第十四条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第十四条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第十五条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第十五条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 承揽工程承揽工程(挂靠)(挂靠)。 (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参考(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参考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释义意见的函释义意见的函 建市建市20141372014137号号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转
11、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 工程的,以及接受转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工程的,以及接受转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的规定予以处罚。(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建筑法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七条和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工程合第六十二条规定,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同价款0.5%0.
12、5%以上以上1%1%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吊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销资质证书。)。)(二)、(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1 1、资质分类:、资质分类: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2 2、业务范围业务范围2.12.1、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
13、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2.22.2、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2.32.3、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
14、工程总承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3 3、资质标准、资质标准3.13.1、施工总承包设有、施工总承包设有1212个类别,每个资质类别一般划分为个类别,每个资质类别一般划分为4 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调整为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调整为4 4项:项:3.23.2、专业承包设有、专业承包设有3636个类别,每个资质类别一般划分为个类别,每个资质类别一般划分为3 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原原6060项专业资质调整为项专
15、业资质调整为3636项:项:业承包资质调整将业承包资质调整将6060项专业承包资质调整为项专业承包资质调整为3636项为项为3636项项3.2.1 3.2.1 取消取消8 8项资质项资质金属门窗工程金属门窗工程 电梯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混凝土预制构件预应力工程预应力工程无损检测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取消取消8 8项项3.2.2 3.2.2 并入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入施工总承包资质1212项项高耸构筑物工程高耸构筑物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信工程电信工程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工建筑物
16、基础处理工程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提防工程提防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河湖整治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河湖整治工程水工大坝工程水工大坝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工隧洞工程水工隧洞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火电设备安装工程火电设备安装工程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炉窑工程炉窑工程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工程 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管道工程管
17、道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和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和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水工大坝工程水水工大坝工程工大工大一一坝工程坝工程 3.2.3 3.2.3 被合并专业资质:被合并专业资质: 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合并为: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合并为: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子工程合并为: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子工程合并为: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通航设备安装工程、水上交通安装工程合并为: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通航设备安装工程、水上交通安装工程合并为: 港航
18、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 3.2.4 3.2.4 变更名称变更名称5 5项项 预伴商品混凝土预伴商品混凝土 预伴混凝土预伴混凝土 园林古建筑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 古建筑工程古建筑工程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送变电工程送变电工程 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 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 民航空管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民航空管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 拌商品拌商品 3.3 3.3、 将劳务资质调整为施工劳务资质将劳务资质调整为施工劳务资质 明确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明确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三)、(三
19、)、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二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规格为(二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规格为297mm297mm420mm420mm(A3A3);副本规格为);副本规格为10mm10mm297mm(A4)297mm(A4)。资质证书增加二维码标识,公众可通过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增加二维码标识,公众可通过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二十一)每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二十一)每套建筑业企业资质
20、证书包括1 1个正本和个正本和1 1个副本。同一资质许可机关许可的资质打印在一套资质证书上;不同资质许可个副本。同一资质许可机关许可的资质打印在一套资质证书上;不同资质许可机关做出许可决定后,分别打印资质证书。各级资质许可机关不得增加证书副本数量。机关做出许可决定后,分别打印资质证书。各级资质许可机关不得增加证书副本数量。 (二十五)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二十五)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 5年。年。 (三十三)对于原标准中被取消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三十三)对于原标准中被取消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
21、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7 7个专个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专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再作资质要求。施工总业承包资质,在相应专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再作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时,应将上述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承包企业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时,应将上述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企业。的企业。拆除作业按工程性质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企业承担。拆除作业按工程性质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企业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等8 8类专业承包企业申领
22、安全生产许可证事宜的意见类专业承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事宜的意见 建办质函建办质函20152692015269号号 (三十四)(三十四)对于原标准中并入了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高耸构筑物、电信、水工建对于原标准中并入了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高耸构筑物、电信、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堤防、水工大坝、水工隧洞、火电设备安装、炉窑、冶炼机电设备筑物基础处理、堤防、水工大坝、水工隧洞、火电设备安装、炉窑、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管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安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管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1212个专业承包资质,在个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工程承发包过程中,可按工程性质和规模由具有
23、相应类别和等级的施工总承包相应工程承发包过程中,可按工程性质和规模由具有相应类别和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其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其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车站建筑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车站建筑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四十五四十五)5 5、按原标准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按、按原标准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按标准标准中施工劳务资质承包中施工劳务资质承包范围承接劳务作业,不再划分类
24、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资质企业将其承范围承接劳务作业,不再划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资质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一定现场管理能力和技术实力的劳务企业。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一定现场管理能力和技术实力的劳务企业。(四十九四十九)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20152015年年3 3月月1 1日日施行,施行,20152015年年3 3月月1 1日至日至20162016年年1212月月3131日为过渡期日为过渡期。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 建市建市(2015)1
25、54(2015)154号号 将过渡期调整为将过渡期调整为20162016年年6 6月月3030日日。(四)(四)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 3省开展建筑劳务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函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函 建市函建市函201675201675号号安徽省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安徽省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力度力度最最大大,试点内容:,试点内容:1 1、取消建筑劳务资质。自试点工作开始之日起取消建筑劳务资质。自试点工作开始之日起(20162016年年6 6月月1 1日),取消建筑劳务企业日),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