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模板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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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历书写规范病历书写规范邱鹏整理邱鹏整理2015年年08月月31号号邱鹏3第一章第一章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疗活动
2、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及时、完整、规范规范 4第一章第一章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第四条第四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第五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5
3、第一章第一章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第六条第六条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正确 第七条第七条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保留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注明修改时间时间,修改人签名。,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的病历的责任
4、6第一章第一章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第八条第八条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日期和时间,采用2424小时制记录小时制记录7第一章第一
5、章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第十条第十条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的医疗活动, ,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由其授权的人员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理人或被授权人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原规范:近亲属原规范:近亲属/ /关系
6、人关系人8第一章第一章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9第二章第二章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
7、(急)诊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日、民族、婚姻状况、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诊门诊手册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10第二章第二章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门(急
8、)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三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第十三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医师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9、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急诊病历书写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11第二章第二章 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 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
10、书写抢救记录。门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12第三章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病危(重)(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报告单、体温单、医
11、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病理资料等原规范:护理记录;原规范:护理记录; 手术护理记录手术护理记录13第三章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 ,由经治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 ,并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分为入院记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入
12、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院后2424小时内完成;小时内完成;24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者出院后2424小时内完成,小时内完成,24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当于患者死亡后2424小时内完成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志住院病志14第三章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八条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第十八条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一)患者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陈述者时
13、间、记录时间、病史陈述者 (二)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二)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或体征)及持续时间2002年版就已经取消了年版就已经取消了对对“可靠程度可靠程度”描述的要求描述的要求15第三章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三)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三)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写。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
14、疗经过及结果、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睡眠和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16第三章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1.1.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发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2. 2.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
15、况 3. 3.伴随症状: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伴随症状: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17第三章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4.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经过及效果。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以示区别 5. 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
16、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18第三章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四)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四)既往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况。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或药物过敏史等对问诊要求的进一步完善对问诊要求的
17、进一步完善19第三章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五)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五)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 1.1.个人史: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2. 2.婚育史、月经史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数 、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育等情况 3. 3.家族史: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有无与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20第三章第三章 住院病
18、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六)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六)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皮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皮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肝、脾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肝、脾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肢,神经系统等 (七)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七)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殊情况21第三章第三章 住院
19、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八)辅助检查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八)辅助检查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应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应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检查结果,记录检查结果,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及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及检查号检查号 (九)初步诊断是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九)初步诊断是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如初步诊断为多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项时,应当主次分明。对待查病例应列出可能性对待查病例应列出可能性较大的诊
20、断较大的诊断 (十)书写入院记录的医师签名(十)书写入院记录的医师签名22第三章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九条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第十九条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因同一种疾病再次或多次住入同一医疗机构时书写的记录。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主诉是写的记录。要求及内容基本同入院记录。主诉是记录患者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记录患者本次入院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现病史中要求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时间;现病史中要求首先对本次住院前历次有关住院诊疗经过进行小结,然后再书写本次入院的住院诊疗经过进行
21、小结,然后再书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现病史23第三章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二十条患者入院不足第二十条患者入院不足2424小时出院的,可小时出院的,可以书写以书写24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患者入院不足患者入院不足2424小时死亡的,小时死亡的,可以书写可以书写24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24第三章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二十二条病程记录是指继入院记录之第二十二条病程记录是指继入院记录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的
22、病情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录。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25第三章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一)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一)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
23、,应当在患者入院当在患者入院8 8小时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 (诊断依据及鉴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别诊断) )、诊疗计划诊疗计划等等不可将诊疗计划写作不可将诊疗计划写作“处理处理”! ! 1. 1.病例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病例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病例特征, ,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26第三章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
24、求 2.2.拟诊讨论拟诊讨论( (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 根据病例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分析 3. 3.诊疗计划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27第三章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二)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二)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以
25、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 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 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记录,每天至少1 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对病重患者,至少2 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病情稳定的稳定的患者患者,至少至少3 3天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原规范:原规范: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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